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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业遇海外罚单 中华网软件被罚6100万美元--国家史册
因被美国当地[DangDi]一客户起诉涉嫌“引诱性欺诈”,中华网软件[RuanJian]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家美国子公司罗斯[LuoSi]系统近期被美国阿拉巴马州地区法院判罚6100万美元,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软件[RuanJian]业在海外市场首次遭遇的“天价罚单”。对此,中华网软件[RuanJian]坚决否认涉及欺诈,并正在进行积极上诉。
软件[RuanJian]纠纷引来天价判罚
中华网软件[RuanJian]是中华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下全资软件[RuanJian]子公司,公司于2004年以6890万美元收购了美国一家企业[QiYe]级软件[RuanJian]供应商罗斯[LuoSi]系统。2009年8月,中华网软件[RuanJian]在纳斯达克上市。
美国阿拉巴马州一家宠物食品制造商阳光米尔斯公司在2005年购买了测试版罗斯[LuoSi]ERP软件[RuanJian],合同金额为23.5万美元。2008年,阳光米尔斯向当地[DangDi]法院起诉,称罗斯[LuoSi]系统在2005年的ERP软件[RuanJian]销售和实施时存在欺诈,所出售的软件[RuanJian]无法正常运作。
2010年底,阿拉巴马州富兰克林县巡回法庭就诉讼案作出一审裁决,判决阳光米尔斯获得总额达6100万美元的赔偿,其中包括1600万美元的补偿性赔偿和4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针对这场高达6100万美元的判罚,中华网软件[RuanJian](中国)董事会主席余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事件的起因在于客户的恶意诉讼,而公司起初对此类恶意诉讼并未全力回应。对方利用其在当地[DangDi]小镇为最大雇主之一的影响力,在当地[DangDi]起诉,由当地[DangDi]组成陪审团,将一个23.5万美元的软件[RuanJian]销售案拔高成该州近年来最大的赔偿金案件之一。”
据余翔介绍,阳光米尔斯于2005年购买罗斯[LuoSi]系统的ERP软件[RuanJian]时,双方约定购买的即beta版本。而在2008年法定诉讼期限届满前几天,阳光米尔斯突然向法庭提起上诉。在诉讼中,阳光米尔斯提起的控诉主要是基于罗斯[LuoSi]系统销售人员使用的一页PPT文件,该PPT文件展示了罗斯[LuoSi]系统帮助其他客户降低成本的一些具体数据,阳光米尔斯认为罗斯[LuoSi]系统的软件[RuanJian]未能达到同等功效,涉嫌“引诱性欺诈”。
余翔表示,6100万美元的罚金如实施将给罗斯[LuoSi]系统带来致命影响,可能直接致使其关门倒闭。公司近期向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申请减少保证金,目的就是要积极进行上诉,最终打赢这场官司。
一家国产软件[RuanJian]企业[QiYe]高层告诉记者,中华网软件[RuanJian]与阳光米尔斯的纠纷在软件[RuanJian]业其实并不鲜见,软件[RuanJian]厂商在销售过程中习惯于给客户展示曾经做过的成功案例,有时不免存在夸大之辞,这种做法在国内可能没什么,但是在国外或许就会授人以柄,带来法律[FaLv]上的麻烦。如果用户是有意就此起诉,国内企业[QiYe]将处于不利地位。至于软件[RuanJian]项目实施失败,供应商需给用户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偿,只是和国内相比,国外有时还会包括巨额的惩罚性赔偿。
面临全球化新壁垒
针对中国软件[RuanJian]行业首次遭遇的这起海外巨额罚款,中国软件[RuanJian]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赵小凡认为,该起诉讼案对中华网软件[RuanJian]提出了过高的惩罚性赔偿,近年来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中国软件[RuanJian]企业[QiYe]向国外投资的政策,而对那些已经或将要走出去的中国企业[QiYe]来说,这则高额赔偿案件可能成为一个警讯,值得中国其他企业[QiYe]思考和借鉴。
在上海律协信息网络及高新技术法律[FaLv]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看来,中华网软件[RuanJian]的此次遭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目前一些中国企业[QiYe]在进军海外市场时,对当地[DangDi]法律[FaLv]环境可能并不熟悉,没想到美国有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一旦败诉,企业[QiYe]可能会因此倾家荡产或者遭受重创。但惩罚性赔偿不能滥用,必须是针对恶意侵权行为。
“中国企业[QiYe]走出去遭遇水土不服,这些年教训相当深刻,比如上海汽车收购韩国双龙,TCL的跨国并购等,都非常值得反思,但不能因噎废食,走出去战略本身还是要坚持,同时也要对当地[DangDi]的市场环境、法律[FaLv]环境进行深入了解。”刘春泉称。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信息部主任龚柏华指出,随着近年来一大批中国企业[QiYe]积极到海外投资,有时会面临与当地[DangDi]企业[QiYe]的竞争或纠纷。而一些当地[DangDi]企业[QiYe]在正常的市场竞争或贸易进程中,出于一些利益诉求会找出诸多理由来对中国企业[QiYe]提起法律[FaLv]诉讼,通过法律[FaLv]手段使中国企业[QiYe]陷入不利境地,这种现象可称之为“法律[FaLv]滥诉”。
近期一些国家和地区贸易保护主义思潮抬头,“法律[FaLv]滥诉”也成为中国企业[QiYe]走出去时面临的一种新的壁垒。而另一方面,面对这种壁垒,国内企业[QiYe]在实施全球化战略时,首先也要做好自身的检查和防范,而遭遇到类似法律[FaLv]诉讼时一定要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