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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面临执行难--中国年鉴网

  

  找个“婆家”作为自己的业务主管单位,一直是社会组织登记遇到的最大难题,但社会组织又被认为是弥补政府职能不足、社会管理和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今年6月,北京市下发《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再次明确民间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北京市在今年年初也推出破解社会组织登记难的新办法: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等4类组织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但至今,民间组织仍在登记的门槛前止步徘徊,虽然有“四类组织直接登记”在内的种种利好政策,但找“婆家”依旧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有关人员称,监督政策有待完善,政府官员的观念也亟待转变。

  今天,本报推出“社会建设缺陷度调查”系列报道之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政策落实难。

  登记转型难

  多次寻求登记无果,刘云不止一次地想到了放弃,“做得下去就做,做不下去就算了。”

  碰壁,碰壁,还是碰壁——这是今年以来吴润玲在筹建社团过程中最大的感受。

  吴润玲,北京汇天羽信息咨询中心创办人(下简称汇天羽)。对于登记,他已“越来越茫然”。

  同样感到无奈的还有另一家民间组织创办人刘云(化名),刘云无数次上门、致电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登记处,请求、咨询、沟通、商量,“但对方总是说不行”。

  “有时我真的气愤极了,要崩溃了!”刘云说。

  经多次沟通,今年5月,市民政局社团办登记处终于给刘云推荐了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并给了一个固定电话让刘云联系。

  “这个电话3个多月来从来就没人接过。”刘云说,多次寻求登记无果,她不止一次地想到了放弃,“做得下去就做,做不下去就算了。”

  两人如此热情地办理社团登记,缘于一项新政。年初,市民政局推出有关政策,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等4类社会组织,可由民政部门作为主管单位直接登记。北京市民政局还明确表示,要对社会组织低门槛严监管。

  然而,至今这个低门槛两人都没迈过去。

  事实上,汇天羽早在1982年就已成立,专门针对残疾人开展公益服务。因找不到主管单位,汇天羽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一直以企业的身份在开展活动,但也难以享受免税等各类优惠政策。

  北京市相关部门一名政府官员坦言,早些年确实有很多社会组织因找不到主管单位,没能在民政部门登记。为了有合法身份来开展活动,他们在工商部门注册了一个企业身份。

  门槛低却难跨

  多家民间组织的负责人说,民间组织本来生存就比较艰难,很多民间组织甚至连租办公场所的经费都很困难,哪来这么多钱作为注册资金?

  让吴润玲等人困惑的是,明明自己的组织就是社会服务类或公益慈善类等4类组织中的一种,民政部门为何不能作为主管单位直接登记?

  市民政局相关人员的说法是,因为很多社会组织无法达到注册资金的规定额度。

  北京市民政局社团办介绍,4类组织中,只有和民政工作领域相关的,民政部门才能做主管单位,“比如说老年人、慈善等就是与民政工作相关的,如果是卫生、劳动权益等性质的社会组织,还是得找卫生、劳保等相应的政府部门来做主管单位。”

  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以北京市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其注册资金得在50万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等。

  注册资金之所以这么高,这名工作人员解释说,一旦北京市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那这个社会组织就属于市级单位了,“所以在注册资金等方面有严格要求。”他表示,如果民间组织觉得注册资金过高,民间组织可以向区县民政部门申请其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但据了解,区县民政部门担任主管单位,民间组织的注册资金同样需要十几万或几十万。

  除了由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外,还有另一种登记方式,即社会组织可找同类型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主管单位,再到民政部门登记。但这种登记形式同样不被社会组织看好。

  2009年至今,北京市社工委先后认定市残联、市妇联等多家单位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并规定枢纽型组织可作为社会组织的主管单位。枢纽型社会组织,是近年来社会建设中出现的一个新词语,指同类型社会组织的联合体。

  按照该规定,“谁的孩子谁抱走,比如做残疾人工作的社会组织,不用到处求爷爷告奶奶找主管单位了,直接就可向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同意作为主管单位后,再到民政部门登记。”吴润玲说,按照这种方式登记,注册资金只需要3万元,但从年初到现在他多次找西城区残联,“对方只是让我等着。”

  幸运不可复制

  今年3月29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一行亲临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考察时,北京市民政局现场在写有“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的注册证书上盖章。

  据多家民间组织负责人所知,至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民间组织,通过各自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实现了登记转型,通过北京市或区县民政局直接登记的也寥寥可数。个别社会组织最终得以登记,与高层行政力量的重视分不开。

  北京市社团办网站上的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显示,今年1月至7月,北京市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近140个,但绝大部分的登记主管单位都是北京市教委、卫生局、乡镇政府等各类政府部门。

  其中,以枢纽型社会组织为主管单位而登记成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只有10个左右,以民政部门为主管单位登记成功的只有十多个,且很多是养老院等机构,这些登记数量与去年基本差不多。

  与众多民间组织艰难前行相比,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是个不折不扣的幸运儿。因为登记之初找不到主管单位,瓷娃娃关爱中心也是在工商注册登记。

  但今年3月29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一行亲临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考察时,北京市民政局现场在写有“北京瓷娃娃罕见病关爱中心”的注册证书上盖章。据瓷娃娃关爱中心创办人王奕鸥介绍,今年两会期间,她有幸在央视的一档访谈节目中与李立国部长连线对话,她当场向李立国部长提出了登记转型的请求。

  王奕鸥说,当时瓷娃娃的注册资金只有3万,“民政部门的人员说按规定我们的注册资金根本不符合要求,但考虑我们是个特例,就予以批准了。”

  难获扶持资金

  没有合法的身份,在现阶段,意味着汇天羽等民间组织无法参与到政府购买服务中来,难以获得扶持资金。

  吴润玲坦言,现在政府对民间组织提供的服务日趋重视,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一旦成为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多则可以得到数十万的扶持资金,少的也有三五万,这些资金对于民间组织来说,将是莫大的支持。

  “但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一个硬性标准,一定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非组织。”吴润玲说,真正意义上的草根组织基本得不到支持。

  公开信息显示,2009年北京市建立了“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当年投入1.5亿元向民间组织购买公益、为老等各类服务,2010年投入近2亿元。北京市社工委负责人明确表示,今年用于购买服务的资金还将大于去年。除了北京市社工委,北京市民政局自去年起也投入数百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民生项目。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政和社工委虽然都购买服务,但侧重点和购买服务的对象有所不同。北京市社工委的资金量比较大,“整个社会建设资金几乎都由北京市社工委来统筹。”而北京市民政局的资金有限,去年只有500万资金,但要购买300项服务,所以民政部门购买服务的对象,“只能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

  这名负责人表示,工商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可通过各自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或挂靠在合法的社会组织下面,向北京市社工委申请购买服务。

  但一家环保组织的负责人吴飞(化名)说,今年他尝试着挂靠在一个协会下,申报了一个垃圾分类回收的项目,“但对方要求,项目要是被政府购买了,将近一半的资金要给协会作为管理费。”吴飞说,如果不交给协会管理费,“我们连申请资金的资格都没有。”最终,他不得不同意了这个要求。

  ■新闻延伸

  监督有待完善

  注册社会组织的低门槛,为何如此难跨?

  北京市相关部门一名官员直言:“说白了是有顾虑。政策落实关键要看执行层面领导的认识。”这名官员表示,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的工作很复杂,担任业务主管单位有顾虑也是正常的,需要有一个过程来转变。

  以北京市残联为例,被北京市认定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后,市残联跟进出台了多个配套政策,其中有一个是87号文件,详细规定了区县残联对于民间组织的登记该怎么办、怎么管。

  “残疾人社会组织的登记转型,有些区县进行得非常好,有些确实不行。”北京市残联社会办负责人说,近期市残联专门举办了一个封闭培训班,针对各区县残联的一把手来讲道理,当业务主管单位,会承担什么风险,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以及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要尽到职责、怎么尽、尽到什么程度等等。

  “我们特别说明,社会组织是有独立法人的单位,主管单位尽责后,如果社会组织仍出了问题,法律责任是由社会组织来独立承担的。”该负责人说,培训班上举了很多案例,以让各区县残联的一把手打消顾虑。他同时感叹说,在实际工作中越干越发现,“我们在工作的同时,也需要提高为社会组织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我们自身也需要发展。”

  吴润玲认为,北京市近年来出台的政策确实很好,可好政策的落实,“需要自上而下的压力和督促。”

  有关专家也表示,不管是社会组织还是枢纽型社会组织、相关政府部门,现在都需要提高能力,“法律不仅仅是针对社会组织,也要针对政府部门,而针对后者的规范和监督,才是真正的突破。”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陈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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