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行业崛起 > 文化 >
敲诈蒋大为90万疑犯再被告 欠200万房贷案结案--国家年鉴
(记者 李奎)胁迫歌唱家蒋大为写下90万元欠条的女子姚曼,在服刑期间又因拖欠工行近200万元房贷被诉到法院。记者上午获悉,经西城法院调解,姚曼与工商银行达成和解,该案已顺利结案。
原告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诉称,2010年6月1日,姚曼与该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该行向姚曼发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购买朝阳区一处房屋。
该借款合同规定借款期限17年,姚曼应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合同生效后,该行按约定向姚曼发放了贷款200万元。但仅仅过了4个月,姚曼便出现拖欠还贷的行为。
截至2011年1月,姚曼已连续4个付款期未按期偿还贷款。为此,工行地安门支行将姚曼告到法院。
而此时的姚曼因制造蒋大为“欠款门”身在监狱。此前,姚曼因为胁迫蒋大为写下借款90万元的欠条,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正在服刑期间。
此次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提前到期,要求姚曼偿还贷款本金余额19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此外,原告还要求对姚曼位于朝阳区的涉案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若该房屋被拍卖、变卖,该行对所得价款可以优先受偿。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几经联系姚曼本人及其家人后,在姚曼与工商银行之间促成调解,双方约定暂不终止借款合同,由姚曼在一定期限前将借款本息全部偿清。
姚曼制造蒋大为“欠款门”事件
2003年 著名歌唱家蒋大为卷入了与女子姚曼的巨额借款纠纷。姚曼自称曾是蒋大为经纪人,蒋大为欠了她90万元拖着不还
2004年1月 姚曼手持欠条将蒋大为告上海淀法院
2004年3月 蒋大为提出反诉,称欠条是姚曼以非法胁迫手段迫使他写下的
2004年7月 因收到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对姚曼涉嫌敲诈蒋大为的立案侦查函件,海淀法院裁定中止此案审理。在司法程序中止后,姚曼又多次上门“逼债”,两次闹到派出所
2010年7月 警方将姚曼抓获。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上述欠条系蒋大为遭胁迫所写,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姚曼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