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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80万流动人口凭居住证享受均等公共服务--国家年鉴

  

  湖南日报8月22日讯(记者 李军) 截至7月底,全省共为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80多万张,发放率为25%,力争2012年底达70%以上。这是记者于今天召开的全省“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专题座谈会上获悉的。

  自2008年以来,湖南省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力促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省政府出台了《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从2009年11月起,对全省流动人口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相关部门出台了配套措施,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机制、职责界定、考核考评、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省公安厅制定并下发了《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明确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的责任单位、具体办法流程、条件及责任等。

  为解决居住证发放经费问题,省财政统筹解决了居住证发放的启动经费及首年居住证制证设备款和工本费,并明确居住证发放的工本费纳入省财政预算。同时,湖南省选择了长沙市雨花区、娄底市娄星区进行居住证发放试点,探索建立健全以街道、乡镇为责任主体的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制订完善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税费代收代征、财政保障的具体办法以及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工作规范。

  以居住证的发放为基础,湖南省逐步推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新机制。明确出租屋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乡镇和社区的职责,将居住证办理与住房信息进行有效关联,提高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今年年初,湖南省在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开展“以业管人”工作试点,通过全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为企业授权,由企业主动采集、录入、上报本单位暂住人口信息,建立用人单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机制。

  与此同时,湖南省将居住证相关权益保障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纳入综合治理考评。各地将流动人口的就业、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子女入学、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逐步融入居住证管理,进一步细化凭居住证享受相关服务的规定。如长沙市规定,在该市连续工作并办理居住证、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户口可以迁入。

  湖南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免费办居住证

  本报长沙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从7月1日起实施。按照该《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湖南省其他地区居住的人员,须办理暂住登记。流动人口凭居住证在居住地可享受相关服务,办理相关事务。

  按照该《办法》,流动人口办理暂住登记,可由本人,也可委托他人申报。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在流动人口受聘时进行登记;就学并在学校住宿的,由学校在流动人口入学时进行登记;在救助机构住宿的,由救助机构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其他十六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由提供住宿的单位、个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住宿的流动人口,按照国家旅馆业有关规定进行住宿登记。

  登记后3日内,有关材料将被送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或居(村)民委员会等受理单位。受理24小时内信息将录入省级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至公安机关。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流动人口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证明(复印件)。流动人口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有效婚育证明(复印件)。

  流动人口离开或到期继续居住的,要在3日内申报,受理单位应当对暂住登记信息进行注销或延期。

  该《办法》明确,暂住登记和发放居住证,不收取费用。

  流动人口子女如何享受“教育公平”

  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纳入教改“先行先试”范畴。(5月17日《北京日报》)

  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历来是教育公平领域的一道“暗伤”。教育部试点改革的初衷值得肯定,此前通过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曾提出,要制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随后解释说,“升学考试”主要就是指高考。

  理论上说,人在哪儿,学就上在哪儿,考试就落实在哪儿。但问题是,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关涉高考制度、户籍制度,以及依附于其间的公共福利,加上各地上大学的机会差异天壤之别,“先行先试”如何实现?此前,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先生表示,这一办法会选择二线城市先试点,因为二线城市随迁子女流入规模较少。但如果试点城市本身就鲜有流动人口,这样的试点又能有多大意义?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称:多年前以人才名义被北京市授予绿卡“居住证”者,多年后其子女却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有绿卡者的高考权尚且无法兑现,一般流动人口子女又如何在高考等教育问题上与户籍人口“平权”?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各地“优待自家人”的名额配置规则已成公开的秘密,一旦“就地高考”,户籍人口被消弭的福利优越感如何“找平”?

  倘若流动人口子女真的“就地高考”,大中城市难免会成为教育领域的福利洼地,户籍制度之上的沉疴积弊或将异化出新的社会问题——一是制度成本过大,善政被实践无情否决;二是制度漏洞仍在,真正的流动人口子女还是挤不进公平教育的行列。

  在多省实行课改后,自主命题、考纲各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考试成为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他们既不能融入当地城市参与公平竞争,又难以回归原籍,社会认同与自我认同趋于边缘化和被排斥化。按理说,“平权”是最合理的解决办法。但如果户籍制度、高考制度本身就存在问题,那么,再好的程序补丁也只会在实践中制造出新的断裂。

  因此,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仅仅依靠“融入”是不够的,还得在户籍制度、高考制度上作出相应改革,将扭曲的权利与福利全民均衡化,将“市民”身份上的教育特权公平剥离——惟其如此,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才会求得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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