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由国务院办公厅、新闻出版署批准并发证,新华通讯社主办,以中、英文两种版本在北京和香港同时向国内各省市及海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开发行。国务院办公厅曾发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创刊以来,在国内外的影响日益扩大,已成为反映社会主义中国的改革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综合性年鉴”是了解中国、研究中国、投资中国的权威工具书和重要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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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增城警方打掉打工仔所组建打手队--总结经验
■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实习生 程晓芸 通讯员 增公宣 田继刚
警方抓获嫌疑人23名,该团伙涉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刑案17宗
他们曾是在增城市建筑工地做泥水工的普通打工仔,却在受雇帮人打架中尝到“甜头”后逐渐纠集,变成为害一方的地痞流氓;他们装备了钢珠枪、子弹以及匕首、砍刀等凶器,动辄砸场打人、寻衅滋事,甚至绑架勒索。
他们是被警方称为“专职打手队”的欺行霸市涉恶团伙,大部分来自湖南衡南县。2010年起,这支“打手队”在增城市新塘、荔城以及周边城市频频活动,不仅帮人“摆场”、“收数”,还为雇主抢占工程项目,破坏市场经营秩序。
今年年后,增城警方收网抓获23名嫌疑人,缴获枪弹、刀棍等作案工具一批,将该“专职打手队”一举击溃。目前,警方初步审该团伙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刑事案件17宗,23名嫌疑人全部被刑事拘留。
“他们通过受雇他人从事打击竞争对手、摆场、看场收保护费等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团伙人员众多,除持有砍刀、铁棍外,还装备了钢珠枪。”——增城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张警官
警方除恶
侦查:阻挠施工牵出“打手队”
今年2月17日,警方接到报案称,增城新塘镇某工地余泥清理工程承包商石某的三台钩机当天被多名男子无故砸坏,损失上万元。警方派员前往现场调查发现,该工地自2011年10月以来已先后发生三起不明身份人员到工地故意阻挠、破坏施工的情况。
据石某反映,一名陈某坚的新塘本地男子曾多次要求他将工程出让,遭拒后,陈多次对石进行威胁恐吓,后来即发生了工地遭打砸事件。警方意识到,该案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欺行霸市团伙,遂抽调便衣大队警力组成专案组,将此案定为“217”专案重点侦查。
“这个团伙就像一支专职的打手雇佣队。”增城警方便衣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张警官说,他们通过受雇他人从事打击竞争对手、摆场(即召集几十上百人到现场恐吓、震慑对方)、看场收保护费等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团伙人员众多,除持有砍刀、铁棍外,还装备了钢珠枪。
抓捕:通宵收网17嫌犯就擒
艰辛取证后,今年3月份底开始,此案转入抓捕阶段。
“我们分成了十数个小组,对该团伙的主要成员实施一组对一人的跟踪侦查。”张警官说,之后的半个月时间里,办案民警摸清了每个目标的底细和作息规律。
上月13日傍晚,专案组侦查获悉,该团伙一众骨干成员行踪基本固定,抓捕时机成熟,警方随即出动133名警力兵分多路展开抓捕。
13日晚上10时许,行动民警首先在荔城某酒吧内将该团伙“首脑”王某青以及“干将”雷某精抓获。14日凌晨,一组行动民警破门冲入荔城街某出租屋内,将正在睡觉的团伙二号人物王某春抓获,并在其租屋内当场缴获钢珠枪一把、子弹一发,以及砍刀、匕首7把等作案工具。
截至14日清早6时,在这场通宵夜袭中,警方先后在新塘镇、荔城街抓获涉案主要嫌疑人共17人。经过深挖扩线,上月18日至26日,专案组又在增城境内连续抓获其他6名涉案人员。
作恶多端
抢占工程
去年1月,荔城小楼镇某饭店老板何某荣看中了镇里一房地产项目(总造价2.6亿元),可当时该项目已被一工程建筑商蒋某承接,何某荣对此颇有不甘。蒋某施工近一个月后,何某荣打听到蒋与开发商还未正式签下合同,顿时歹念大起,决定抢占工程。他找到本地建筑商廖某峰合作,让廖设法将蒋某赶走。廖某随后通过汤某搭桥找到王某青,王某青当即应承。当月8日至17日,王某青指挥手下,先后三次持铁棍、锤子到工地打砸钩机、挖土机等设施设备,迫使工地接连停工。被打怕了的蒋某只好退场,而何某荣、廖某峰两人随即顺利拿下该工程。
绑架勒索
去年下半年一天,王某青和雷某精等人从外市消费娱乐后驾车返穗途中,与过路的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并与惠州籍的货车司机发生口角冲突,货车司机报警后,交警对此事依法作了处理,判违章驾驶的王某青负全责。王某青对此愤恨不平,决定实施报复。此后他派手下打听到了货车司机的住处,随后带领人马前往惠州将该司机绑架至增城,对其实施殴打,随后向货车司机家属敲诈勒索。直至对方家属支付了2.5万元赎金后,王某青团伙才释放了受害司机。
“发家史”
纠集泥水工组“专职打手队”
据警方介绍,落网的23名犯罪嫌疑人中,除了汤某、陈某等9人是本地人外,其他14人均为湖南衡南县人,地缘性特征十分明显且具备了一定的组织性。
38岁的王某青是“大佬”、“队长”,王某春和雷某精是两大“副队长”,职务类似古惑仔电影里的“堂主”——王某春负责新塘镇,雷某精则包管荔城街。而作为本地人的汤某原本就是村里小有名气的地痞,因与王某青住得近且佩服王动辄能叫来上百人的能耐,遂拜王为大哥。此后,汤某凭借本地人的关系,既做中间人为王某青团伙招揽、介绍“生意”,有时也带领手下参与摆场、打架。
据了解,王某青团伙成员原本大多是在增城建筑工地做泥水的打工仔,聚居在荔城街和新塘镇,因为老乡关系,有事时大家相互照应,久而久之纠集在了一起。2010年6月,在受人委托参与多次聚众斗殴后,王某青等人发现这是一条发财之路,遂形成了以王某青、王某春、雷某精等人为首,专职帮人摆场、斗殴的犯罪团伙。随着团伙成员日益固定,大部分加入者均放弃了打泥水散工,“专职打手队”发展成形。
办案民警称,王某青团伙在增城横行两年,但受害者报警却较少,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受害事主被欺压后忍气吞声,有的则碍于对方成员中有本地人,不愿惹麻烦,特别是一些建筑工程商,他们因为怕受报复延误工期,不敢报警。
团伙特点
过半有前科大多是“粉仔”
团伙实行“公司化”运作
办案民警说,劳改犯多、粉仔多是王某青团伙的两大特点。
据称,在落网的23名嫌疑人中,13人有犯罪前科,其中王某青是名“三进宫”的“老抢匪”,其分别于17岁、25岁和33岁时因涉嫌抢夺、抢劫案而被警方打击处理过,新塘“堂主”王某春也曾因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而被判刑,其与王某青正是在坐牢时相识的狱友。此外,被捕嫌犯中有17人有吸毒行为。在日常的开支运作上,该团伙已有了公司化特征。三“大佬”配备有对讲机,方便联络,骨干成员按照级别高低每月领取数额不等的底薪,例如王某青的底薪是4000元,王某春和雷某精则为2000元。其对外摆场、打架有一定的价格标准:每摆一次场,每名参与成员都可领到100~200元,而“看场”的价格是一月8000元,此外夜场方还要额外每月免费提供60打啤酒供王某青团伙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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