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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骗600辆新车抵押集资诈骗3亿元--国家年鉴
“豪杰租车诈骗案”开审,公司董事长谌波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但拒绝认罪
■统筹:新快报记者 周达标
■采写:新快报见习记者 刘倩 记者 周达标
一个20岁的年轻人,目光盯紧老乡,两年间骗了老乡600多辆新车,非法集资诈骗过亿元。昨天上午,“豪杰租车诈骗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方指控,该案的被告人谌波、周钢停、刘义平三人,以高额租金为诱饵,诱骗租赁了朱四新等400余人的600余辆轿车,再将车辆抵押套现。此外,被告人还被控集资诈骗,涉案金额共3亿多元。
然而庭审时,被告人谌波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不认可检方指控的罪名,周钢停和刘义平也在庭上喊冤称自己也是受害人。
案发
挂靠投资 出租轿车逐渐失踪
2010年11月1日,朱四新等车主们突然发现租给广州豪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600多辆车,行踪忽然消失。他们猜测,用车的人可能统一拆掉了车载GPS。于是,朱四新等车主纷纷报案,警方随即对豪杰公司展开了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谌波、周钢停、刘义平的诈骗内幕也被一层一层地剥开。
同年11月4日,豪杰公司总经理周钢停被广州警方刑事拘留;11月8日,豪杰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谌波也被刑事拘留;2011年1月19日,中介人刘义平也被刑事拘留。谌波、周钢停等人落网之后,受骗的车主曾希望警方帮他们找回被抵押出去的车辆,多次在湖南等地报警。但得到的答复都是:那些用车的人,交了钱抵押给谌波,有合法的手续,在案件中也是受害者,只能由车主去和他们协商。
起诉
合同诈骗 非法吸收公共资产
昨天早上9时,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间,谌波、周钢停等人在没有实际经营能力的情况下,为了骗取他人钱财,在广州以广州骏驰汽车租赁公司和豪杰公司的名义,以出租车每辆每月可获得8000元至1.2万元不等的高额租金为由,采取与车主签订《委托车辆租赁合同》的方式,诱骗400多名车主将自有的600多辆丰田凯美瑞、本田雅阁等小汽车租赁给豪杰公司,其中包括骗取广州锦湖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6部奥迪汽车。
涉案车辆价值共1.14亿余元,除去受害车主收回损失,余下共损失金额7681万余元。谌波通过刘义平将骗来的新车抵押给第三方,以换来月利息3%到5%的高息向第三方借得15万至20万元。
2008年8月至2010年10月,谌波还以投资车辆出租生意为名,以每投资10万元即可获得每月65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高额回报为名,变相集资1.19亿余元,除去投资人收到的回报外,损失金额共计6034万余元。2009年3月,谌波为显自己的经济实力,授意周钢停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靠委托终结代办注册资本的方法,将豪杰公司增资至1000万元。
2008年至2009年,谌波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先后申请3张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消费及提现,导致银行损失本息合计13.24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谌波和周钢停已构成了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谌波还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刘义平构成了非法吸收公共资产罪。
庭审直击
车主为公诉人鼓掌
昨日,当新快报记者来到法院门口,已经有近百名的受害车主在等候进入法庭旁听,他们纷纷表示,“他(谌波)骗了我们的钱,一定要亲自去听听他到底怎么说。”开庭后,谌波、周钢停、刘义平非常平静地走到了被告席,其中谌波的镇定让人看不出他是一个刚满23岁的年轻人,从他的脸上甚至看不出一丝恐惧。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谌波对此供认不讳,但并不承认所控的罪名,他称,“我当时成立公司并不是为了纯粹的诈骗,公司还是有正常的业务往来。”而面对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其表示自己当时是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只是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
谌波的辩护律师认为,受害车主多是自己主动去和谌波单线联系,谌波并没有公开地在社会上募集资金。“是车主之间相互散播消息,且自发参与进来。车主多为谌波的老乡和朋友,向亲戚朋友借钱不应该算作集资诈骗罪”。
对此公诉人反驳称,“此案涉及400多人,600多辆车,价值1亿多元,再抵押套现。又集资诈骗达1亿多元,作为公诉人想不通为什么辩护人可以认为这还不算集资诈骗。”台下百多名车主对公诉人的此番发言自发鼓掌,并当庭指责谌波的辩护律师,经法警多次提示才安静下来。
两被告当庭喊冤
在法庭上,谌波的辩护律师称,此案应当属于单位犯罪,“因为集资是公司的行为,谌波个人即使位高权重,他代表的仍然是公司,而且诈骗所得的资金还用于公司消费”。对此公诉人认为谌波主观上是进行故意诈骗,而且社会危害巨大,不能算作单位诈骗。
被告人周钢停则表示,自己一直以为豪杰公司办理的是正规的汽车租赁业务。“我也是受害者,我自己的两辆车,哥哥、表哥、外甥、朋友的30多辆车也被租出去要不回来了。”周钢停称,自己只是打工的,仅仅是名义上的股东,持有股份只是为了便于公司的注册,“当时谌波就明确说我实际上是没有股权的,这个可以问他”。
周钢停的辩护律师则认为,目前工作的重心应该是追缴赃款。“现在资金去向成谜,我们应该尽快追缴回来,依法还给车主,弥补车主损失。”为此,旁听席上的车主再一次响起掌声。
而另一被告人刘义平也在庭上大倒苦水,称“我只是一个中介人的角色,我也损失了600多万元”。
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谌波其人
20岁即谋划大计
据称平时出手阔绰,手上名表价值百万
谌波,男,1988年8月24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固始县人,初中文化程度,系广州豪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开始策划该案的时候,谌波只有20岁,即使在该案审理的现在,他也才刚满23岁。
23岁,正常来说,应该是刚走出大学校园,不谙世事,可是本案的谌波却在这样一个年纪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大案,骗了400余名他都可以叫“叔叔”的人。案发后,所有人都对这个年轻人充满了好奇。受害车主朱四新告诉记者,谌波曾在广州当兵,是他们的河南老乡。“他说他认识很多高级领导,在各方面都有很好的人际关系。”另据一些车主称,谌波平时生活非常奢侈,出手特别阔绰,据称所戴手表价值百万元,有多辆豪车轮换着开。谌波成立豪杰公司时,对外宣称有领导借了500万给他做启动资金,车辆主要租给政府部门和有关领导使用。
据车主们介绍,为了让投资者相信公司的实力,其办公室里也布置得非常豪华有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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