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地区崛起 > 北京 >
方正诉宝洁飘柔商标侵权终审败诉--中国年鉴网
本报讯(记者 王巍 通讯员 常鸣) 广受业界关注的方正倩体字库[ZiKu]侵权案迎来了终审判决。今天上午,记者从一中院获悉,法院最终认定宝洁公司[GongSi]洗发水等产品使用方正倩体字库[ZiKu]中“飘柔”二字不属侵犯著作权行为。
证据显示,专业广告设计公司[GongSi]NICE公司[GongSi]在购买方正倩体字库[ZiKu]产品后,为宝洁公司[GongSi]设计的24款产品标识使用了该字库[ZiKu]中的“飘柔”二字。
北大方正公司[GongSi]认为其在销售倩体字库[ZiKu]软件时,并未对作为美术作品的字库[ZiKu]中具体单字作出让渡和授权,NICE公司[GongSi]虽然购买了正版的倩体字库[ZiKu]产品,但其无权对使用字库[ZiKu]设计的成果进行商业性再利用。北大方正公司[GongSi]以宝洁公司[GongSi]未经许可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飘柔”二字构成侵犯诉至法院,索赔62万元。
2010年年底,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倩体字库[ZiKu]产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但认为其中每一个单字都享有著作权则依据不足,认定宝洁公司[GongSi]未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北大方正公司[GongSi]不服提起了上诉。
一中院认为,北大方正公司[GongSi]并未将涉案倩体字库[ZiKu]产品区分为个人版(或家庭版)与企业版销售,使广告公司[GongSi]合理地认为北大方正公司[GongSi]未对其商业性使用具体单字加以禁止。
北大方正公司[GongSi]虽在其许可协议中对上述使用行为作出限制,但该许可协议并非安装时必须点击,且该限制条款不合理地排除了购买者的主要权利。因此,许可协议无法限制NICE公司[GongSi]实施上述行为。宝洁公司[GongSi]的行为应被视为经过北大方正公司[GongSi]默许的行为。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