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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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43人涉黑案揭民间矿业资源争夺乱象--中国年鉴

  
云南43人涉黑案揭民间矿业资源争夺乱象--中国年鉴
个旧[GeJiu]周边的一些青山,已被挖掘得满目疮痍。

  在“江湖”上混的每一个人,不可避免,总有一天自己[ZiJi]的头颅要被架在“刀刃”上。马志保肯定更明白自己[ZiJi]会有这么一天。

  6月21日,以马志保为首,一个43人的黑社会组织,及其涉嫌的14项罪名的特大团伙案件,在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其中,公诉机关对马志保个人所罗列的罪名就达10余项。马手下骨干成员被诉诸的罪名也多达五六项。这样的组织及其犯下的罪行,在近几年云南的法律案本上,可以说很罕见。那么,在此案背后,究竟是什么原因,造就了这样一个马志保,及以马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团队组织?

  通过此次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不难看出,原因之一是,红河个旧[GeJiu]民间矿业资源争夺的一个乱象。

  同时,记者了解到,在个旧[GeJiu]矿业资源的开发上,其中一种开发方式是,“公家”(当地[DangDi]人惯用的说法)把矿山[KuangShan]资源下包给私人[SiRen]老板[LaoBan],私人[SiRen]老板[LaoBan]再层层下包采矿业务。“这样也导致私人[SiRen]老板[LaoBan]与私人[SiRen]老板[LaoBan]之间为争夺矿源开发而发生[FaSheng]冲突。”对当地[DangDi]矿业开发情况较熟悉的陈立说。“为了保护自己[ZiJi]的矿产资源不被抢盗,这些私人[SiRen]老板[LaoBan]都会找一帮人来帮助自己[ZiJi]。”

  而马志保的团伙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慢慢形成。

  当然,“在个旧[GeJiu],像马志保这样,有‘帮派’的并不少见。而且这些‘帮派’在做事时,都很有组织纪律。”从事了32年锡矿开采的矿工张宝说。同样,在当地[DangDi]更多的人认为,个旧[GeJiu]的民间矿业开采,好比“江湖”,“讲势力、讲关系”。为了争夺矿源,私人[SiRen]老板[LaoBan]之间的争斗也时时发生[FaSheng]。

  ■马志保团伙涉嫌罪行

  1991年,马志保为争夺矿源与个旧[GeJiu]市一个叫左明浩的人发生[FaSheng]打斗,并致对方受伤。

  1992年,马志保在革新矿区,为争夺矿源与肖云锡发生[FaSheng]争斗,造成对方受伤。

  1993年5月,马志保与老厂镇木登洞村村民,为争夺当地[DangDi]矿源,带40余人携带炸药、火药枪等凶器,围攻沈家,致村民沈家武死亡。

  1998年,马志保向老厂镇革新矿区蔺楠采矿点索要保护费,遭到拒绝,之后马组织手下成员赵永恒、白永龙等人到蔺的坑道内进行偷矿,与守矿工人发生[FaSheng]争斗,造成对方一名工人(赵祥)当场死亡。事后,蔺楠遭到马的威胁、恐吓,1999年蔺被迫退出自己[ZiJi]经营的采矿坑道。

  2000年,马志保安排手下成员,在个旧[GeJiu]贾沙乡陡岩张志安矿区进行护矿。后来因护矿人员与当地[DangDi]矿工发生[FaSheng]纠纷,并使用长刀、火药枪致使对方多人受伤。

  2009年4月,元阳县大坪乡白石寨开采矿区的红河大洋矿业公司因用电补偿问题,与村民发生[FaSheng]矛盾导致停产,在乡政府的调解下还是未达成协议,事后得知此情况的马志保让大洋矿业公司出让16%的股份,以维护其矿山[KuangShan]秩序,并对当地[DangDi]多位村民进行了殴打并非法将村民崔小红捆绑在一间工棚内。

  2009年7月,马志保及手下成员10余人,到个旧[GeJiu]“帝豪年代”KTV喝酒指使其手下拿10余万元,到酒吧柜台处存放,要求强行入股,遭到对方拒绝。马指使手下对酒吧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和砸场。

  2009年12月,马志保与万祥红在个旧[GeJiu]“张胖子”火锅店吃饭,双方因马志保的人抢了万祥红侄子的矿源一事发生[FaSheng]争执。马召集了自己[ZiJi]的手下对万进行殴打,并造成其重伤,随后将万开的电子游戏室砸掉。事后,马组织其手下成员逃往四川等地。 <

  护矿队变成“涉黑团伙”

  马志保原籍石屏,后迁户至个旧[GeJiu]市。上世纪80年代末,马志保只是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下称“云锡公司”)的一名普通工人。随着个旧[GeJiu]矿业(以锡矿为主)开发的扩大化,原来个旧[GeJiu]市市属企业、云锡公司很大一批工人辞职上了矿山[KuangShan]。而马志保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上到了矿山[KuangShan]。

  对马及当地[DangDi]矿业开发情况较熟悉的陈立说,在当时(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上矿山[KuangShan]已形成一种趋势,后来也导致矿山[KuangShan]开采秩序的混乱,出现盗、抢矿等现象发生[FaSheng],为了保护自己[ZiJi]的矿源,他们之间就形成了一定的小圈子,各自占有一个小山头。

  上世纪90年代初,马志保、王军(矿区带头人,后服刑)等人也有了自己[ZiJi]的圈子,便雇用了一部分工人来探矿、护矿。

  “马志保雇用的这部分人,他们的身份是双重的,既是他的工人,又是他的‘小弟’”陈立说,类似马志保这样的团队,在当时很普遍。

  从当时的个旧[GeJiu]矿山[KuangShan]开采性质看,“为了争夺矿源,私人[SiRen]老板[LaoBan]之间的争斗时常发生[FaSheng]。相互间为了报复,也会接连发生[FaSheng]一系列群体性冲突事件。”从对马志保的起诉书中了解到:从1991年到2003年间,随着矿区冲突事件的不断发生[FaSheng],矿山[KuangShan]的一些老牌势力相继涉案,逐渐被消除。如王军、尚云、范伟、熊文进(涉黑案件)等人都被判刑。

  据了解,在熊文进的案件中(涉黑案件),当时也涉及到马志保。在案发后,马志保潜逃在外,没有被处理,等到熊文进案审理完毕后,马志保才回来投案自首,后被判处缓刑。缓刑后,马志保逐步发展自己[ZiJi]的势力。

  马志保还是沿用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那套老路,盗取国有矿山[KuangShan]资源及私人[SiRen]被允许开采的矿源。同时,他们先是以入伙方式进入到私人[SiRen]老板[LaoBan]的矿山[KuangShan],然后再强占。

  据了解,从1991年开始,马志保利用自己[ZiJi]的组织,在个旧[GeJiu]、石屏、建水、元阳等市县矿区,长期通过提供地下保护来收取保护费、强行入股、霸占矿山[KuangShan]、买卖矿源等方法,聚敛了巨额资金、矿产品等大量物资,进一步充实了自己[ZiJi]的经济基础。正是依靠这些手段,马志保不断壮大了自己[ZiJi]的团伙组织。

  随着当地[DangDi]矿业开采制度规范化的转变,以前允许个体进行采矿的形式被规范化了,只能以公司名义,并取得合法开采资格的才能进行采矿。而马志保在这一形势下,成立了自己[ZiJi]的公司,进行转制后,马之前的那批矿工,也随之转换进了公司,成为后来的团伙成员。

  民间矿业纠纷“帮派”来解决

  据了解,多年来个旧[GeJiu]民间矿山[KuangShan]出现的纠纷,有些就以“帮派”形式来自行解决问题。

  张宝描述,由于个旧[GeJiu]矿业开采的历史较长,来到矿山[KuangShan]打工的人群,他们以老乡关系形成了一种聚集的力量,如“贵州帮”、“宣威帮”、“昭通镇雄帮”等。

  为了争夺矿源,私人[SiRen]老板[LaoBan]之间都会组建自己[ZiJi]的一帮人马来进行护矿。也因此,他们之间时有争斗。另外,随着采矿区域的扩大,当地[DangDi]一些村民的土地房屋出现垮塌等现象,也会发生[FaSheng]私人[SiRen]老板[LaoBan]与村民间为了利益而争斗。

  陈立介绍说,“如之前马志保与私人[SiRen]老板[LaoBan],及与村民为争夺、开发矿源发生[FaSheng]的数次纠纷,如果可以找某个官方或非官方的组织来协调一下,这样就容易解决问题,也不至于冲突双方动辄刀枪相向。”

  从目前看,“在这些问题上,急需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处理民间采矿出现的纠纷,比如,针对资源较丰富的县市可以成立一个矿山[KuangShan]纠纷调解中心。其组成人员由各部门(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抽人组成一支队伍,来调解民间采矿发生[FaSheng]的一些纠纷。这样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或者,成立一个专门的协会性质的组织,把所有的矿山[KuangShan]私人[SiRen]企业整合到协会里面,协会领导由政府部门人员挂职。在采矿中出现的问题,更多的从协会的角度去处理,这样可以避免一些重特大群体事件的发生[FaSheng]。”陈说。

  “从这些事件,政府应该更加重视类似问题的调处,而不是再依靠传统的帮派势力来自行解决民间的采矿纠纷。该严打的就应严打,对矿山[KuangShan]做好行政管理工作,避免再发生[FaSheng]类似的冲突事件。”

  矿源被私人[SiRen]老板[LaoBan]层层转包

  在个旧[GeJiu]老厂镇,当地[DangDi]基本上以矿为主。很多村民一辈子都在从事采矿职业,即使到了后期因年龄、体力问题退出矿业的村民,在他们的眼里、心里依旧在“关心”着当地[DangDi]的矿业变化。

  用张宝的话说就是,“只要你能真正进入到个旧[GeJiu]的锡矿行业,有自己[ZiJi]的一小块矿地,那你这辈子都吃不完,而且只要三年的时间,你就会拥有上百万、千万及上亿的财富。”

  张宝是个旧[GeJiu]市老厂镇原籍人,一名52岁的老矿工,在当地[DangDi]从事了32年的采矿业。期间,他下过坑道、矿洞开采锡矿,也在一私人[SiRen]老板[LaoBan]处做过4年矿山[KuangShan]管理。一提到自己[ZiJi]的矿业经历,他都会说个不停。张埋怨,当时自己[ZiJi]在一私人[SiRen]老板[LaoBan]矿点做管理时,老板[LaoBan]对下属员工不好,自己[ZiJi]发了上亿的财,但对下属矿工还是很小气,不愿意化一点小钱在矿工身上。也因此,张宝说,自己[ZiJi]后来选择离开这个老板[LaoBan]。

  但直到现在,年过半百的张宝却一直还奢望着:“哪天能有一块矿源地,那我也能变成有钱人。”但张也自知这似乎只是一种奢望,自从云南锡业公司把当地[DangDi]所有的锡矿资源都划归其管理后,在锡矿的开采上,想拥有自己[ZiJi]的一块矿源,那就得先用钱去堆关系,去打点所有的人。

  “如果关系到位了,你就可以跟矿上签合同,从他们手里承包到一块矿源来开采。”张宝说。接下来,“你不用做什么。有人会找上门和你合作,帮你开矿。只要给开矿人一个合理的价格,他们都会帮你干。当然,人工、机械这些,由他们自己[ZiJi]负责。而你只要交承包费及管理费,并打点好关系就可以了。”

  但是,直接从事开矿的人则不一定能挣到钱,因为他们除了要自己[ZiJi]支付人工、机械等费用外,有时还可能开采不到锡矿,带来巨大损失。同时,从承包者手里接过活(采矿),但开采出的矿产品,往往也拿不到一个合理的价格,矿源承包人会把矿产品价格压到最低。比如,正常的12万一吨锡矿,承包人只会给开采者出到3万左右一吨。张宝说,这就是目前个旧[GeJiu]老厂矿区私人[SiRen]采矿的现状。

  据张介绍,在老厂矿区的开采多是通过承包形式转到私人[SiRen]老板[LaoBan]手里进行开采,私人[SiRen]老板[LaoBan]承包到矿源后,又会层层转包出去,自己[ZiJi]不直接进行开采活动,只等着收钱。

  能否承包到一块矿源,成了当地[DangDi]多数人的一种奢想。

  不过,即便是承包不到矿源,与做其他行业相比,当地[DangDi]村民还是愿意做一个普通矿工,至少每月能拿到2000-3000元。而且张宝也认为,在当地[DangDi]除了干矿,做其他行业也不可能。(应采访者要求,文中陈立、张宝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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