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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一纸无效协议毁掉百余亩承包地--中国年鉴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群I陕西榆林报道
陕西省府谷县位于举世瞩目的“神府东胜煤田”腹地,这里蕴藏着蜚声海外的煤炭资源,是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桥头堡”,也是全国百强县。
围绕“煤”这块黑得发亮的“金子”,各方的博弈从来没有停止过。
《中国经济周刊》日前接到群众举报,称府谷县新民镇和其辖区内的新民村委会相关领导私自做主,在没有取得土地[TuDi]承包[ChengBao]人的同意下,就将百余亩土地[TuDi]以“租赁方式”卖给某煤矿[MeiKuang]供其采煤;举报人称:“这笔交易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侵犯了土地[TuDi]承包[ChengBao]人的合法权益、毁掉了农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
7月13日到18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前往府谷展开调查。
7月14日早上,距离府谷县城32公里的新民镇新民一村村南1.5公里,两台挖掘机正在半山高处挥臂铲土;坡底平地处,一台装载机正在用新土掩盖阵雨造成的积水带。
东北角,红砖砌成的矿井口被遮挡了起来,今年4月间探挖井口时挖出的数十吨煤被倾倒在一侧,在阳光照耀下乌黑铮亮。场地还在平整阶段,大规模的开采还没有开始。
据当地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政府工作人员介绍,这块被破坏得“不成样子”的土地[TuDi]就是新民一村70余户村民[CunMin]的承包[ChengBao]地,总亩数超过百亩,具体为水地38.39亩、山地57.8亩、林草地10亩;承包[ChengBao]期限从1989年到2019年,土地[TuDi]承包[ChengBao]证是1998年补发的。
村民[CunMin]:承包[ChengBao]地被卖了,自己不知道
“我们事先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去年11月初,我回老家给老父亲上坟的时候才发现,我家的两亩多承包[ChengBao]地已经被铲平。”在外地做生意的新民一村村民[CunMin]郭成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据郭成昌介绍,自家的承包[ChengBao]地在其父亲名下,始于1989年,承包[ChengBao]期限30年。父亲几年前去世后,根据《继承法》和《农村土地[TuDi]承包[ChengBao]法》相关规定,母亲祁高换成了这块土地[TuDi]的承包[ChengBao]人。
“要动我们的承包[ChengBao]地,首先得征得我们的同意,可我们根本就不知道。”郭成昌说。据记者了解,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包括祁高换、王桂林和刘洪栋三家,由于儿女分户等原因,实际涉及7户。
据郭成昌介绍,自家承包[ChengBao]地被铲平,是因为新民一村村长刘反云和几十户村民[CunMin]签字同意,以“租赁形式”将村里70余户100余亩承包[ChengBao]地卖给了一家叫金宏湾的私人煤矿[MeiKuang]。
上述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的金宏湾煤矿[MeiKuang]和“新民镇老城一村”(即新民一村)签署的《土地[TuDi]租赁协议书》,第一条明确表示,金宏湾煤矿[MeiKuang]“租赁乙方土地[TuDi]50年,四至界,以甲方设计占地面积计算”。
新民一村为新民村下辖的一个自然村。新民村村委会主任李伟虎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四至界”是“四周占到新民一村和其他村的地界处”,但具体面积自己不清楚。
该协议第八条明确了按照不同标准进行土地[TuDi]一次性结算租赁费的条款。水地每亩2.8万元、山地每亩1万元、林草地每亩7000元、荒地每亩3000元。
该协议落款处,分别盖有甲乙双方“府谷县金宏湾矿业有限公司”和“府谷县新民镇新民行政村村民[CunMin]委员会”的印章,以及双方代表“赵耀斌、刘反云、李伟虎”的签字,落款时间为“2010年12月26日”。
“就算是铲平我们的承包[ChengBao]地是合法行为,但先铲后签(协议)也不对呀!”郭成昌气愤不已。
该协议的第三页,有新民一村65户村民[CunMin]的签字和手印。不过,82岁的祁高换告诉记者,协议书上“孙小花”的签名和手印是假冒的。孙小花是自己的大儿媳妇,一直在西安做生意,其间并未回过老家,自己家连要铲地的事情都不知道,何来的签名和手印?
村主任:村上同意,我拥护
王桂林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刚过,他打电话给刘反云质问卖地一事,刘告诉他,“村民[CunMin]同意,卖给了金宏湾煤矿[MeiKuang]”。正月二十,王桂林接到刘反云电话,说正月二十六要召开村民[CunMin]大会,说卖地的事,叫他到时参加。
正月二十六,王桂林和刘洪栋按时参会。在会上,王桂林质问:为何卖地不通知他们几户?没有人回答;又问:谁牵头卖的地?也无人回答。后来,有人解释说,当时打电话联系不到他们几户。当听到“你不服你告去”的说法时,两人愤然离场。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们分别数次找过县国土局、镇政府、镇国土所,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王桂林说,起初,国土局说事情是镇上的,需要镇上解决,后来镇上又把事情推到了国土所。与此同时,郭成昌则分别就此事上访到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信访局。
“事情似乎在今年6月12日发生了转机。”王桂林告诉记者,这一天,县国土局相关领导给他打电话,让他们“不要再往上弄了,局里让镇国土所想办法解决就是了”。
6月20日,刘反云给王桂林打电话,说金宏湾煤矿[MeiKuang]和镇上下午就处理此事。王桂林告诉记者,参与协商的人包括新民村委会主任李伟虎、刘反云、两个村民[CunMin]代表和金宏湾煤矿[MeiKuang]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们谈到晚上9点,我要求恢复我的土地[TuDi]自主权,没有得到他们认同。”
据村民[CunMin]反映,金宏湾煤矿[MeiKuang]是由该县的4家私人煤矿[MeiKuang]组建而成;此次卖地行为的参与者、在租赁协议上签字的李伟虎,在金宏湾煤矿[MeiKuang]占有一定股份。
李伟虎向记者坦承,他在金宏湾煤矿[MeiKuang]有800万元的股份,但同时表示,这800万元是自己和其他90多个村民[CunMin]共同入股的。他表示,把土地[TuDi]租赁给金宏湾煤矿[MeiKuang]采煤是“大多数村民[CunMin]都同意的,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因为煤矿[MeiKuang]能给大家带来收获”。对于“以租代卖”的做法,李伟虎的解释是:“村上同意,我拥护。”
据村民[CunMin]介绍,签字认可的村民[CunMin]中,很多都是李伟虎的支持者,而另一部分村民[CunMin]则认为,依照租赁协议,自己除了现在能领到租赁费外,以后还能领到“码边费、污染费每吨2.5元和每人每年2吨生活用煤”等好处,也不错。
至于双方所签的协议书,李伟虎表示,这只是一个“初步协定”,现在的铲地行为也只是煤矿[MeiKuang]要生产的前期工作,而铲地工作是村里开展的,矿上没有相关手续是绝对不能铲地的。而几个村民[CunMin]却私下告诉记者,现在铲地的正是金宏湾煤矿[MeiKuang],如果是村上铲地,谁给费用呢?
李伟虎向记者表示,当初没有同意的几户(指王桂林等),如果实在不愿意,就把土地[TuDi]租赁费拿回来,(村上)再给他们另外量地。
据记者了解,府谷县由于独特的资源优势,农民每年都享受着政府的各项因煤收益的补贴,为此,家家户户都有一个陕西信合的存折,相关的政府福利都会直接打进存折。去年12月金宏湾煤矿[MeiKuang]的土地[TuDi]租赁费,已经打进了新民一村绝大多数农户的存折。
在外地做生意的郭成昌则向记者表示,恢复土地[TuDi]的原状是他最大的愿望。
土地[TuDi]所:租赁协议无效
7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联系府谷县国土局局长张旭瑞,张以在外地出差为由,指派新民镇国土所所长许军接受记者采访。
许军告诉记者,有关新民一村卖地一事纯属村上平整土地[TuDi],并表示,国家鼓励农民平整土地[TuDi],以利种植。至于金宏湾煤矿[MeiKuang]和新民一村签署的《土地[TuDi]租赁协议书》,许军则表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签署协议的事情,如果要签土地[TuDi]方面的协议,没有土地[TuDi]部门的印章,协议是无效的,而且不受法律保护。
许军表示,如果现在出现了煤矿[MeiKuang]大面积的平整土地[TuDi]的工作,也许还存在以后搞某项建设的可能;如果这样推断的话,新民一村和金宏湾煤矿[MeiKuang]所签的、他不知道的协议,或者是一个意向性的搞其他建设的协议,而不是用于开矿的。
长期从事土地[TuDi]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的专家舒新宁表示,土地[TuDi]作为农民生存的最基本保障,如果在承包[ChengBao]期内就发生被相关组织或个人强买强租的行为,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TuDi]承包[ChengBao]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相关责任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陕西诺尔律师事务所齐精智律师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村民[CunMin]所享有的土地[TuDi]承包[ChengBao]权是一种物权,在承包[ChengBao]期内承包[ChengBao]人对土地[TuDi]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排他性的权利。村委会和村民[CunMin]小组未经承包[ChengBao]人授权而擅自处分出租他人的承包[ChengBao]地,是无权处分行为。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TuDi]承包[ChengBao]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ChengBao]取得的土地[TuDi]承包[ChengBao]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受让方不得改变土地[TuDi]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TuDi]的农业用途,而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ChengBao]期的剩余期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TuDi]承包[ChengBao]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最长承包[ChengBao]期限为30年,所以煤矿[MeiKuang]和村委会签的《租赁协议》中所谓土地[TuDi]租赁50年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受让方变更了土地[TuDi]用途,用于非农业建设,是明显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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