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地区崛起 > 广东 >
广东地税局称9月发工资报税所得期应填9月--国家史册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赵永清、何凡报道:“9月8日发工资,还是按照2000元标准征收个税。”广东佛山某能源公司员工刘先生向中国之声(微博)新闻热线爆料。1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微博)新闻对此进行了报道。此事引起广东省地税局的高度重视,该局进行调查核实后向媒体表示:经查实是纳税人搞错工资单。
广东省地税局再次强调:纳税人在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是属于9月以前的所得还是9月以后的所得,均适用35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表。纳税人在9月1日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则适用原来的2000元/月的减除费用标准和旧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地税部门提醒:如果工资薪金的实际发放时间是在9月1日(含)以后的,在申报个税时,软件中“所得期间”(或“所得期”)填为2011-09,系统才会按35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和按照新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