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入刊,辉煌成就永载共和国史册! 入刊咨询热线: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联系人:刘雪、杨靖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国国情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汇同中国国情手册编辑部共同主办,并由北京政研院具体承办,旨在通过平面与网络互动,帮助领导干部轻松了解我国情况,牢记国情,科学发展;同时选拔各行业、地区中的优秀典型,以便入编中国国情,树立国家典范。
中国亲稳网是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帮助领导干部读懂读薄,安全面对互联网为宗旨,以亲稳舆论导向平台为基础为核心,以发掘汇报、舆情监测、维稳监测软件为龙头,以舆情发布、传播、推广、交流软件为重点,帮助各行业、地区、单位重点传播推广正面舆情,占领舆论主阵地,同时动态监测负面舆情,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以便共同营造领导亲民、基层稳定之良好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行业崛起 > 卫生 >

食品召回管理新规规定:被召回食品禁止再销售--中国年鉴网

  
食品召回管理新规规定:被召回食品禁止再销售--中国年鉴网

  4月11日,上海一处仓库里,“问题馒头”被封。未来,问题食品[ShiPin]经处理后仍不能再卖。杨一 摄

  食品[ShiPin]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ShiPin]不安全,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ShiPin]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问题食品[ShiPin]的召回程序比2007年实施的规定有所简化。同时,对被召回的食品[ShiPin],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也不能重新用于食品[ShiPin]生产和销售。对于因为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ShiPin]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ShiPin],采取补救措施并能保证食品[ShiPin]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但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 变化

  1

  召回无须评估听证

  2007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曾发布《食品[ShiPin]召回管理规定》,其中涉及食品[ShiPin]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食品[ShiPin]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的实施、食品[ShiPin]召回的法律责任等,共有五章四十五条。而昨日发出的征求意见稿,首先在篇幅上就大大“瘦身”,不仅不再分章,而且只有二十七条。

  在这短短二十七条里,召回程序上的变动很大———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ShiPin]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ShiPin]属于不安全食品[ShiPin]的,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但在2007年实施的老规定中,判定食品[ShiPin]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ShiPin],应当进行食品[ShiPin]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ShiPin]安全危害评估。如果食品[ShiPin]生产者的食品[ShiPin]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ShiPin]安全危害评估的结果,与专家委员会的结果不一致的时候,甚至要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处理。最后,只有经食品[ShiPin]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ShiPin]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解读】 《食品[ShiPin]安全法》规定:“食品[ShiPin]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ShiPin]不符合食品[ShiPin]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此次修改,凸显与《食品[ShiPin]安全法》的衔接。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只要不符合食品[ShiPin]安全标准就要下架,这一规定“非常好”。按照原来的规定,问题食品[ShiPin]被召回的时间可能比较慢,“通过很多程序,还要经过论证,如果没有评估出来,食品[ShiPin]就没有下架,这样在食品[ShiPin]召回上有了滞后性。”

  2

  新规不提换货说法

  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在食品[ShiPin]召回的程序上进一步简化,在召回的方式上,也流露出收紧的味道。

  2007年规定中定义:“召回,是指食品[ShiPin]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ShiPin],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ShiPin]安全危害的活动。”

  征求意见稿中,则将“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收紧为“退货或者修正标志”两种。

  另外,征求意见稿在不安全食品[ShiPin]的定义中,除了保留“已经诱发食品[ShiPin]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ShiPin];可能引发食品[ShiPin]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ShiPin]“等内容外,还增加了“不符合食品[ShiPin]安全标准的食品[ShiPin]”一项。

  【解读】 记者看到,《在食品[ShiPin]安全法》中,“不符合食品[ShiPin]安全标准”已经成为食品[ShiPin]召回的重要条件。

  另外,食品[ShiPin]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ShiPin]不符合食品[ShiPin]安全标准,也应当立即停止经营。

  邱宝昌说,过去被召回的食品[ShiPin]可以“换”,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明确,“换是不行了”,“按照《食品[ShiPin]安全法》,实际上不符合食品[ShiPin]安全标准的,要禁止生产和销售,所以不是简单换货的问题。”

  3

  三天提交召回计划

  2007版规定中,实施的召回分级制度,也在征求意见稿中不见踪迹。

  原规定根据食品[ShiPin]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将食品[ShiPin]召回级别分为三级,比如“一级召回”最为严厉,即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ShiPin]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ShiPin]的召回。同时,且对每一级召回的实施都有不同要求。

  而新规定对召回不再实施分级。征求意见稿将提交召回计划时间统一为3天,征求意见稿称:“在3日内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食品[ShiPin]召回计划,并采取必要措施,将须召回食品[ShiPin]信息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退货等有效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ShiPin]。”

  这与2007版规定中的一级召回相当。

  【解读】法制日报官网《法制网》报道称,有分析认为,食品[ShiPin]召回分级制度建立的前提,是对食品[ShiPin]安全风险危害的科学评估和调查。既然新规定不再涉及此方面内容,分级也就无从谈起。

  原规定出台时,曾有专家告诉记者,分级实施召回意味着对食品[ShiPin]安全问题区别管理。如果不加区分,采取一律措施,产生的后果常常或是危害清除不足、损害消费者利益,或是过多地浪费资源。

  ■ 观点

  “食品[ShiPin]召回应上升为法律”

  此次征求意见的《食品[ShiPin]召回管理规定》,无疑是为《食品[ShiPin]安全法》衔接所作出的举措。

  2009年《食品[ShiPin]安全法》中规定,国家建立食品[ShiPin]召回制度。食品[ShiPin]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ShiPin]不符合食品[ShiPin]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ShiPin]。

  此时,2007年版的《食品[ShiPin]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已近4年,《食品[ShiPin]安全法》实施也近两年。邱宝昌说,作为一个部门规章,《食品[ShiPin]召回管理规定》的力度显然有限,食品[ShiPin]召回问题应该上升到国务院的条例,甚至是法律的层面,那样,处罚力度和措施就大了,现在震慑力还比较弱。

  昨日记者搜索这四年中被公开报道的食品[ShiPin]召回案例,少之又少,《法制网》则报道认为,有专家表示,虽然《食品[ShiPin]安全法》设立了食品[ShiPin]安全委员会,有利于协调各监管部门的职责,但并未真正改变我国食品[ShiPin]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职能不清或交叉或缺位的问题。这些问题自然制约着食品[ShiPin]召回制度的实施。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则认为,食品[ShiPin]召回在解决目前食品[ShiPin]安全问题上,虽有一定帮助但意义不大,要真正解决该问题就要赋予老百姓监督权,让全民具有维权积极性,这也能改变现在执法人员精力不够的问题。

  尹富强说,食品[ShiPin]不像其他食品[ShiPin],买了就可以吃,这就要“对人造成的潜在伤害的赔偿,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另外,“食品[ShiPin]安全问题的经济处罚还要加强,光靠行政机关处罚肯定不行,同时,要把老百姓动员起来,不要让老百姓既维权又赔钱。要对违法生产者进行重罚。”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鹏

  反馈

  征求意见稿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31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传真:010-82260107 邮箱:zqyj@aqsiq.gov.cn

  ■ 图解

  食品[ShiPin]召回流程

  ① 自查

  发现生产的食品[ShiPin]属于不安全食品[ShiPin]

  ② 预案

  立即停止生产,3日内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食品[ShiPin]召回计划

  ③ 退货

  通知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退货等有效措施,召回已销售食品[ShiPin]

  ④ 报告

  及时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⑤ 销毁

  及时对被召回的不安全食品[ShiPin]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

  ⑥ 总结

  召回期限届满7日内,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提交召回总结

关于我们 媒体报道 在线申报 文档下载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链接中国年鉴网,载入国家史册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特色总网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亲稳
中国商权产业联盟旗下网站:商权公司 商权生活 中国生活 定推生活 先健生活 汽车生活 旅游生活 百货生活 圣农生活 志高家电 开创水产 实达智能 智光节能 迪马到家 金森秀 美秀网 房团网 拼图易经营管理工具包,让经营管理像拼图一样简单容易
中国年鉴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10630-18号 中国年鉴网提供入编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 征订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 助您载入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