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行业崛起 > 汽车2010 >
“醉驾并非一律入刑”争议不断--国家年鉴
5月1日凌晨,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在等待问询。 新华社发
自今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正式施行。不足半个月,最高法院副院长“醉驾情节[QingJie]轻微不认定犯罪[FanZui]”一番言论引起了高度关注和讨论。新的表态是否与法律[FaLv]条文冲突?如何看待“醉驾入刑”的定罪标准?各界对立法的追溯和执法细节、标准的研究,以及对相关司法解释的期待成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网友直指为避罪开口子
5月10日,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醉驾情节[QingJie]轻微不认定犯罪[FanZui]”引网友近4万条跟帖,多数认为“醉驾不存在轻微情形”。
“上联:皮筋法律[FaLv],因人而异能伸能缩;下联:醉酒驾车[JiaChe],不出事故想开就开。”日前,一名网友创作了这副“对联”,表达了对张军“醉驾并非一律入刑”讲话的担忧。
张军表示,根据刑法[XingFa]总则第13条规定,危害社会行为[XingWei]情节[QingJie]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FanZui]。这番言论显然与公众已经形成的认识不同,早在《刑法[XingFa]修正案(八)》于5月1日实施之前,公众就已经形成了“醉驾就是刑事犯罪[FanZui]、面临拘役”的共识。
“醉驾等于入刑的法律[FaLv]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张军)这一表态意在为避罪开口子,无疑给民众和执法者浇了一盆冷水,法律[FaLv]的尊严又一次面临被架空的严峻挑战。”一位刑辩女律师在微博上写道。
谁有权解释“醉驾入刑”?
分析媒体、网民对“醉驾入刑”问题的讨论,其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涉及立法本意的法律[FaLv]解释权到底归谁。
这一问题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立法法第一节立法权限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而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FaLv]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这个角度分析,对刑法[XingFa]修正案(八)“醉驾入刑”的“标准理解”无疑应当出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而言,都不适宜由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进行厘清。
从立法阶段就开始的“醉驾入刑”要不要有情节[QingJie]轻微、严重之分的大讨论,实际上体现了当前法治化进程仍在逐步深入的过程中,法律[FaLv]和执法衔接的可操作性问题。
裁量权应以酒精量为标准
对“醉驾入刑”的大讨论引发的第二个追问是司法自由裁量权究竟应当有多大,附带条件的“酒驾入刑”条件应当是什么,会不会让法律[FaLv]变成橡皮筋,会不会助长以言代法和执法不公。
如果不一刀切,如果醉驾入刑与否要视情节[QingJie]、后果而定,那么在现实国情下,所谓情节[QingJie]和后果极可能异化成权力和关系,视情节[QingJie]、后果而定极可能异化成视权力大不大、关系铁不铁而定,甚至视执法者的脾气、性格以及当时心情好不好而定,如此,那些有权的、有钱的以及社会名流们很可能成为受益者,不知会滋生多少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醉驾入刑”的公正性将大打折扣。
我国著名刑法[XingFa]专家、中国法学会刑法[XingFa]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高铭暄认为,在参与刑法[XingFa]修正案(八)的前期讨论中,是否将醉酒驾驶[JiaShi]列为刑事犯罪[FanZui]有很多争议。反对者认为打击面过大,喝酒的人因为一次醉驾就获刑太过严苛;而支持者则认为醉酒驾驶[JiaShi]有一定的危险性,如不加制止地放任,可能造成更大的混乱和伤害。最终,立法者更多地采纳了后者的意见,且对危险驾驶[JiaShi]罪没有规定其他附加条件。
高铭暄认为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QingJie]轻微”并不好判定。如果都由法官来判定情节[QingJie]严重还是轻微,其裁量权也显太大。如果醉驾入罪不以酒精量为唯一的判定标准,应需要有正式的司法解释。
新的罪名刚刚实施会有一定的磨合期,执法机关应尽快收集醉驾案例作出调研,最高法也应颁布有指导性的案例,并希望尽早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危险驾驶[JiaShi]罪的定罪、量刑有一个相对客观、准确、可操作的标准。
让“醉驾入刑”深入人心
“醉驾入刑”大讨论让“醉驾入刑”深入人心,让刑法[XingFa]修正案(八)被广大的司机知道,让司机的家人知道,让社会交通的每个参与者知道。
当被问到是否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时,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表示,自己“不知道北京查得这么严”,也“不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而针对目前很多外地司机出现的类似的“不知道”和外埠司机在京发生醉驾行为[XingWei]频率高的特点,北京交管部门专门印制了“醉驾入刑”提示卡,明确了《刑法[XingFa]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酒驾、醉驾行为[XingWei]的处罚规定,在各进京检查站向外埠司机发放,使更多人及时知法。
目前,这场围绕刑法[XingFa]修正案(八)“醉驾入刑”的大讨论还在继续,而各地依法严厉打击酒后[JiuHou]驾车[JiaChe]已经初见成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五一”小长假期间的统计也表明,全国酒后[JiuHou]驾驶[JiaShi]交通事故保持大幅下降,其中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6%和54.6%。
同时,立法、执法相关部门还应当抓住普法教育的契机,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于刑法[XingFa]修正案(八)相关条款的疑问,及时出台细则或司法解释,使我们的汽车社会变得更加安全。
延伸
理解统一的法律[FaLv]标准
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认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80mg酒精为醉驾”的法律[FaLv]规定,不涉及医学中个体差异的问题。
有些人,喝一两斤白酒也能照样清醒开车,而病理性醉酒的人喝5毫升或10毫升酒可能就会不省人事。因此,法律[FaLv]标准是根据统计学的普遍规律来确定的,如果考虑具体每一个人的身体差异,比如酒精代谢能力、酒精耐受力,那就无标准,也无法规可言了。
在法律[FaLv]上,因为犯罪[FanZui]嫌疑人的一念之差,甚至是手抖一抖造成的丁点儿差距,都可能会造成完全不一样,甚至是非常严重的后果,这就是法律[FaLv]的特点。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长常林也认为,“80mg”的规定应理解为驾车[JiaChe]行为[XingWei]的危险系数。不应以个体对酒精代谢能力的差异,来理解统一的法律[FaLv]标准,而应该考虑实际行为[XingWei]中,不同的人触碰到统一法律[FaLv]底线,都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法律[FaLv]没有绝对的平等,但应该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链接
7种情节[QingJie]或影响定罪量刑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情形会被认定为危害不大呢?
对此,一位交管人士表示,目前,相关司法解释细则还没有出台,但他个人认为,若“张军讲话”最终施行,醉驾者的7种情节[QingJie]可能会影响定罪量刑:
1.是否有抗拒、阻碍、逃避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为[XingWei];
2.是否有酒后[JiuHou]驾驶[JiaShi]等违法行为[XingWei]前科劣迹;
3.是否如实供述犯罪[FanZui]行为[XingWei]及其认罪态度;
4.是否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5.是否在人群密集地区实施犯罪[FanZui]行为[XingWei];
6.醉酒的程度;
7.驾驶[JiaShi]车辆的性质,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肯定不一样。
根据法律[FaLv]规定,警方对涉嫌醉驾的犯罪[FanZui]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强制措施。对已立案侦查的醉驾刑事案件,除犯罪[FanZui]嫌疑人企图逃跑或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情形外,公安机关一般不使用拘留强制措施,“只要没有发生事故或者有其他犯罪[FanZui],目前大多数采取的是取保候审。”
争论
醉驾是恶劣行为[XingWei]当然“入刑”
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袁江生律师表示,《刑法[XingFa]修正案(八)》中已明确表示,如果醉酒驾驶[JiaShi],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只要实施了醉驾行为[XingWei],不管是否出现后果,均构成犯罪[FanZui],应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JiaShi],五年内不得申领驾照,同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与《刑法[XingFa]修正案(八)》的表述完全一致,并没有任何例外的情形。
至于《刑法[XingFa]》总则第13条规定,危害社会行为[XingWei]情节[QingJie]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FanZui],这一条并不适用于“危险驾驶[JiaShi]罪”。因为醉酒驾驶[JiaShi]的行为[XingWei],其性质本身就是非常恶劣的,在当前全社会声讨醉驾行为[XingWei]的背景下,如果仍敢醉酒驾驶[JiaShi],这种情节[QingJie],不言而喻已经是严重的了。“醉驾绝不存在轻微情形,应当给予刑事制裁,绝不存在例外情形。”袁律师说。如果对醉驾处理“开一个口子”,公众也会担心有权势的人钻空子。
“一律入刑”不利社会和谐
新华社记者认为,醉驾本身的情形是复杂的,不正视其中的差别,简单地搞“一视同仁”,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不符合惩罚较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方针。
例如,有的醉驾者之前就受过行政处罚,有的醉驾者则一贯表现良好;有的已造成车辆追尾等事故,有的则尚未肇事;有的到案后仍毫无悔意,有的则是追悔莫及……可见,同样的醉驾,不同的情形,对公共安全的威胁以及所反映出的行为[XingWei]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有很大的差别,一律以犯罪[FanZui]论处,也不符合刑事政策方针。
惩处醉驾的根本目的,是要防止醉驾者再次违法犯罪[FanZui],同时教育其他社会公众要自觉守法。对于情节[QingJie]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醉驾行为[XingWei],依法不认为是犯罪[FanZui],通过行政处罚加以制裁,同样也可以达到预防、教育目的,而且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借鉴
美国:醉驾最高判死刑
美国各州对于酒后[JiuHou]驾车[JiaChe]的认定和处罚不尽相同,不过适用最广的是当场吊销执照和入狱六个月到一年不等,对造成生命伤害的酒后[JiuHou]驾驶[JiaShi]员可以以二级谋杀罪起诉,最高可适用死刑。近年来认定酒后[JiuHou]开车的血液酒精浓度标准更是日趋严格,从0.08%降到0.05%,由于年轻人酒后[JiuHou]开车的比例较高,针对21岁以下的驾驶[JiaShi]者,血液酒精浓度0.01%就算酒后[JiuHou]开车。在美国醉驾,如果起诉,包括餐厅同时一起喝酒的人都一起成为被告。所以,你在美国餐厅喝酒,喝醉了想开车,餐厅老板和服务员第一个把你拦住。不过对于酒后[JiuHou]驾车[JiaChe]初犯者还是以惩戒警示为主。
日本:同乘者“连坐”受罚
日本人口多而道路窄,酒后[JiuHou]驾车[JiaChe]同样成为棘手的社会问题。2008年9月,以严惩酒后[JiuHou]驾车[JiaChe]为宗旨的日本新交通法正式生效。
对酒后[JiuHou]驾驶[JiaShi]的处罚标准成倍加重,改为3年以下徒刑及50万日元以下罚款,相当于此前醉酒驾驶[JiaShi]的处罚标准;而对醉酒驾驶[JiaShi]者的处罚,则更是升格到5年以下徒刑及100万日元以下罚款的标准。
对于为饮酒驾驶[JiaShi]员提供车辆的人、同乘者和供酒人都要处以相应的惩罚。与此相应,对酒后[JiuHou]驾驶[JiaShi]中屡有出现的撞人肇事逃跑者,其处罚条款也成倍提升到两罪并罚的15年上限。
英国:初犯吊销驾照一年
英国人嗜酒,饮酒和看戏几乎构成了人们夜生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伦敦,你常常能够看到市区遍布的酒吧内挤满了人,很多人宁愿站在外面也要举杯畅饮一番。酒后[JiuHou]驾车[JiaChe]便成了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英国法律[FaLv]对酒后[JiuHou]驾车[JiaChe]管理得非常严格,初次酒后[JiuHou]驾车[JiaChe],便会被吊销驾照一年。此外,英国交通部计划给予警察更大权限监督司机是否存在酒后[JiuHou]驾车[JiaChe]行为[XingWei]。无论车辆行驶状况是否正常,警察均有权要求司机停车接受酒精测试。司机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检查的话,可被视作酒后[JiuHou]驾车[JiaChe]。
德国:严重者终身禁驾
尽管德国驾驶[JiaShi]员被公认为全欧洲最喜欢开快车同时又是最守规矩的,但作为拥有160万酒精成瘾者的酒精饮料消耗大国,酒后[JiuHou]驾车[JiaChe]问题在德国也很严重。
在德国,若驾驶[JiaShi]员在酒精检测中血液酒精浓度超过0.05%,将被处以500欧元、扣4分并禁驾1至3个月的处罚。另外,德国酒后[JiuHou]驾驶[JiaShi]的处罚会随着“重蹈覆辙”次数的增加而升级,最严重的情况下,驾驶[JiaShi]员将被终身禁驾。更重要的是,一旦在德国禁驾,在欧洲其他国家同样不能开车。
事实上,大多数德国人都严格遵守禁止酒后[JiuHou]驾车[JiaChe]的相关法律[FaLv]法规,酒后[JiuHou]驾车[JiaChe]被视为极度不尊重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XingWei]。
声音
醉驾入刑与情节[QingJie]轻重无关
15日,首位向全国人大上书建议“酒驾、醉驾入刑”的成都律师李刚向张军“开炮”:“张军的意见仅能代表个人观点,如果在司法解释没出台前,法院按照张军意见进行判决,就是错案。”
醉驾入刑与情节[QingJie]轻重有必然的联系吗?根据《刑法[XingFa]》修正案(八),只要是醉驾,就是违法犯罪[FanZui]行为[XingWei],必须入刑。至于醉驾情节[QingJie]的轻重,只能是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因素,但取代不了醉驾入刑。不能因为醉驾情节[QingJie]轻微就免于入刑,没有什么醉驾情节[QingJie]轻重之分。
退一步讲,既然确定为醉驾,那就不是一般的酒精含量,肯定是产生不安全驾驶[JiaShi]、不安全交通问题的酒精含量。面对如此酒驾,只有绳之以法,才能体现醉驾入刑的严管精神和法律[FaLv]的尊严。否则,醉驾依然是一头脱缰的野马,继续横冲直撞。
南方日报5月16日报道,上周五,东莞首宗醉驾案开审,开着无证摩托车的席某亮,喝了1瓶啤酒,上路后不久被查出醉驾。席某亮的行为[XingWei]属于醉驾入刑板上钉钉,但最近因最高人民法院张军副院长的一席话,给席某亮是否被判拘役并处罚金增加了悬念,似乎有希望从轻判处。
据了解,席某亮并非东莞首个被查出的醉驾司机,但他是东莞首个被开庭审理的醉驾司机。他在法庭上很配合公诉人的调查,并能认罪。公诉人员认为,不管醉驾情节[QingJie]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JiaShi]行为[XingWei]都将予以处罚。基于席某亮无证驾驶[JiaShi]套牌车、在车流量较大地段醉驾,建议法院对他处以拘役1至3个月,并处罚金。
事实清楚,法律[FaLv]规定清楚。毫无疑问,席某亮确系醉驾,不仅如此,他还有无证驾驶[JiaShi]套牌车的不良行为[XingWei]。按《刑法[XingFa]》修正案(八),只要醉驾,不问情节[QingJie],不问后果,都构成犯罪[FanZui]。这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选择。换言之,是不能讨价还价的事情。
醉驾是违法犯罪[FanZui],其性质不因情节[QingJie]轻重而改变,只是在法院依法审判时从轻、免刑或从重时,有所区别罢了。这不仅是醉驾的“专利”,也是对所有违法犯罪[FanZui]行为[XingWei]普遍实行的量刑原则。然而,片面强调醉驾不一定都入刑,在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一种松动,并与《刑法[XingFa]》修正案(八)的规定产生矛盾。
交通安全,首先需要驾驶[JiaShi]安全。而要做到驾驶[JiaShi]安全,就必须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除此之外,没有更为有效的办法。之所以规定醉驾入刑,其根本原因在于醉驾产生的后果很严重,不施以重典,则很难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