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政发〔201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领导有力,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广大无偿献血者、志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国的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08-2009年二年间,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单位、部队和省市。他们积极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尤其是在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汶川特大地震等严重灾害医疗救治,以及北京奥运会、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重大活动血液保障工作中,表现出甘于奉献、乐于助人、赤诚博爱、无私无畏的崇高品德。
为表彰先进,树立无私奉献、互助互爱的先进榜样,进一步激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与健康适龄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活动,根据《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决定,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艾满清等3433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艾启超等1958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艾京等58434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刘娟花等616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等80个单位、邓亚萍等1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河北省等9个省和北京市东城区等240个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黑龙江省军区等18个军队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将对“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的获奖者进行表彰。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和“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的获奖者予以表彰。
希望获奖的个人、单位和省市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充分发挥示范和激励作用。我们号召社会各界向他们学习,齐心协力,再接再厉,为确保采供血和临床用血安全,营造互助友爱的社会文明进步之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卫 生 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