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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家杨之光教授称《岭南画派技法范本》侵权--国家年鉴
《岭南画派技法范本》并非杨之光等人编著 而是一本假书
本报讯 (记者 黄颂豪 陈运成)“太猖獗了,这就是典型的假书,居然假冒我们美院教授的名字,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昨天晚上著名国画家杨之光教授打电话给本报记者气愤地说。
随后记者了解到,这本假冒杨之光等人编著的书名叫《岭南画派技法范本》,书籍封面显著位置标明“广州美术学院杨之光等编著”,封底的作者简介分别是广州美术学院教授杨之光、陈金章、梁世雄、叶绿野、刘济荣、陈章绩等。杨之光夫人鸥洋表示,最早发现这本侵权之作的是杨之光教授的女儿杨红,因为该书在网络上买得很火,所以特意在网上订购了一本。
为了查明真相,杨之光特意委托身在上海的弟弟杨之邦联系该书的出版方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经交涉后杨之邦表示:出版方承认“岭南画派技法范本”画册是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的正式出版物。而出版方在出卖书号给这本书的主编林伟健等人后,具体的出版事宜完全由林等人操作。对于假冒、侵权等情况出版社也不知情。这是出版方在出版流程监控不够严谨所致。
杨之光认为出版物假冠他们的名字,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而且书籍编写得粗制滥造,却因为假冒为自己编著很容易误导和欺骗读者,对自己的声誉产生很坏的影响。
记者随即联系广州美术学院教授梁世雄,梁教授表示从来没有编著《岭南画派技法范本》,自己根本不知道这回事。该画册里有两幅关山月的画作,记者联系关山月的女儿关怡、女婿陈章绩教授,他们明确表示:里面的画是假画,根本不是关老的作品。对于自己也是编者之一,陈章绩教授同样表示不知情。
现在造假者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造假者先出书、后销赃的伎俩是比较常见的手法。记者翻阅《岭南画派技法范本》后发现,除了关山月画作,书里有几幅其他名家作品都存在重大疑问。该书假借杨之光等名家编著,这种暗渡陈仓的做法让很多读者和收藏家都会产生这样的错觉:该书的范画肯定经过杨之光等教授鉴定,真品无疑。于是假画“漂白”成真,以这些名家画作现在的市场价位,绝对是有利可图,这或许是该假书出版的真正目的。而出版社没有严格遵守出版流程无疑给假冒者提供了假冒、侵权的空间。
杨之光关于《岭南画派技法范本》
出版物冒名侵权的声明
当今我国出版业空前繁荣,但发生在出版业的冒名、侵权等乱象,却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到肆无忌惮的地步。本人在网上发现正式上架销售的《岭南画派技法范本》画册(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11年3月,书号:isbn978-7-5322-7183-2,主编林伟健等)就是一本假书,该书封面赫然印上“广州美术学院杨之光等编著”,封底印上广州美术学院资深教授陈金章、梁世雄等作为参与编著者介绍,而我及这批教授们对此书出版毫不知情,从未参与编著此书,也未授权在此书刊登我们的作品,这是典型的冒名、侵权行为。书中刊登的所谓“范本”,都是从其他出版物翻版,东拼西凑而来,书中编写的所谓“岭南画派技法”缺少学术含金量,冠名我们编著是对广州美术学院教授水平的贬损,同时也是对读者的糊弄和欺骗。更严重的是书中刊登的所谓“范本”,有些竟是假画,其中关山月的二幅作品,据其女婿,同时也被该书冠名为编著作者之一的陈章绩教授鉴定为假画,将这些假画塞进冠名“广州美术学院一批资深教授编著”的画册中,会造成“以假乱真”“以黑洗白”的不良后果。对此,我提出严正声明,责成该出版的有关责任人停止冒名、侵权的行为,要求立即将此书下架,停止销售,我们保留继续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州美术学院杨之光
201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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