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地区崛起 > 江苏 >
江苏出台规定规范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国家年鉴
中国江苏网2月2日讯 记者从昨天省政府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全文)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首次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对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作了系统规定,标志着江苏省高速公路广告长效管理制度建设全国领先。
“立一块牌子,轻轻松松,一年收入六七十万!”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暴利“示范”,加之法规、管理的缺位,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如牛皮癣一般,迅速蔓延。至201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已近7000块,平均每公里广告牌达1.5块!
据介绍,2011年1月至5月,江苏省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开展集中整治,累计修复出新和迁移拆除广告分别占总数的70%和30%左右,初步实现了规范管理。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并为长效管理提供法律依据,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办法》。
《办法》充分借鉴整治经验,明确成立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监督管理协调机构,由分管副省长牵头,交通、住建、工商、国土、水利、公安等部门参与,高速公路沿线的市、县政府设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办法》为高速公路划定广告“禁设区”、“可设区”。未来高速公路沿线,只有三类地区可以设置广告:主线收费站区和匝道收费站区(含收费站所在互通区);服务区;高速公路隔离栅外30米至100米范围内。《办法》规定,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的同一布点有两个以上意向申请者的,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出让该布点的广告设施设置权。
《办法》还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用地(服务区、收费站区除外)、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的,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5万以下的罚款;广告设置不符合规定,由广告设施原许可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擅自发布广告的,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