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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等熊猫血13小时后死亡续:家属获赔44万元--国家形象
2010年10月14日21时23分,张俊山的妻子奇弘在石河子[ShiHeZi]某医院[YiYuan]剖腹产生下女儿[NvEr]文文后,因术中大出血,等血13个小时后多器官衰竭,于10月16日6点40分死亡。本网自2010年10月20日起,对此事进行了连续报道。
2010年11月,奇弘家人带着失亲之痛,将医院[YiYuan]和血站[XueZhan]起诉到石河子[ShiHeZi]市人民法院[FaYuan],要求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尸检费、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类损失39万多元,赔偿精神[JingShen]抚慰金10万元。
针对此案,法院[FaYuan]分别于去年12月2日和今年3月29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但均未当庭宣判。
6月15日,石河子[ShiHeZi]市人民法院[FaYuan]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PanJue]:医院[YiYuan]于判决[PanJue]生效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奇弘家人赔礼道歉;医院[YiYuan]赔偿奇弘的丈夫、女儿[NvEr]、母亲三人共计443447.81元。驳回奇弘家人要求血站[XueZhan]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院方术前未备血错失抢救机会
一审法院[FaYuan]审案查明:奇弘作为高危妊娠孕妇,医院[YiYuan]从决定手术到实施手术,都未对患者奇弘按规范要求验血型,更没有针对性备血,医院[YiYuan]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诊疗规范的相关规定,具有过错。
通过医院[YiYuan]病历记录反映:奇弘手术后2010年10月14日23时01分,张俊山在奇弘“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医院[YiYuan]直至2010年10月15日凌晨1时20分25秒经产科申请、综合ICU科室医师参予会诊后确定输血。2010年10月15日凌晨1时50分26秒,院方才联系输血。而奇弘尸检报告确定的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医院[YiYuan]在确定奇弘需输血后,存在延误联系输血的行为。
法院[FaYuan]认为,在孕妇奇弘需要输血抢救时,医院[YiYuan]未作好术前验血、备血准备工作,延误了抢救时间,并且,在奇弘大出血不能有效纠正的情况下,因血液不能及时供应,限制了本可以不失时机进行子宫切除术有效解决止血,以挽救生命的机会。是医院[YiYuan]因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导致了奇弘因失血性休克,心功能衰竭死亡。
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院[FaYuan]认为, 医院[YiYuan]应对因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导致奇弘的死亡承担责任。
无证据证明血站[XueZhan]供血中有过错
针对血站[XueZhan]在供血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法院[FaYuan]认为,因输血有一定的危险性,执行者对患者的安全负有重大的责任,对其业务及技术水平要求较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血站[XueZhan]管理办法》、《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YiYuan]病历中抢救记录反映的拟供血时间,所需血液因其稀有、不常用所决定的保管方式,实际提供血液的时间,不能认定血站[XueZhan]违反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规定,也无证据证实血站[XueZhan]供血过程中具有过错。因此,对于奇弘家人要求血站[XueZhan]承担责任的请求,法院[FaYuan]没有支持。
判赔五万精神[JingShen]抚慰金全疆最高
针对精神[JingShen]损害赔偿,法院[FaYuan]认为,这起医疗事故致使张俊山而立之年丧失妻子、女儿[NvEr]文文出生即失去母亲,奇弘年迈的母亲痛失了女儿[NvEr],给奇弘的亲属造成严重精神[JingShen]损害,法院[FaYuan]根据医院[YiYuan]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行为、过错程度、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其负担能力,酌定精神[JingShen]抚慰金为5万元。
石河子[ShiHeZi]市人民法院[FaYuan]作出一审判决[PanJue]:医院[YiYuan]于判决[PanJue]生效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奇弘家人赔礼道歉;医院[YiYuan]赔偿奇弘的丈夫、女儿[NvEr]、母亲三人(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尸检费、精神[JingShen]抚慰金等)损失共计443447.81元。驳回奇弘家人要求血站[XueZhan]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
精神[JingShen]抚慰金判赔五万
是全新疆最高的
对此,张俊山一方的代理律师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大勇表示:一审法院[FaYuan]对本案奇弘的死亡原因逐一分析医院[YiYuan]的责任在哪里,为什么这样判,阐述得特别细。判决[PanJue]是令人信服的。判决[PanJue]书共25页,到目前为止很少能见到这么长的判决[PanJue]书。该案通过媒体报道,在全国影响比较大,精神[JingShen]抚慰,法院[FaYuan]判赔5万元,是新疆各地区的案例中,精神[JingShen]抚慰金判赔最高的。
这件事之后,现在事发医院[YiYuan]已经把所有住院需验血的病人都要进行RH血型检查,通过这个血的教训,如果能促使医院[YiYuan]更加规范自己的诊疗行为,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对于挽救更多人的生命,也许是一个进步。
张俊山:我宁愿事情没有发生过
面对法院[FaYuan]判决[PanJue],作为死者丈夫的张俊山是如何看待的?7月29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已离开石河子[ShiHeZi],目前定居在库尔勒的张俊山。
在与张俊山通话的近半个小时里,他的说话语速缓慢。
从事发到法院[FaYuan]判决[PanJue]结果下来,已过去了九个月,从律师那里得知结果的那一刻,我终于舒了一口气,我感觉判决[PanJue]还是公正的。
看次到判决[PanJue]书,我揪着的心就会舒缓下来,这毕竟是对去世的妻子、现在的丈母娘以及我们的家人是一个交代。但是看到判决[PanJue]书,心里也很难受,我们不是为了这些钱,我们宁可要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25页的判决[PanJue]书,那些密密麻麻的黑色文字,让我重新回忆,我的心情是沉重的,对于这次非打不可的官司来说,我的目的首先让医院[YiYuan]认识错误,以后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不要再给其他普通市民人带来痛苦;其次是对犯错误的单位以惩罚,告慰去世的妻子的灵魂,让其安息。
7月份,女儿[NvEr]文文刚从我广州的姐姐那回来了,现在她和我、我的父母一起生活在库尔勒,女儿[NvEr]和同龄的孩子相比就是有些瘦,体重轻一些,个头也小一些,我想这是吃奶粉的孩子与母乳喂养的孩子体质上的差距吧。
好在女儿[NvEr]的智力、协调性很好,她是一个可爱、爱笑的孩子,见到陌生人也不哭,反而是陌生人看上一两秒钟就露出一张笑脸,非常的阳光。有时候,女儿[NvEr]还会不自觉、无意识地从嘴里蹦出一两个字,我想再过几个月,她就会开口说话了。
“暂时保留对血站[XueZhan]的上诉权利”
在接到这个消息后,我首先告诉了家人,打电话给丈母娘说了,70岁的她态度平静的让我吃惊,她说“哦,好,行了,知道了。”
丈母娘自从妻子去世后,她想女儿[NvEr]不停地哭,现在哭的眼睛已经视物不清了,我们准备8月份到乌鲁木齐空军医院[YiYuan]做手术。
妻子的三姐得知这个消息后感叹,法院[FaYuan]的判决[PanJue]还是公正的。
因为我的父母在库尔勒,他们只有我一个儿子,今年我已从石河子[ShiHeZi]回经库尔勒工作,我也想离开石河子[ShiHeZi]市那个让我伤心、让我痛苦的地方,换一个环境重新的生活,重新开始。刚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好好照顾他们。
其实,我是在逃避的,与其说是我照顾父母,不如说是父母在照顾我,因为出事后,我的情绪一直很低落。
对医院[YiYuan]的判决[PanJue],我是可以接受的,对于血站[XueZhan]这方面,暂时保持上诉的权利,我要与律师再沟通一下。
一审时间表
张俊山的妻子奇弘是RH阴性O型血,俗称“熊猫血”。
2010年10月14日21点23分在石河子[ShiHeZi]某医院[YiYuan]进行剖腹产手术,因术中大出血,等血13个小时后,终因多器官衰竭,于10月16日6点40分,撒手而去。
2010年11月,张俊山一纸诉状将医院[YiYuan]和血站[XueZhan]起诉到石河子[ShiHeZi]市人民法院[FaYuan]。
2010年12月2日,石河子[ShiHeZi]市人民法院[FaYuan]第一次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曾就奇弘死亡一案展开举证、辩论。
2011年3月29日第二次开庭,原告方又追加了两个人,由第一次开庭审理时张俊山一人,这次增加了死者5个月的女儿[NvEr]和69岁的母亲。
2011年6月15日,石河子[ShiHeZi]市人民法院[FaYuan]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PanJue]。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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