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行业崛起 > 卫生 >
上海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每月2.5元增至30元--国家年鉴
记者14日从上海相关部门获悉,最新修订的《上海市[ShangHaiShi]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原来的每月2.5元上调至30元。
根据规定,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上海市[ShangHaiShi]户籍[HuJi]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可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HuJi]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ShangHaiShi]户籍[HuJi]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ShangHaiShi]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HuJi]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ShangHaiShi]户籍[HuJi]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ShangHaiShi]户籍[HuJi]公民,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户籍[HuJi]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分别给予不少于3000元或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记者仇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