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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主任私分国有资产投资拍电影 获刑15年--国家史册
本报讯(记者[JiZhe]孙思娅)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XueYuan]教务处的原正副主任陈学义和李某[LiMou]被控私分国有资产[GuoYouZiChan]罪,陈学义还被控贪污罪。昨天记者[JiZhe]获悉,市一中院判处陈学义有期徒刑15年,李某[LiMou]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记者[JiZhe]了解到,陈学义还曾用私分的国有资产[GuoYouZiChan]投资了一部名字叫《天下第一串》的电影。
51岁的陈学义,曾先后担任经济日报社教育培训中心教务部负责人、北京经济管理函授学院[XueYuan]教务处处长、主任。54岁的李某[LiMou]是该教务处副主任。检方指控两人于2004年至2008年,在负责办学招生并收取费用过程中,截留190余万元学费[XueFei]以奖金、加班费名义发给教务处工作人员,其中陈学义分得65.7万元,李某[LiMou]分得64.59万元。此外,陈学义还贪污学员学费[XueFei]48万余元。
据悉,经济日报社是国有事业单位,函授学院[XueYuan]由经济日报社主办,开办资金来源全部为经济日报社投入。
法院认为,陈学义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作为国有事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GuoYouZiChan]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其行为又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GuoYouZiChan]罪。
李某[LiMou]作为国有事业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GuoYouZiChan]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GuoYouZiChan]罪。
因此判处陈学义有期徒刑15年,李某[LiMou]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
记者[JiZhe]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陈学义出手大方,掌握截留关键环节的几个员工结婚时,他都包了2万元的红包。此外,陈学义还投资拍过电影。杨某证实说,2008年10月份,他和陈学义投资拍过一部《天下第一串》的电影,陈学义出了100万元。
庭审现场
教务主任推翻供述
陈学义不认罪,称自己没有贪污一分钱,而所谓私分也是经过主管领导同意的。副主任李某[LiMou]则称,自己是受了领导陈学义的安排,才参与到分配钱款的活动中。
检方出具了陈学义先前供述进行反驳。据供述,陈学义等人将新收学员填充到前一年退学学员的空号里,或删除数据库中的学员名单,截留不要发票学生的学费[XueFei]。这样做的原因是,教务处每年给学院[XueYuan]创收几百万,但学院[XueYuan]却没按比例给他们提成发奖金,每年都要克扣20至30万的部门奖金,因而他们心理不平衡。
此外,检方还出具了学院[XueYuan]院长郑某的证言。郑某证实,陈学义截留学员学费[XueFei]从来没有向他请示过。教务处收取的学费[XueFei]都应入到函授学院[XueYuan]财务的账上,到年终由财务部门根据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核算,从来不允许各部门截留学费[XueFei]私自发放。
案情揭秘
员工复印犯罪证据
记者[JiZhe]了解到,收取学费[XueFei]的记录原件已被陈学义烧毁,但是教务处职工吴某私下保留了单据复印件,并交给了侦查机关,这些单据成为检方认定涉案数额的重要证据。
2006年至2008年,吴某负责收取招生点和学生交来的现金学费[XueFei]。吴某说,凡是要发票的学费[XueFei],她直接交给财务,其他不要发票的学费[XueFei],则交给陈学义或者李某[LiMou]。开始时,两人取走钱款后,会在记录上签字。后来陈学义要求她将签字单据的原件上交,并不让她再记录了。吴某在上交原件前进行了复印,并在自己的两个笔记本上记下未签字的情况。
作者:孙思娅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