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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成就--共和国史册
1.小企业信贷工作“两个不低于”的完成情况
截至11月末,小企业贷款比年初增长25亿元,远高于去年2.28亿元的小企业贷款增量,小企业贷款增速39.3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0多个百分点。
2.小企业信贷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
一、明确经营定位,大力支持中小企业
我行一直重视小企业金融服务,牢固树立“定位中小、支持中小、服务中小”的发展理念,把打造“中小企业伙伴银行”作为经营定位,并明确了小企业发展战略。特别是今年,我行董事会专门针对小企业业务制定了信贷计划,形成了“全年小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的决议,并要求各级机构贯彻执行。在组织管理上,我行已经形成了总行、分行、支行三级联动的营销组织架构。自2005年总行成立中小企业业务部以来,职能逐步明晰,主要是以中国银监会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为指导,组织推动全行中小企业业务营销,培育特色支行和专业化营销队伍、搭建融资平台、创新业务流程和营销模式、研发新产品以及制定中小企业业务激励约束政策等;部分分行成立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管理部门或专业团队,负责其经营区域的中小企业业务推动与管理;在支行层面,从推进特色支行建设入手,确定了至2011年全行70%以上的支行初具服务中小企业特色的机构的发展目标,不断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特色化、专业化水平。
二、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
针对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和规律,我行区分不同客户、不同产品、不同信用环境建立了多元化、差异性的审批机制。
一是,针对不同信贷产品所适用的不同目标客户,进一步下放部分产品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如,我行对“易贷通”和“小额分期贷款”产品,实行双人定贷双人负责,即“双控双责”,“双人四眼”,使业务人员“责权利”统一,大幅减少了企业的融资时间,明显提高业务运作效率。至目前已通过此方式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近20亿元。二是,我行区分不同分支机构,分别设定不同的审批权限,授权其根据客户特点、市场需求自主审批,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针对小企业特点,区分大中型企业建立单独的小企业信贷评价模型
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银行在业务审批中不能采取与大企业同质化的评审标准,否则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就很难满足。为实现对小企业客户的有效甄别和筛选,优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评审效率,我行今年针对融资规模在3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建立了专门的信贷评价模型,该模型是针对小企业特性专门开发的一个独立的、有别于大客户的信贷评价机制,将为小企业贷款风险评价提供一个简单、实用、高效的评价工具。下一步,我行还将对评价模型涵盖的范围逐步扩大,向下延伸至微小企业,向上扩展到全部小企业,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小企业信贷风险评价体系。
四、探索建立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定价机制
为了实现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我行积极探索尝试小企业风险定价。具体方法是根据小企业经营管理特点设计专门针对小企业的评价标准,来判断小企业信用度、风险等级,在综合考虑担保方式可靠程度等情况确定贷款浮动水平,作为确定贷款利率的依据,同时根据客户在我行的综合贡献度等情况给予适当的贷款利率优惠。
五、建立小企业业务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制度
多年来,我行始终重视对小企业业务人员的专业性培训,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由内至外”的人员培训制度。总行由专业部门指定专职人员专项负责员工业务培训,并将培训计划计入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分行或支行指定人员做好对员工的再培训,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在培训内容的选取上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涉猎更多的知识领域,即在内部培训的同时,加强业务人员的外部培训力度,通过参加培训课程、研讨论坛等形式,使业务人员更充分的了解外界业务信息,宏观形势及市场走势,提高业务人员的客户营销技能及市场判断能力。 六、完善专业担保机构管理,构筑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
目前,我行已建立起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区域性、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辅的担保业务合作体系,从2000年至今,我行已经同53余家担保机构开展了业务,全行90%以上的分支机构均开展了此项业务,为将近500家小企业提供授信业务。担保业务范围覆盖天津市各区县以及北京、上海、唐山的部分区域。每年,通过该合作体系累计向小企业提供融资超过50亿元,担保业务余额超过30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对担保机构的管理做到“两个强化”即强化担保业务的授权管理,实行总行、分行两级授权,对担保机构合作进行管理,提高业务运作的灵活性和效率性。强化担保业务的动态管理,按照“有进有退、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同资本实力强,资本金和风险补偿机制完善,评估和风控体系完备,代偿机制高效的担保机构的合作,坚决从那些经营方向出现偏差、资本金减少、风险补偿不到位和代偿机制无效率的担保机构中退出。
3.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建设情况
2009年6月份我行成立了小企业专营机构——“天津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该中心是本市第一家具有独立经营执照的专营机构,在管理上采取“四单”形式,即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单独的小企业认定标准与评审、单独的激励约束。“小中心”在内部制度建设上已逐步完善,一是完善了中心授信业务决策机制,制定了单独的贷审委议事规程,建立了内部授权机制,对不同业务品种、不同授信额度实行差别化授权,以提高业务审批效率;二是制定了中心客户经理考核管理办法,按照“以促进小企业贷款为核心,坚持优胜劣汰,绩效奖励与业绩挂钩”的原则,采取“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的模式计量报酬,逐步完善中心客户经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在业务开展上,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5个多亿,平均单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不仅业务发展势头良好,作为全行先行先试的排头兵在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对全行也起到了较好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发放全行首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并率先与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合作推出了科技型小企业服务专属产品“科技展业贷款”。
4.小企业授信工作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信息管理一向是业务发展的基础,我行早从2005年就开始逐步完善信贷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对小企业授信业务的单独统计与管理。近年来,针对小企业授信工作的深入更进一步完善升级信息管理系统,如为加强对专业担保机构的有效管理,构筑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我行在系统内专门开发了专业担保机构业务管理模块,实现了担保业务的系统化管理,随时掌握担保机构动态及担保业务详情,更具针对性的推进与担保机构的合作。今年,又针对小企业信贷业务建立了业务数据信息库,收集汇总全行小企业授信各方面信息,为小企业信贷风险定价、业务运行、人员绩效考核等提供科学分析的数据依据。
5.小企业授信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情况
小企业贷款营销和运作成本较高,风险控制难度较大,导致一些机构不愿意做。为此,我行在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引导和鼓励分支机构拓展小企业业务。
一是突出对机构和业务人员的正向激励,鼓励开展小企业业务。
(1)在单一产品上设定业务营销奖励。根据产品的综合收益和风险控制状况,实现审查人员、经办人员“责权利”统 一,按照产品收益给予经办人员一定奖励,并明确罚责,保证产品的整体运作质量。如“易贷通”、“小额分期贷款”等产品正是按此原则,按季兑现,奖惩到人。(2)在对机构奖励上设定单项奖。从2005年开始,我行就将小企业贷款业务纳入全行考核体系,实现计划单列、单独考核、专项奖励,把营销业绩与贷款质量作为主要考量指标,保证奖励的科学性,已累计投入了1000多万元用于对分支机构及营销人员的奖励。今年,在单项奖设定上又引入了对个人经营者等微小企业业务的考核,激励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是按业务品种分别设定不良贷款容忍度,激励、约束并行。我行按照业务品种的风险承受能力、产品特点分别设定不良贷款容忍度,如易贷通、小额分期贷款、商标专用权等业务品种的不良容忍度为3%;工程机械按揭贷款不良容忍度为1.5%;若此类贷款的不良率达到或超过容忍度时则取消作业机构此项业务的作业资格,责令其限期清收,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另外,针对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实行不良贷款容忍度的动态管理,每半年对“中心”的风险控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确定下一阶段的不良贷款容忍度,中心业务第一年不良贷款容忍度设定为0.5%。
6.小企业授信业务的产品创新情况
传统信贷产品那种固有担保方式的制约,使小企业丧失了很多贷款机会,我行力求在担保方式上进行突破来缓解小企业融资难。
一是大胆实践新型担保方式,进行产品创新。目前,我行已形成了专门服务小企业的“金太阳”和专门针对微小企业的“金种子”两大融资服务专案,其中包括了“商业抵押分期贷款”、“法人按揭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商铺资金贷款”等十余款特色产品,通过产品细分,更加有效地提高产品创新的针对性,增加个性化产品的丰富性。如,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针对小企业融资“短、频、急”的需求推出的,合并了贷款审批重复环节,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后,在合同约定期限和额度内,允许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信贷产品,大大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再如,针对一些小企业具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我行在天津市场率先推出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和“专利权质押贷款”,并发放了天津地区的首笔“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和“专利权质押贷款”。唐山分行作为我行小企业创新产品的实践应用平台之一,发放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也是河北省域内第一笔。再如,我行充分利用多数小企业主要经营者和实际控制人与企业存在的“唇齿相依”的关系,推出了“小额分期贷款”,该产品是针对那些信誉良好但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小企业的一款“准信用”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无需提供抵押,仅需企业主要出资人、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自然人保证,就可获得贷款额在100万元(含)以下融资支持。
二是突破固有业务方式,进行模式创新。我行针对专业市场、商贸、工业园区小企业集群经营的特点,注重一对一、个性化探索,形成了小企业信贷业务集约销售模式。具体做法是以集群市场、园区为载体,设置专门的融资担保方式,通过集中授信、单户定额解决融资担保难问题。如,从2004年开始,我行通过建立管理机构载体担保、存货仓单质押、商铺租赁权利质押模式,相继为天津市环渤海建材市场、滨海钢材贸易商城、大胡同小百货批发市场以及北辰科技园等众多产业功能区和品牌商贸区的上千户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超过15亿元。今年,又有效运用集约销售模式先后为发展潜力巨大,但效益显现周期较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了专属融资服务方案“科技展业贷款,积极支持天津市“十二五”规划中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授信50亿元。
7.小企业授信业务的进步度
今年小企业贷款增速达到39.3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0多个百分点;小企业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较上年提升了3个百分点。
8.小企业业务的客户反馈情况
广大小企业客户对天津银行“中小企业伙伴银行”的品牌认知度逐年增强,在参与市金融工委、市银监局组织的银企对接、培训讲座等活动中,所介绍的产品和服务模式,获得了企业的好评。尤其是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成立后,其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得到广大小企业客户的认可,为企业量身定制的金融解决方案获得企业的好评,良好的工作作风得到客户信赖,有的企业还送来了锦旗和表扬信,我行已成为小企业成长的密切伙伴,得到了监管部门以及广大小企业的认可,2007年3月我行被中国银监会授予“全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被中国中小企业家年会评为“全国服务小企业十佳商业银行”
推荐理由
该行自成立伊始,就把服务中小企业作为基本经营定位,特别是2005年按照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在天津市银行同业中率先成立了中小企业业务部,专门负责全行中小企业业务的组织管理和营销推动。几年来,按照六项机制建设要求,围绕机制建设、产品与业务模式创新、专业队伍建设、特色机构打造等方面积极推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小企业业务显著增长,结构占比逐年提高。2009年该行还在银行同业中率先建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并取得独立的金融许可证,作为全行小企业业务特色产品、业务模式的实验平台。在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该行创新实践了一系列特色产品和业务模式,是天津市首家推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银行;针对小企业客户的创新型集约销售模式在同业中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天津银行在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获得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广大小企业客户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