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地区崛起 > 江苏 >
江苏曾获全国劳模村书记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拘--中国年鉴
本报记者丁国锋《法人》记者王磊磊
他曾经发誓要将一个贫穷村建设成为“新华[XinHua]西村”。在30余年的奋斗中,他也的确做到了——江苏省常州市新华[XinHua]村村级企业[QiYe]江苏常恒集团[JiTuan]旗下40多家实体企业[QiYe]的产值达到了几十亿元。
他,就是曾经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农村模范党员”、“常州优秀企业[QiYe]家”等各项荣誉的新华[XinHua]村村书记、常恒集团[JiTuan]董事长金华[JinHua]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因为陷入改制中的种种争议,一封举报信,将金华[JinHua]友卷入了刑事犯罪的漩涡。
2010年1月,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金华[JinHua]友提起了公诉。2011年1月30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金华[JinHua]友有期徒刑7年。
记者了解到,此案已上诉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但至今没有开庭审理。
改革开放前的新华[XinHua]村,是当地远近闻名的贫困村。当地流传的一句话——“嫁女莫嫁新华[XinHua]人”,令人可想而知新华[XinHua]村当时的境况。“直到上世纪90年代,新华[XinHua]村开始实行‘一田制’,将所有集体耕地承包给几个种田大户,由此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全面投入工业建设。”新华[XinHua]村村民委员会原副主任姚纪良向本报记者介绍道。
1994年,初具工业规模的新华[XinHua]村成立了江苏常恒集团[JiTuan],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经过30多年的奋斗,如今新华[XinHua]村全村的工农业产值18个亿,实体企业[QiYe]40多家,新华[XinHua]村村民基本实现了“务工不离乡,购物不进城,读书不出村”。新华[XinHua]村被先后评为“全国十佳小康村、全国农业旅游示范村、全国现代农业试点村”。
作为新华[XinHua]村村书记和常恒集团[JiTuan]董事长,金华[JinHua]友也的确为新华[XinHua]村的发展出了力,他本人也先后荣获了包括“全国劳动模范”、“农村模范党员”、“常州优秀企业[QiYe]家”等各项荣誉。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QiYe]制度,当时的武进市政府成立了乡镇企业[QiYe]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指导集体企业[QiYe]改制。而作为该市的标兵企业[QiYe],2001年,新华[XinHua]村村办企业[QiYe]进行了改制。“由于当时整个常恒集团[JiTuan]下属企业[QiYe]众多,有16个内资企业[QiYe]和7家合资企业[QiYe],按照政府计划,常恒集团[JiTuan]的改制工作被分为两步进行。”常恒集团[JiTuan]现任董事长张建华告诉本报记者,第一次改制从常恒集团[JiTuan]本身开始,由原来的集体性质村办企业[QiYe]改制为由15位自然人及持股职工代表和新华[XinHua]村经济合作社代表共同持股的股份制企业[QiYe]。第二次改制从2002年6月开始,将常恒集团[JiTuan]下属的企业[QiYe]改制给各企业[QiYe]的经营管理层。“整个过程都有专业法律人员参与,完全按照上级要求和公司法进行”。
两步改制基本完成后,常恒集团[JiTuan]公司本身成为了空壳,只剩下“常恒”商标这一无形资产。“2002年11月,经过口头汇报得到上级部门认可后,常恒集团[JiTuan]和新华[XinHua]村共同成立了‘常恒新宇投资有限公司’,并通过股权转让把各自的股份转让给了集团[JiTuan]公司管理层和村委会的一部分人,由新宇公司对‘常恒’商标进行经营。”一位参与改制的常恒集团[JiTuan]内部人士称。
2002年12月,常恒集团[JiTuan]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将“常恒”商标作价800万元转让给新宇公司经营。“当时‘常恒’商标的作价,主要参照常州另一驰名商标‘新科’的转让价格。作为全国驰名商标,新科当时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故‘常恒’商标的定价比‘新科’稍低。”常恒集团[JiTuan]董事长张建华表示。
2003年3月,常恒集团[JiTuan]和村委会通过决议,将各自股份按原价转让给了朱纪美(金华[JinHua]友妻子)、张建华、吴玉英等人,最终完成了整个常恒集团[JiTuan]的改制。
正是由于上述商标经营权和股权转让行为,为日后金华[JinHua]友身陷囹圄埋下了伏笔。
如何区分企业[QiYe]改制罪与非罪界限
按照当地政府方案改制6年后的2009年,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有关金华[JinHua]友个人问题的举报,并对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侦查。2009年9月,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向新北区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指控,“金华[JinHua]友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私自转移新宇公司股权的手段,将其所有优质资产以显著低价转让给新宇公司,非法占有新华[XinHua]村集体所有的新宇公司资产及其产生的收益,构成职务侵占罪;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常恒集团[JiTuan]亚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贿送的10%股权,收取分红,构成受贿罪;其多次将集体所有投资公司的资金挪至其个人控股的新宇公司名下,用于股票投资业务,构成挪用资金罪。”
按照起诉书的说法,“案发后,‘常恒’商标价值经鉴定为6499万元”,并以此计算侵占数额。新北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对于公诉机关所提出的职务侵占数额认定不合理,应按照新宇公司收取的商标许可服务费金额,扣除已支付的800万元,再按照金华[JinHua]友妻子所持62%股份比例予以计算。
2010年1月30日,新北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仅认定其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指控,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不充分,不予支持;对于挪用资金罪的指控,法院审理认为,金华[JinHua]友所挪用的资金并非归其本人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未以个人名义将该资金借给其他自然人和单位使用,故对此项指控不予采纳。
金华[JinHua]友案起诉后,也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北京大学陈兴良、清华大学张明楷、中国政法大学曲新久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刘明祥、谢望原等刑法专家认为,常恒集团[JiTuan]向新宇公司注资及转让资产行为,新宇公司向朱纪美转让股权的行为,均依据公司法的法定程序履行了法定手续,属于各方主体之间的合法民事行为,金华[JinHua]友的行为不属于公司、企业[QiYe]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据为己有,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在《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指导性意见》中强调:对于企业[QiYe]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失败,要慎重对待,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
据悉,目前此案的二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本报常州7月8日电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