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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1年图书馆偷书2019本续:称部分图书买不到--国家史册

  
教师1年图书馆偷书2019本续:称部分图书买不到--国家史册
这个图书神偷曾是写手。勾特/漫画

  晶报(微博)记者 谢银波 实习生 何艳  本报7日关于《现代“孔乙己”偷书获缓刑》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培训教师陈某在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共从深圳图书馆(微博)偷得2019本书,总价约8万元。

  到底是什么“诱惑”让他如此频繁地偷书?记者昨日重访该案件相关负责人,获悉这位被网友戏称现代“孔乙己”的偷书历程,原来,他还曾是《这才是最牛团队》的作者,笔名为“高级幕僚”,本打算今年出《这才是最牛团队2》。

  因阅读、写作需要大量文献,研究生学历的培训中心教师竟在一年内将深圳图书馆2019册书“窃”走。目前,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偷书人是谁?当事人陈某今年36岁,研究生学历,是深圳一家培训中心教师,他热爱读书,涉猎甚广。因在教学写作中他需要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出入深圳图书馆是常事,一来二往让他觉得很麻烦。因为深圳图书馆中馆藏的许多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图书在外面根本买不到,而书又不能自由带出,即使借也有数额限制。于是他就想把这些图书带回家“私藏”。

  据调查,自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中旬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陈某每周多次出入深圳图书馆,用小刀将借阅书籍的防盗标签刮掉或者直接撕毁防盗标签,然后将自己觉得不错的书籍资料等夹带出来,每次盗取图书8至10本。

  去年7月14日下午5时许,他再次盗窃书籍时被图书馆便衣保安人员发现并当场抓获。公安人员介入调查后发现,他共盗窃深圳图书馆馆藏书2019本。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8.0032万元。警方在他家里将2019本书籍全部缴获,发现这些书基本都是新书,且无一毁坏,于是依法如数返还深圳图书馆。

  最后一次偷的书:

  《组织文化案例》

  《西方管理哲学》

  《现代推销技术》

  《现代美学导论》

  《大众传播媒介》

  《领导力》

  《公司理财》

  《心理学与人际关系》

  现形记

  早被怀疑:深图大量书籍“不翼而飞”

  在抓获陈某之前,深圳图书馆早就对其有所怀疑。2010年底有读者向图书馆反映,他们通过借阅系统无法找到一些馆藏图书。图书馆工作人员立即进行针对性的查找,就发现了这样的情况:在借阅系统中有一个借书证号为0440050243693的陈姓读者,他在2008年10月办理了借书卡,至案发前共借阅过各类馆藏图书、馆藏光碟922册次,其中共有788本馆藏图书在他归还后就再也没有流通记录了,并且这些书也不翼而飞。

  流失的书是否与该陈姓男子有关呢?随后,图书馆工作人员继续查看他的借阅记录,发现其借还量及频率明显超出常人的阅读习惯,大部分借还记录都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比如在十几分钟内一次性借还5本图书,而且几乎每次都是借还4—5本,每周多次。据图书馆工作人员统计,从2009年起一年间,该陈姓读者虽然频繁来图书馆,但借还记录只有11册次。

  这种怪象立即得到了深圳图书馆的高度重视,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并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图书馆2010年6月20日向深圳莲花派出所报案。

  最后一偷:偷了8本书被便衣当场抓获

  2010年7月14日下午3时许,陈某和往常一样,来到深圳图书馆。据当时图书馆便衣巡逻员朱永远回忆,该男子30多岁,个子不高,穿着一件白色衬衫,黑裤子黑球鞋,一副斯文打扮,任谁都不会将其与“偷书贼”联系在一起。

  当朱永远巡逻至图书馆的二楼时,便发现了陈某的可疑行踪——陈某在图书馆二楼内一直走来走去,但并没有在同一处停留太久。朱永远于是远远跟踪观察其行为,随后看到陈某后来到四楼阅读高档的数学和天文学类的书籍,到了下午5时左右,陈某又走到图书馆三楼书库旁边的书架处,拿了几本书,装作在看书的样子。

  过了不久,陈某就慢慢地把书本最后面的防盗标签撕下来扔掉,然后把书很快地放到他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的包里,然后迅速离开。

  朱永远见状,尾随陈某走至一楼大厅北门,看着他走到了安检防盗门以外几米远时,就立刻招呼值班的同事过来,拦住他,并迅速报警。民警闻讯赶来,随后在陈某随身携带的包里,搜出8本被其撕毁防盗标签的书,共值386元。被偷的8本书都是全新的书,涵括哲学、管理学、传播学等方面,如《西方管理哲学》《大众传播媒介》等。

  “藏书”高手:搜了两次才搜出2011本书

  在发现陈某偷书后,深圳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加强了警惕,并怀疑其与近期无故消失的大量书籍有关,于是图书馆当即联系莲花派出所,民警闻讯立即赶往陈某住处搜查。

  2010年7月14日晚,民警在陈某租屋内共搜出786本带有“深圳图书馆藏书”字样的书籍,总价人民币32436.10元。图书数量还与深圳图书馆流失的数据数量存在差距,深圳图书馆怀疑其租屋里还藏有尚未找到的书籍,于是莲花派出所民警决定对其住处进行第二次搜查。

  2010年7月28日,为了更为精确地“找到”被偷书籍,民警还带上了在深圳图书馆的图书探测器,在深圳图书馆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民警又在陈某的租屋内搜出1225书,总价人民币47134.2元。加上案发当日缴获的8本书以及第一次所搜得的书籍数量,陈某在一年内共偷书2019本,总价人民币约8万元。

  □所偷书目

  涵盖古今中外优选精装珍藏

  记者从案件有关部门处了解到,陈某不但酷爱读书,还在写作上小有成就。曾出版过《这才是最牛团队——从携程到如家、汉庭1》一书,当时所用的笔名为“高级幕僚”。在案发前,他已和一间民营公司签约出版《这才是最牛团队2》,主要内容为国美电器老板黄光裕的故事。

  在2009年6月至2010年7月中旬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陈某每周会去图书馆2到3次。在去年3月之前,他几乎每周三都到图书馆一次,风雨无阻,因为每周三是深圳图书馆新书上架的时间。

  据陈某本人陈述,他偷书并没有固定的作案目标书籍,每次到图书馆都是随便看看,遇到好书才会想到带回家“私藏”,而且他通常都会选择珍藏本或精装本的新书,有很多都是在外面买不到的。

  从陈某出租屋内搜出的书涵括文学、哲学、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广告学等,中文书、外文书,如果不是为了偷书再卖,可以推断,陈某是一位涉猎甚广的读书人。此外,他几乎偷来一整套的中国古代哲学书系,四书五经无一缺少。

  □律师说法

  偷书也构成盗窃罪

  “书籍属于财产的一种,偷书也构成盗窃罪。”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黄远伸表示,偷窃书籍可按书籍的价值来对偷窃事件的严重性进行评估,以鉴别其偷书人是否需负刑事责任。

  据黄远伸介绍,在深圳,累积偷窃超过2000元,即可判定为犯有盗窃罪,需担负刑事责任;低于2000元的,则按照治安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他指出,此案中的偷书当事人,明显已犯盗窃罪,需负刑事责任。

  黄律师还指出,“孔乙己”的“读书人窃书不算偷”已不符合现代社会,只要是“窃”书都算偷,而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则需要根据偷书人所盗书籍的数量等因素。“建议加强图书馆立法,与此同时,图书馆也应加强书籍管理,及时更新书籍防盗技术,杜绝因人为漏洞而造成图书失窃案发生。”他说。

  □微博热议

  @醉翁:一教师一年盗取深圳图书馆2019册,价值八万多,被判三年。他只是把书籍防盗标签刮掉或直接撕掉。如果这么简单,那么深图在管理上是不是漏洞太多?引诱这个老师犯了罪?

  @胡先生:关于偷书入狱一事,我认为不必太多指责深圳图书馆。大家希望深图把大家都当做潜在的偷书贼吗?希望深图从此改变开放的阅览方式、重回“严防死守”的管理模式吗?图书馆丢书不是什么新闻,不管海内海外。馆方吸取教训、设法变聪明点就是了。话又说回来,想让管理人员比偷书贼聪明,难啊。

  @谢小呸:大学时我在图书馆工作过,图书里主要靠一到两根磁条防盗,用双面胶粘在图书的最里面,大部分图书馆都是这种方式,要说漏洞,图书馆漏洞太多了。只能说国人素质太低,教书育人的都如此,整个社会何如?

  @深圳图书馆:防盗不应该是公共图书馆过不去的门槛!窃书的只是特例,学知识的才是主流!

  @张清专栏(微博):拍案惊奇呀。一拍,这年头还有这么死爱书的人!二拍,一年里竟然偷取2019本书,作案密度与成功率之高,必可登吉尼斯世界纪录!三拍,这样的读书人判罚则可,判三年徒刑就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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