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行业崛起 > 教育 >
山大教授遭弟子举报剽窃论文 回应:不属实--国家史册
4月12日上午,在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科技园大厦三楼的办公室里,甄鹏不断翻看着网友们在自己博客上的评论。此时,距离他在网上举报同校物理学院退休教授“学术不端”已过去半个多月,但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负责学术纪律的委员会一直没有对此事进行答复。
此事件中的另一位当事人、被举报的教授李华也在沉默多日后向记者[JiZhe]回应: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的科研成果不能只属于学生本人,而应属于导师、学生、课题组和学校共同所有。
“当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科研成果也随之被带走,那么老师承担的国家科研任务如何完成?”李华说。
“李华老师剽窃了他学生的硕士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
2011年3月23日12点25分,甄鹏在自己的博客中上传了一篇名为《对于物理学院李华教授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信》的文章。在该文中,甄鹏实名举报了曾经的同事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物理学院退休老教授李华,并声称其涉嫌剽窃以及协助他人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通过博客上的联系方式,记者[JiZhe]找到了甄鹏。在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科技园办公室,见到了一头灰白头发的他。甄鹏今年38岁,政治学博士后,从1992年上大学到目前在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科技园任职,他已经在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学习、工作、生活了19年。
“从我现在已经掌握的证据来看,很容易发现,李华老师剽窃了他学生姜涛的硕士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甄鹏举例说,李华于1997年12月在《科学通报》杂志上发表了《Nd2Fe17N3化合物的电子结构与磁性研究》一文,该文实际上来源于姜涛的硕士学位论文。然而,姜涛于1996年便从学校毕业了。
同时,甄鹏告诉记者[JiZhe],李华剽窃姜涛的硕士毕业论文[BiYeLunWen],并与之联合署名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后,又不断变换其他作者,将论文略加改动后便在不同学术期刊上发表。
采访中,甄鹏向记者[JiZhe]提供了7篇李华联合其他人一起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两篇只是中英文语言的区别,但署名的作者却不一样。”甄鹏说,如果两篇文章是同一篇论文的两个语言版本,就不该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两位作者。而在其余5篇文章中,许多图表都完全一样。
甄鹏认为,硕士生的学术论文有自己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学生为表示对自己导师的感谢,会在论文的导师贡献这一部分予以说明,但导师并不能将学生的著作权据为己有。然而,在李华发表的这些文章中,都写着“我们研究了”等字样,而这些文章却署着不同作者的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剽窃别人文章,未经原作者同意随意发表则属于违法行为。”甄鹏说,李华涉嫌剽窃以及协助他人剽窃等行为,侵犯了原作者姜涛的著作权。
考虑再三后,甄鹏将这封举报信递交到了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校长信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及物理学院相关领导。
“使用自己的科研成果,何来剽窃、抄袭之说?”
记者[JiZhe]从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物理学院院长办公室了解到,李华教授今年已年近七旬,早已退休远赴美国加州探亲。
4月8日,记者[JiZhe]收到了李华的电子邮件。在信中,李华对甄鹏在互联网上发表的举报信表示愤慨。他说:“甄鹏是我在1996-1999年期间亲手指导的硕士研究生[YanJiuSheng],他对我的举报,完全不符合事实。”
谈到甄鹏称“李华第一篇抄袭的论文源于其所带学生姜涛的硕士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李华告诉记者[JiZhe],首先他和姜涛1997年署名将《Nd2Fe17N3化合物的电子结构与磁性研究》一文发表在《科学通报》上,这篇文章是在姜涛毕业一年后,由他和姜涛的导师姜寿亭共同讨论撰写,姜涛本人并未参与撰写。
那么,为何该论文将姜涛作为第一署名呢?李华解释说,当时姜寿亭老师因年届退休,所以亲自放弃署名。考虑到姜涛在校时表现优异,所以姜寿亭和他决定,将姜涛名列文章第一署名,他本人署名第二。
李华承认,发表文章中的一些数据确实来源于姜涛的硕士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但是,姜涛的硕士毕业论文[BiYeLunWen]的研究课题题目是由他提供的,使用的是他的MS-Xα方法,自始至终由他指导。其中的数据筛选、相关结论的物理思想均是由他提出的。
“虽然姜涛的导师是姜寿亭老师,但当时姜寿亭委托我指导姜涛完成毕业论文[BiYeLunWen]。”李华认为,他指导了姜涛的毕业论文[BiYeLunWen],其中的数据和相关结论的使用权及如何使用,应该是他、姜寿亭和姜涛的共同权利。
对于甄鹏举报信中所列的数篇论文,李华声称,文中所使用的数据并非完全是姜涛毕业论文[BiYeLunWen]中的数据。例如,举报信中的《铁原子簇的交换劈裂和磁性研究》,文章中使用的数据完全来自1991年至1992年他在美国格林宝灵大学做访问学者时关于“Fex原子簇”的科研数据。
从发表时间来看,这些数据比姜涛的毕业论文[BiYeLunWen]出版早了4年多时间。因此,李华认为,是否涉嫌抄袭、剽窃,不能只看两篇文章中某个数据、某一图形或者几句话是否一样,重要的是取决于整篇文章的具体内容。
他说:“我们使用自己的科研成果,何来剽窃、抄袭之说?”
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回应:
将由外校专家作出最终结论
谈到在校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中的科研成果持有权归属,甄鹏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但李华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因为研究生[YanJiuSheng]是在导师指导下,由导师提供科研课题的题目、物理思想和研究方法,使用由学校和课题组所提供的研究设备、经费、资料,并对研究生[YanJiuSheng]本人提供生活费用等,所以,其研究成果不能只属于研究生[YanJiuSheng]本人,而应属于指导导师、研究生[YanJiuSheng]本人、课题组和学校共同所有。
“如果科研成果或数据只属于研究生[YanJiuSheng]本人所有,当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科研成果也随之被带走,那么老师承担的国家科研任务如何完成?”李华说。
采访中,记者[JiZhe]了解到,从3月23日甄鹏在互联网上举报李华学术不端一事,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半个多月。在这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负责学术纪律的委员会并没有就此事做出结论。
4月12日下午,记者[JiZhe]联系到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学术研究部副部长肖金明教授。肖金明告诉记者[JiZhe],由于甄鹏举报的教授李华原来在物理学院工作,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物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不方便对此事进行定性。因此,学校正积极联系其他学校的专家,尽快对甄鹏的举报进行分析。最后,专家们将做出最终结论。
对于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中科研成果使用问题,肖金明表示,目前学校方面也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他认为,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中的科研成果应该归学生、导师、学校共同所有。在学生毕业后,导师也可以继续使用论文中的科研成果。 文/片 本报记者[JiZhe] 寇润涛
4月12日上午,在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科技园大厦三楼的办公室里,甄鹏不断翻看着网友们在自己博客上的评论。此时,距离他在网上举报同校物理学院退休教授“学术不端”已过去半个多月,但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负责学术纪律的委员会一直没有对此事进行答复。
此事件中的另一位当事人、被举报的教授李华也在沉默多日后向记者[JiZhe]回应: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的科研成果不能只属于学生本人,而应属于导师、学生、课题组和学校共同所有。
“当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科研成果也随之被带走,那么老师承担的国家科研任务如何完成?”李华说。
“李华老师剽窃了他学生的硕士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
2011年3月23日12点25分,甄鹏在自己的博客中上传了一篇名为《对于物理学院李华教授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信》的文章。在该文中,甄鹏实名举报了曾经的同事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物理学院退休老教授李华,并声称其涉嫌剽窃以及协助他人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通过博客上的联系方式,记者[JiZhe]找到了甄鹏。在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科技园办公室,见到了一头灰白头发的他。甄鹏今年38岁,政治学博士后,从1992年上大学到目前在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科技园任职,他已经在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学习、工作、生活了19年。
“从我现在已经掌握的证据来看,很容易发现,李华老师剽窃了他学生姜涛的硕士研究生[YanJiuSheng]毕业论文[BiYeLunWen]。”甄鹏举例说,李华于1997年12月在《科学通报》杂志上发表了《Nd2Fe17N3化合物的电子结构与磁性研究》一文,该文实际上来源于姜涛的硕士学位论文。然而,姜涛于1996年便从学校毕业了。
同时,甄鹏告诉记者[JiZhe],李华剽窃姜涛的硕士毕业论文[BiYeLunWen],并与之联合署名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后,又不断变换其他作者,将论文略加改动后便在不同学术期刊上发表。
采访中,甄鹏向记者[JiZhe]提供了7篇李华联合其他人一起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两篇只是中英文语言的区别,但署名的作者却不一样。”甄鹏说,如果两篇文章是同一篇论文的两个语言版本,就不该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两位作者。而在其余5篇文章中,许多图表都完全一样。
甄鹏认为,硕士生的学术论文有自己的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学生为表示对自己导师的感谢,会在论文的导师贡献这一部分予以说明,但导师并不能将学生的著作权据为己有。然而,在李华发表的这些文章中,都写着“我们研究了”等字样,而这些文章却署着不同作者的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剽窃别人文章,未经原作者同意随意发表则属于违法行为。”甄鹏说,李华涉嫌剽窃以及协助他人剽窃等行为,侵犯了原作者姜涛的著作权。
考虑再三后,甄鹏将这封举报信递交到了山东大学[ShanDongDaXue]校长信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及物理学院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