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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被指对经过村里道路自来水管收过路费--国家史册
居民所用井水管被截断,要恢复自来水需先交费
南方日报讯 (见习记者/闫昆仑 关明辉 记者/谢苗枫 实习生/许漪淳)明明才交了9600元的公共设施建设费,却被停井水。昨日,家住太和镇大源村和荔北街的曹女士向记者报料称,自己所在整栋楼的居民如果不再多交近3000元的水管“过路费”,就会面临无水可用的困境。
井水管突然被截断
曹女士告诉记者,14日下午下班时,她发现楼下的地下井水管被人从中截断。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被截断的水管缺口大约有10厘米长。
“当天晚上,合作社召集我们整栋楼的住户到村里的祠堂开会,要求我们每户按每平方米30元的价格交纳自来水水管的‘过路费’。”曹女士以自己家举例说,她家有96平方米,所以要交近3000元的“过路费”。“合作社称即使交了‘过路费’以后,自来水的报装和其他相关费用仍需要我们出。”
合理收费还是巧立名目?
据记者了解,该楼的住户都是外来人员,他们两年前刚入住时用的是自来水。据了解,今年初,屋主为了多收取费用,以建水塔为由向每家住户收取200元,并将自来水改成地下井供水。由于井水水质很差,常有泥沙沉淀等杂质,住户对用水问题的抱怨从未停过。
曹女士说,合作社告诉他们,目前使用的地下井水因为没有过滤,不能饮用,所以要截断。”其实我们也想使用自来水,之前用的自来水管经过村里道路,所以合作社要收水管的‘过路费’”。曹女士说,“只有交了这30块钱一平方米的‘过路费’,社里才会出具证明函,我们才能重新用回自来水。”
此次的停水和收取“过路费”一事触动了和荔北街住户们的神经,他们表示要找相关部门讨个说法。袁女士说,“先前收的‘增容费’就不合理,现在又让我们交‘过路费’,不知道以后还有什么巧立名目的费用要交。”
才缴过增容费为何又要收费?
住同一栋楼的居民袁女士告诉记者,来收取“过路费”的人中,也有上月收“增容费”的大源村治安队员。“每平方米收100元,我家交了9000元。”袁女士称,所谓“增容费”就是公共设施建设费,包括水电、道路、排污、卫生等费用。
袁女士对治安队的收费标准有些质疑,“我们问有没有相关的收费文件和依据,他们说没有。还说让你交你就得交,不交就断水电。”
曹女士称,这笔“增容费”是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要求收的。记者看到收据上盖有“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财务专用章。同时,合作社还开具“证明”,上面明确写着“以后我社不得以上述理由再次收取该款项”。
“还没过几天,井水被断,还要缴纳水管‘过路费’,真的莫名其妙。”曹女士对此表示不解。
合作社:钱由村自来水公司收取
大源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徐社长否认了合作社要收取水管“过路费”。“这笔钱是由大源村自来水公司收取的,他们收了之后,我们合作社会给这些停水的住户开具证明函,他们可以重新接回自来水管。”对于上个月每户收取的“增容费”,徐社长表示,“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加,现在水、电都不够用了,村里要增加线路管网,所以要收取这笔费用。”
而至于收费标准是否有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文件,徐社长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是由社的几个领导开会商量决定的”。
大源村自来水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不太清楚此事,目前暂时不再接受新的自来水用户报装申请。随后记者来到大源村村委会了解情况,相关领导均外出开会。记者拨通大源村村委会范姓主任的手机,他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相关部门承认截断井水管以及收取“过路费”,而包括曹女士在内的16户人家要继续面对断水的现实困境。他们表示,将不排除通过法律等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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