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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限定性消灭制度--中国年鉴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今年23岁的小马,在16周岁时因犯抢劫罪获刑,留下了人生“污点”。昨天,门头沟法院在北京市首次推出“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限定性消灭”制度,小马被批准消灭犯罪记录,他顺利地签下工作协议。
今年23岁的小马,近日与一家科研机构签下协议,在该单位当内保,获得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十分珍惜现在的工作。”小马说。此前,他因有犯罪前科在找工作中屡屡碰壁。2004年,小马16周岁,因迷恋网络缺钱,和几名同伴实施抢劫,抢得一部手机和几十元钱,他因抢劫罪获刑一年。马父说,小马变得十分消沉,找工作人家都不要。
去年底,门头沟法院决定试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限定性消灭制度,这给小马带来希望。他向法院申请“洗底”,抹掉犯罪记录。门头沟法院批准小马消灭犯罪记录。从派出所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后,小马成功签下了工作协议。
昨天,门头沟法院正式推出“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限定性消灭”制度。这意味着今后一些轻罪未成年人,可获得“无罪证明”抹掉犯罪污点。门头沟法院副院长安李超说,犯罪记录的存在,会将未成年犯的“标签效应”放大,导致他们“破罐子破摔”,此举是为减少他们再次犯罪。目前,已有13名未成年人获准“洗底”,其中一人已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制度释疑
>>何为“洗底”
有轻罪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申请经法院批准后,犯罪记录将被消灭。在出具有关证明、档案填报时,可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填写无犯罪记录。在升学、就业,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视为无犯罪记录。
>>“洗底”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获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且有悔改表现,在一定的考察期限内未重新犯罪和受到相关处分的未成年人。
>>“洗底”结果
在接到法院作出的消
灭犯罪记录的决定书后,各单位应将相关资料进行封存,不得向社会公开,电子信息需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犯罪记录消灭后,在未成年犯复学、升学、就业、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不得以其曾经犯罪为由进行歧视,设置障碍。
■最高法表态
坚决推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
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蒋明说,“前科消灭制度”在社会上还存有争议。有一种看法认为,前科记录是对未成年犯的监督、限制制度,否则会导致大错没有、小错不断。但根据中央司法改革的文件和最高法院的“三五”改革纲要,最高法将坚定地推行这个制度。蒋明未透露该制度将何时在全国各地法院普遍推开。他称,目前还需处理好与现有法律的冲突,比如《警察法》、《公务员法》等都对从业资格有限制。另外,还需处理好与各地公检法司的协调。刑诉法修改后,最高法后续将及时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
■链接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将被封存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犯罪时不满18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本报25日A12版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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