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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透露剧毒化学品走私大案详情--国家年鉴
中新网广州9月21日电 (唐贵江 邓堃 赵曲向 蓝健洪)广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广州海关侦办的“1.08”走私剧毒贵金属化学品案作出一审判决,4名被告被判十二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宣告这一以船员偷运的方式走私进口剧毒化学品的亿元大案告一段落,广州海关21日透露了侦破该案的详情。
海关介绍,这一以钟某、李某为主谋的走私剧毒化学品的犯罪团伙,于2003年6月至2010年3月期间,在香港组织采购氰化亚金钾、贵金属化学品等,通过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员从广州某地区的港口偷运走私入境,共走私氰化亚金钾437.2公斤,氯化物803公斤,案值1.3亿元,偷逃税款2500万元。海关总署将该案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
2009年12月21日,南沙虎门渡口,船员郭某手持20瓶白色粉末状的物品在渡口边焦急地等人取货时,因形迹可疑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民警查扣。这貌似毒品海洛因的白色粉末状物品,经化验为氰化亚金钾(俗称“金盐”),共计2公斤。因涉嫌走私,该案移交广州海关下属番禺海关缉私分局,并由该局于2010年1月8日正式立案侦查。
“金盐”、“银盐”(氢化亚银钾),是一种电镀加工的添加剂,同时也是一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剧毒化学品,一丁点的剂量即可致人于死地。正规渠道购买的“金盐”等剧毒化学品,有着极其严格的管理规定和销售记录,而走私进口的则完全脱离政府的监控,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
情况飞速上报到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批复将该案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番禺海关缉私分局迅速调集精干力量进行部署:一是指派曾多次参与大要案侦办工作、审讯经验丰富的缉私警察对嫌疑人郭某展开突审,争取早日突破口供。二是对目前搜集到的相关线索材料进行一一分析排查,寻找突破口。三是分组对辖区内的“金盐”管理机构以及经营、存放、使用“金盐”的企业进行走访,了解“金盐”行业的基本情况,做好外围调查。
经过初步审问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推断,办案人员认为,这是一个长期从事境外购买、海上偷运到境内销售一条龙的走私“金盐”团伙,郭某极可能就是走私剧毒化学品入境的“执行人”;并锁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香港人钟某,以及受指派的偷运剧毒物品进境的船员陈某、郭某、赖某,境内销售的李某等团伙主要成员。
2010年3月10日,团伙一号人物钟某在深圳皇岗口岸落网被擒。办案人员根据钟某电脑的相关记录,锁定了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到6月3日,本案各个环节的主要疑犯均已落网。
经过审讯,以钟某为首的走私团伙实施“香港订货-走私入境-国内销售”剧毒化学品的犯罪活动网络展现出来,在这张走私网络中,钟某纠结以陈某为首的船员组成走私犯罪团伙,指使和利用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船员郭某、赖某等人,将“金盐”等剧毒贵金属化学品偷带进境,并在国内销售给李某等客户。
案件虽然破了,但这些走私剧毒化学品的去向不查明,安全隐患就无法排除。办案人员发现,这些化学品的流向涉及企业达数十家,分布在广州、深圳、中山、东莞、惠州、珠海等地区。广州海关缉私局迅速向广东省公安厅通告了案件有关情况,广东省公安厅随即组织上述地区的公安机关会同广州海关缉私局联手排查,经过近一周的奋战,侦查人员不仅获取了大量书证、物证,而且追回了一批已流入市场和企业单位的走私货物,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此案的彻底侦破,为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成功举办消除了安保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本案专案组因在安保和服务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荣立海关总署集体一等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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