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地区崛起 > 江苏 >
七岁男童被撞成植物人获赔百万--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2007年11月,7岁男孩陈星坐妈妈的电动自行车出门,路上被一辆出租车[ChuZuChe]撞倒,妈妈受伤[ShouShang]不重,陈星却被撞成植物人。在接下来的三年多时间里,陈星的家人在启东市法援中心的帮助下,接连提起[TiQi]了五次诉讼,最终获得100余万元赔偿。
2007年11月3日早晨,南通启东的出租车[ChuZuChe]司机小吴[XiaoWu]正驾车行驶在某路段时,突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自行车上一对母子受伤[ShouShang]。事后,母子俩被送往医院,大人受伤[ShouShang]并不严重,倒是7岁的男孩陈星昏迷不醒,受伤[ShouShang]严重。事后,根据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司机小吴[XiaoWu]和陈星妈妈对事故负同等责任,陈星无责任。
小陈[XiaoChen]星被撞后一直昏迷,在启东住院10天后转入上海某医院救治。当年12月22日,陈星被鉴定因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评定为一级伤残,需24小时2人终身护理。这让陈星家人难以接受,而就在这场车祸前不久,陈星父亲老陈也因在工地受伤[ShouShang]双拐不能离身,儿子的事更让这家人陷入绝望。
2008年4月,老陈在启东法援中心的帮助下,向当地法院[FaYuan]提起[TiQi]民事赔偿诉讼。随后原、被告双方对小陈[XiaoChen]星的前期19万余元的医疗费用达成调解协议。随着陈星治疗继续,新费用不断产生。2008年10月,启东法援中心再次代理小陈[XiaoChen]星提起[TiQi]诉讼,要求被告小吴[XiaoWu]及出租车[ChuZuChe]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后期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各项共计180余万元。
2009年6月,法院[FaYuan]一审判决小吴[XiaoWu]对陈星支付各项赔偿86.9万余元,出租车[ChuZuChe]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但老陈却不服气,于是提起[TiQi]上诉。第三次诉讼的结果是维持原判,不过法院[FaYuan]要求小吴[XiaoWu]在规定日期前一次性给付。
去年2月,启动法援第四次代理小陈[XiaoChen]星的案件,法院[FaYuan]支持小陈[XiaoChen]星的诉求,但却剔除了部分护理费用。老陈不服,再次向南通中院上诉。在法院[FaYuan]调解下,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2010年11月,老陈第五次申请法援,要求对2010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有关损失提起[TiQi]索赔。
日前,本案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2010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据了解,2010年,江苏省法律援助案件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文中案件当事人系化名)
通讯员 何建华 快报记者 张瑜
(编辑:SN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