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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名业主质疑开发商乱收费拒绝收房(组图)--国家史册
拥有1032户业主[YeZhu]的新余市城市绿洲售楼部上挂出硕大横幅,称“热烈庆祝顺利交房”,但与此同时,其中100多名业主[YeZhu]签署了“拒绝收房声明”。
引发这场博弈的导火索是开发商[KaiFaShang]向业主[YeZhu]收取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而按有关规定,在获得政府补贴后的“差价”应当计入开发成本。此外,更令业主[YeZhu]们感到不满的是,楼盘交房之时并未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目前,当地各主管部门已经介入处理,房管局已责令停止交房。
开发商[KaiFaShang]收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遭遇拒收房
业主[YeZhu]们组建QQ群,集中议论开发商[KaiFaShang]方面的“乱收费”问题。同时,房屋的质量和配套建设存在的问题,比如房屋墙面出现裂缝、小区绿化带未竣工等也被一一揭露出来
7月5日,新余城市绿洲楼盘售楼部,几名工作人员正在为业主[YeZhu]办理交房手续,另有一名工作人员正埋头研究一份“舆情信息”,内容是业主[YeZhu]投诉楼盘不 够交房条件却强行交房,而且违规代收、强收部分费用的投诉信息。他神情紧张,无暇顾及新法制报记者的相关询问,头也不抬,只是称“领导都不在,我们都是办 事员,情况不清楚”。
早在6月26日,城市绿洲的开发商[KaiFaShang]就要求业主[YeZhu]们交纳相关费用,业主[YeZhu]们质疑很多收费“莫名其妙且不合理”。当日,部分业主[YeZhu]来到售楼部,欲向开发商[KaiFaShang]提出意见,但“开发商[KaiFaShang]一直拒不见面也不予回答”。
6月28日,城市绿洲楼盘的开发商[KaiFaShang]——新余昌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公司)发出《交房通知书》,称:“城市绿洲住宅小区已竣工完毕,达到交付条件,通知您(业主[YeZhu])于6月30日至7月15日时间段内前往售楼中心正式办理交房手续。”
这份交房通知显示,业主[YeZhu]在收房前需要交纳一些相关费用,“煤气:2930元/户;代收水费押金:100元/户;代收电费押金:100元/户;有线电视初装费:480元/户;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2500元/户”。
这些费用引发业主[YeZhu]不满,尤其是“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
业主[YeZhu]们通过咨询有关部门得知,“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应当由开发商[KaiFaShang]承担,而且新余市政府之前对开发商[KaiFaShang]发放了相应的补贴,不应再向业主[YeZhu]收费。而煤气、水电、物业、电视安装等有关费用,“有明文规定开发商[KaiFaShang]不能代收”。
业主[YeZhu]们在与开发商[KaiFaShang]交涉后,并未改变既定结果,他们开始拒绝收房。
业主[YeZhu]们还通过网络发帖反映问题,并建了QQ群,集中议论开发商[KaiFaShang]方面的“乱收费”问题。同时,房屋的质量和配套建设存在的问题,比如房屋墙面出现裂缝、小区绿化带未竣工等也被一一揭露出来。
这一过程中,有业主[YeZhu]称受到开发商[KaiFaShang]方面的恶语威胁。
7月5日下午,在网上经过商议后,100多人依然在一份“拒绝收房声明”上签了字。
7月11日,有业主[YeZhu]告诉新法制报记者,开发商[KaiFaShang]仍在不停催促交房,双方矛盾进一步恶化,大部分业主[YeZhu]仍然拒绝收房。
“差价”未计入开发成本被疑“二次收费”
开发商[KaiFaShang]称:“代收这些费用,主要是为了房屋竣工验收提供方便。”但业主[YeZhu]们认定的理由是:按规定不能收,就是不能收。他们认为开发商[KaiFaShang]关于定价没有包含太阳能[TaiYangNen]安装成本的说法,令人难以信服。他们质疑这是二次收费。
位于新余市科环西路以南的城市绿洲楼盘,共有30栋纯多层住宅群。
开发商[KaiFaShang]昌盛公司对于收取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解释为:“城市绿洲于2010年1月23日开盘,当时新余市政府未下达小区安装太阳能[TaiYangNen]文件,所以房价没有含 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用。后来,新余市政府要求新小区必须安装太阳能[TaiYangNen],我公司也安装了。总费用567.6万元,政府补贴198.14万元,还有369.46万元 ‘差价’。小区共有1032户,每户应缴3580元。业主[YeZhu]承担每户2500元,公司每户补贴1080元。”
但业主[YeZhu]对新法制报记者表示,和他们同一时期购买房产的、新余市其他楼盘的业主[YeZhu],并没有交纳过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有业主[YeZhu]向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咨询,有关负责人明确告知“开发商[KaiFaShang]不能收取这个费”。
7月5日,昌盛公司一黄姓负责人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再次强调,新余市政府是2010年4月17日发出的文件规定太阳能[TaiYangNen]热水器应和建筑一体 化,成本除了政府补贴以外,“差价”计入开发成本。“但我们是在2010年1月23日开盘的。”他称,“政府是后来要求装太阳能[TaiYangNen]热水器的,我们装了,但房 价早前就制定了,没有包括这项成本,我们也已向政府讨要说法,目前还在协调中。”
7月5日,新余市规划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向新法制报记者表示:“这些收费都应该算在开发成本里,至于最后房价到底是多少,那是开发商[KaiFaShang]的事。”
对于开发商[KaiFaShang]代收煤气、电视等“三通费”,办公室工作人员找出了新余市物价局和新余市房管局在2009年7月15日联合发出的一份文件——《关于 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有关价费行为的通知》,其中显示,“涉及水电安装的费用和其他面向全体购房者的共有性的建筑附属项目、经营性收费,一律纳入商品房建筑 工程预算,计入商品房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另外对电视等方面收费也有规定:“有线电视和管 道燃气的初装费、水一户一表安装费,均应在业主[YeZhu]要求开通时由业主[YeZhu]自行交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或交付时,以各种名义在价外向购房者收取或代收 以上费用,也不得搭车预售有线电视收费和管道燃气使用费。”
而这些收费,赫然标注在开发商[KaiFaShang]昌盛房产公司的《交房通知书》中。
对此,开发商[KaiFaShang]称:“代收这些费用,主要是为了房屋竣工验收提供方便,因为业主[YeZhu]自行交纳一些费用太过零散,煤气公司不会一户一户来开通。”“我们做这些事情都是为了业主[YeZhu]们好。”
但业主[YeZhu]们认定的理由是:“按规定不能收,就是不能收。”他们认为,在房价构成不透明的情况下,开发商[KaiFaShang]关于定价没有包含太阳能[TaiYangNen]安装成本的说法,令人难以信服。他们质疑这是二次收费。
开发商[KaiFaShang]取消两项“代收费”
经过几番争吵之后,业主[YeZhu]们获得了“阶段性”胜利:对于煤气、有线电视初装费,开发商[KaiFaShang]取消了代收。至于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开发商[KaiFaShang]称暂时不收。
与此同时,让业主[YeZhu]们还无法接受的是,他们意外得知,“使用太阳能[TaiYangNen]的水是17元一吨”。
“相关定价没有任何部门文件且没有经过公示等环节,如此高价我们无法承受。而且,于理也说不通,我们交了费用,是否意味着太阳能[TaiYangNen]该归我们业主[YeZhu]所有?那么开发商[KaiFaShang]凭什么收取太阳能[TaiYangNen]水费钱?”
业主[YeZhu]们提出,要么免掉太阳能[TaiYangNen]费用,要么拆掉太阳能[TaiYangNen]。
对此,上述黄姓负责人解释道:“关于17元一吨的水的说辞,纯粹是‘谣言’,没有谁说过要收17元一吨的水费。”
采访中,新法制报记者了解到,城市绿洲小区的业主[YeZhu]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开发商[KaiFaShang]依旧在催促业主[YeZhu]接受交房。不过经过几 番争吵之后,业主[YeZhu]们获得了“阶段性”胜利:对于煤气、有线电视初装费,开发商[KaiFaShang]昌盛公司已作出回应,取消了代收,“让业主[YeZhu]们自己统一装”。
对于最具争议的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新法制报记者在该楼盘售楼部里面看到,开发商[KaiFaShang]已经将一份通告公开张贴在了墙壁上:“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暂时不收,政府会下通告告知业主[YeZhu],如以后政府下文,需要业主[YeZhu]缴纳太阳能[TaiYangNen]初装费,业主[YeZhu]再补缴。”
业主[YeZhu]们表示不解,这个通告是否意味着这笔钱最后会出现政府出面要业主[YeZhu]交的情况?
对于今后是否还要交太阳然初装费,开发商[KaiFaShang]称:“将由开发商[KaiFaShang]和政府来协商,确定谁来买单。”
而这,才是业主[YeZhu]想得到的答案,也印证了此前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所说“按政策规定应当计入开发商[KaiFaShang]开发成本”的说法。而在经过了市场价格的一轮轮上涨之后,这笔成本是否真被一再忽视了?
但这个信息,在开发商[KaiFaShang]通告之后包括当地政府部门对此事的回应,都未公开提及。
违规交房被房管局叫停
新余市房管局称,城市绿洲没有经过验收,交房是违规的,已经通知开发商[KaiFaShang]全面停止交房,有关问题还在处理中。
尽管开发商[KaiFaShang]自动取消了“代收费”,作出“让步”,但业主[YeZhu]们仍然手持“拒绝收房声明”拒绝收房。
业主[YeZhu]们称:“小区违规建设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比如擅自更改规划设计建设小区大门等,而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开发商[KaiFaShang]交房应该先验房再交纳相关费用,但是城市绿洲开发商[KaiFaShang]却是先交钱再验房。城市绿洲根本没有达标,与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还存在很大距离。”
对擅自更改规划设计问题,上述黄姓负责人受访时解释,按照规划设计的大门,是封闭的大门,现在建设的敞开式的大门,他承认更改设计建设小区大门并未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但是我们都是为了业主[YeZhu],让小区更加美观”。
对于楼盘违规建设,7月5日,新法制报记者在售楼部墙壁上看到,一份5月26日发自新余市规划局的《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显示:“经现 场验收,该工程存在与规划审批不符的情况,请按《建设项目规划验收整改意见书》的要求整改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整改意见书》中所提到的内容,即为开发商[KaiFaShang]擅自违反规划建设小区大门。新法制报记者还发现另一项违规建设之处,根据规划局有关人员调查,城市绿 洲30栋楼均存在超高建设。新余市规划局建筑规划科科长涂维国表示:“超高也违反了规划,我们已经把这个问题移交到城管执法局去处理了,开发商[KaiFaShang]将面临处 罚。”
对于楼盘的验收工作,其主要行政部门在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但7月5日,新法制报记者记者来到新余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一名熬(音) 姓负责人表示:“所有的楼盘验收工作,整个房产行业,主要管理部门都在房管局,验收主要也是房管局牵头进行多部门联合验收,我们不清楚。”但他又称:“城 市绿洲单项验收应该都通过了,但还没有经过多部门联合验收。不过交房应该没问题。”
为进一步了解城市绿洲楼盘验收情况,新法制报记者同日来到新余市房管局,该局开发管理科科长廖庆辉告诉记者:“城市绿洲楼盘目前还没有验收。”
廖庆辉对于业主[YeZhu]们反映的情况表示知情,他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个事情,有关领导都批了字。”
新法制报记者注意到,廖庆辉出示的一份文件,内容与此前城市绿洲售楼部工作人员抬头研究的那份文件内容一样,为业主[YeZhu]投诉楼盘乱收费并违规交房的信息。
廖庆辉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城市绿洲必须经过当地多部门联合验收,才能进入交房环节,“现在没有经过验收,交房是违规的,我们已经通知开发商[KaiFaShang]全面停止交房,有关问题还在处理中”。
□文/图记者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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