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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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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小伙为做红人网上编造幼女强奸案--年度总结

  

  两小伙求“关注”,网上编造幼女强奸案

  因扰乱[RaoLuan]公共[GongGong]秩序[ZhiXu],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警方[JingFang]依法行政拘留[JuLiu]

  □通讯员 吴新宇 方敏 本报记者 朱寅

  为了提高自己在互联网上的“知名度”,两个90后廖某和吴某想尽办法。最后,他们[TaMen]把眼光放到了一条捷径上:编造能吸引人眼球的重大案情,获得网友们的注意力。

  可没想到,这种自我炒作的办法,非但没给他们[TaMen]带来多少好处,反而给他们[TaMen]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7月9日,两人因虚构事实,扰乱[RaoLuan]公共[GongGong]秩序[ZhiXu],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桐庐[TongLu]警方[JingFang]依法行政拘留[JuLiu]。

  网上突然传出大案,经查系伪造

  7月2日晚8点48分, 桐庐[TongLu]当地一人气很旺的论坛上出现了一条帖子,发帖人网名叫“猴子[HouZi]猴子[HouZi]62”,标题为《分水又出大事情了》。内容骇人听闻,“楼主根据有效情报,东溪方向有个外号叫猴子[HouZi]的人,竟然强奸了一名7岁女童,此人现在正在逃串(窜),请看到的人积极举报。”

  随后,发帖人又在当天晚上8点54分和8点55分,连续发了两个跟帖。

  “气不过的朋友,顶上来!!!!!”

  “昨天,对方家里没报警,打算私了,这个猴子[HouZi]是富三代,他爷爷是十大流氓之一。好像讲赔40多万吧。”

  短时间内,这个帖子跟帖将近40条,点击率超过4000次,而发帖人“猴子[HouZi]猴子[HouZi]62”也成为论坛里的一名红人。

  监控到这条信息后,桐庐[TongLu]警方[JingFang]很快介入调查,但是通过对报警平台的查询和实地了解后,都没有发现相关情况。警方[JingFang]一边继续调查该事件,一边寻找发帖人。

  造谣只为做红人,两小伙被拘留[JuLiu]

  经查,在论坛上发布信息的是桐庐[TongLu]本地人吴某和廖某,都是无业青年。当民警找到他们[TaMen]时,两人显然没料到这个帖子会引来警察,一下子就愣住了。

  原来,所谓性质恶劣的大案,只是他们[TaMen]为求出名编造的谎言。

  吴某和廖某都是95后,一人家中务农,另一人父母经商且离异,两人有一个共同点:和家人没有交流,喜欢在虚拟世界里出风头。

  前段时间,桐庐[TongLu]当地出了一起凶杀案,警方[JingFang]发布悬赏后,迅速被一些网民发到了论坛上,引起很大关注,也获得了不少点击率。当天下午,两人在网吧上网时,又谈到这桩事,商量后决定如法炮制一起“大案”,为自己赚取人气。

  不过,真去犯案他们[TaMen]是不敢的,只好绞尽脑汁去编故事。案情中提到的“猴子[HouZi]”,其实是吴某自己的外号。而“富三代”、“当地十大流氓”则是他们[TaMen]的臆想。

  帖子火了之后,两人得意了一阵,但没过多久,就把这事给忘了,直到民警出现。7月9日,警方[JingFang]对廖某和吴某作出行政拘留[JuLiu]的处罚。

  互联网发达了,但有些事不能乱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JuLiu],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JuLiu]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RaoLuan]公共[GongGong]秩序[ZhiXu]的。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RaoLuan]公共[GongGong]秩序[ZhiXu]的。

  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RaoLuan]公共[GongGong]秩序[ZhiXu]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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