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入刊,辉煌成就永载共和国史册! 入刊咨询热线: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联系人:刘雪、杨靖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国国情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汇同中国国情手册编辑部共同主办,并由北京政研院具体承办,旨在通过平面与网络互动,帮助领导干部轻松了解我国情况,牢记国情,科学发展;同时选拔各行业、地区中的优秀典型,以便入编中国国情,树立国家典范。
中国亲稳网是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帮助领导干部读懂读薄,安全面对互联网为宗旨,以亲稳舆论导向平台为基础为核心,以发掘汇报、舆情监测、维稳监测软件为龙头,以舆情发布、传播、推广、交流软件为重点,帮助各行业、地区、单位重点传播推广正面舆情,占领舆论主阵地,同时动态监测负面舆情,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以便共同营造领导亲民、基层稳定之良好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2011年中国法院知产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三个亮点--中国年鉴社

  

牋牋新华社南京4月17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淘宝网商标侵权纠纷案、百度MP3搜索著作权纠纷案、“3Q”之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涉及互联网的案件,广受社会关注。

牋牋司法审判,是一个思辨判断的过程。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新类型案件时,也期望通过司法审判,确立规则指引行业健康发展。记者选取了十大案件中三个涉及互联网的亮点案件,加以介绍和点评。

牋牋淘宝网商标侵权纠纷案——网络[WangLuo]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牋牋【案情摘要】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GongSi]是两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两商标注册使用的商品为服装。杜国发在淘宝网上销售的服装上卡通小熊的图案与衣念公司[GongSi]的注册商标高度近似。衣念公司[GongSi]认为杜国发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曾于2009年9月开始,7次发函给浙江淘宝网络[WangLuo]有限公司[GongSi],要求其删除杜国发发布的侵权商品信息。淘宝公司[GongSi]对衣念公司[GongSi]举报的侵权信息予以删除,但未采取其他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衣念公司[GongSi]认为淘宝公司[GongSi]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纵容、帮助杜国发实施侵权行为。故请求法院判令:杜国发、淘宝公司[GongSi]共同赔偿衣念公司[GongSi]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4900元,并登报道歉。

牋牋一审法院判决杜国发、淘宝公司[GongSi]共同赔偿衣念公司[GongSi]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二审法院认为,淘宝公司[GongSi]知道杜国发利用其网络[WangLuo]服务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但仅是被动地根据权利人通知采取没有任何成效的删除链接之措施,未采取必要的能够防止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从而放任、纵容侵权行为的发生,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帮助了杜国发实施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与杜国发承担连带责任。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牋牋【点评】在网络[WangLuo]用户利用网络[WangLuo]交易平台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时,如何确定平台提供者的责任是知识产权领域较新颖,同时也是争议较大的问题。在本案中确定了网络[WangLuo]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承担帮助侵权责任的过错判断标准,即网络[WangLuo]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WangLuo]用户的侵权行为一般不具有预见和避免的能力,并不因为网络[WangLuo]用户的侵权行为而当然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网络[WangLuo]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WangLuo]用户利用其所提供的网络[WangLuo]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而仍然为侵权行为人提供网络[WangLuo]服务或者没有采取适当的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则应当与网络[WangLuo]用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牋牋百度MP3搜索著作权纠纷案——调解纠纷遏制盗版

牋牋【案情摘要】环球唱片有限公司[GongSi]、华纳唱片有限公司[GongSi]、索尼音乐娱乐香港有限公司[GongSi]发现其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128首歌曲在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GongSi]的百度网站MP3栏目中通过搜索框、榜单等模式,提供了链接以及相应的在线试听和下载服务。环球公司[GongSi]、华纳公司[GongSi]、索尼公司[GongSi]认为百度公司[GongSi]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对上述歌曲录音制品享有的信息网络[WangLuo]传播权,请求法院判决赔偿其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6350万元。

牋牋北京市一中院一审认为,百度公司[GongSi]是根据网络[WangLuo]用户的指令进行搜索、建立临时链接,基于这种服务的技术、自动和被动等性质,即使百度公司[GongSi]施予与其能力相当的注意,也难以知道其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信息是否侵权。因此,百度公司[GongSi]设置搜索框供网络[WangLuo]用户输入关键词搜索歌曲的行为以及设置榜单等模式,均不能证明其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录音制品侵权,故不构成对三大唱片公司[GongSi]信息网络[WangLuo]传播权的侵犯,判决驳回三大唱片公司[GongSi]的诉讼请求。三大唱片公司[GongSi]不服,提起了上诉。

牋牋二审审理中,合议庭在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准确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在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的协助下,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在达成根本版权许可协议的基础上,就涉案纠纷达成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确认双方共同致力于互联网音乐作品的运营模式创新以及互联网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模式创新,就此展开全面合作,并就全面合作的具体方式及内容签订了合作协议和反盗版协议。百度公司[GongSi]与三大唱片公司[GongSi]另达成协议,百度公司[GongSi]支付版税,三大唱片公司[GongSi]将授权百度公司[GongSi]上传其全部完整歌曲目录及即将推出的新歌曲目录;网络[WangLuo]用户可以直接从百度网站免费在线播放及下载相关歌曲。至此,百度公司[GongSi]与三大唱片公司[GongSi]多年的版权纷争得以彻底化解,亿万网民可以在百度网站获得更多正版歌曲。

牋牋【点评】随着网络[WangLuo]技术和网络[WangLuo]产业的飞速发展,在线试听和下载音乐作品已经成为人们欣赏音乐作品的主要途径。但互联网上还存在不少未经权利人许可传播作品的现象。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使纠纷得以妥善处理,而且使权利人和作品的使用者达成长期合作,有效遏制了“网络[WangLuo]盗版”的传播,从根本上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激发了他们进行创作的积极性,同时又使网民得以欣赏到正版音乐作品,切实实现了权利人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促进了文化产业和互联网产业商业模式的创新。

牋牋“3Q”之争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阐释互联网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

牋牋【案情摘要】QQ软件系一款在我国信息网络[WangLuo]上被普遍使用的即时通讯软件,具有较大数量的用户群体。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GongSi]为QQ软件的著作权人,2010年其将QQ软件的运营和专有使用权许可给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GongSi]。涉案软件“360隐私保护器”由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GongSi]开发,通过“360网”发行。“360网”由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GongSi]提供信息服务业务,但主办单位登记为北京三际无限网络[WangLuo]科技有限公司[GongSi]。“360隐私保护器”只针对QQ软件进行监测和评价,“360网”在其360安全中心、360论坛等网页发布有题目为《360安全卫士发布隐私保护器 专门曝光“窥私”软件》《360隐私保护器发新版 增加监测MSN、腾讯TM、阿里旺旺功能》等文章。腾讯科技公司[GongSi]和腾讯计算机公司[GongSi]认为三被告捏造事实,损害其商业声誉,构成商业诋毁,故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牋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腾讯科技公司[GongSi]、腾讯计算机公司[GongSi]与奇智公司[GongSi]、奇虎公司[GongSi]、三际公司[GongSi]在网络[WangLuo]服务、用户市场、广告市场等网络[WangLuo]整体服务市场中具有竞争利益,存在竞争关系。“360隐私保护器”对QQ2010软件的运行进行监测,这种监测本身法律虽无禁止,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对监测结果进行公正、客观地表述和评价。“360隐私保护器”对相关监测结果的描述缺乏客观公正性,“360网”上发布的相关文章存在不实的描述和评价,上述行为足以误导用户产生不合理的联想,对QQ软件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带来一定程度的贬损。据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奇智公司[GongSi]、奇虎公司[GongSi]、三际公司[GongSi]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牋牋【法院点评】本案被称为“3Q”大战。审理结果涉及数亿网络[WangLuo]用户的切身利益。案件主要涉及用户业务不同的网络[WangLuo]运营商在竞争法意义上竞争关系的界定,以及在互联网行业规则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通过本案判决,人民法院对在互联网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阐释,从而对网络[WangLuo]环境下的行业竞争行为起到了规范、指引作用。

关于我们 媒体报道 在线申报 文档下载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链接中国年鉴网,载入国家史册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特色总网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亲稳
中国商权产业联盟旗下网站:商权公司 商权生活 中国生活 定推生活 先健生活 汽车生活 旅游生活 百货生活 圣农生活 志高家电 开创水产 实达智能 智光节能 迪马到家 金森秀 美秀网 房团网 拼图易
中国年鉴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10630-6号 中国年鉴网提供入编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 征订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 助您载入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