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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制度引学界质疑 专家称评价过于物化--中国年鉴
今年2月1日,科技[KeJi]部发布了“关于撤销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国家[GuoJia]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一时舆论哗然。 [去搜狐教育微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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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科技[KeJi]部相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当时的媒体就此发布的消息有2万多条。引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使人们对国家[GuoJia]科技[KeJi]奖励[JiangLi],甚至对国家[GuoJia]科技[KeJi]奖励[JiangLi]制度的议论和质疑之声不断。
国家[GuoJia]为什么要设奖?现在的评价体系是否科学?科技[KeJi]奖励[JiangLi]是否助长了科技[KeJi]界的浮躁之风?今春全国两会期间,2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减少科技[KeJi]奖励[JiangLi]数量,改革科技[KeJi]评价制度,净化科研学术风气》,这成为两会上科技[KeJi]界热烈讨议的话题之一,也使这一广受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再度升温至今。
奖励[JiangLi]制度利弊之争
国家[GuoJia]究竟要不要设立国家[GuoJia]科技[KeJi]奖?一直以来就有不同的声音,对这个问题的争议也由来已久。
“科技[KeJi]奖励[JiangLi]制度是和整个体制相关的,争论了不止十几年。为什么争论不下去了?因为这个问题很难从理论上说清楚。”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志新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坦言,“奖励[JiangLi]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完全不适合现在的这种体制。”
王志新解释说,“计划经济下,也许它起些作用,在市场经济下,它只会越改越乱,没有办法改好。从计划经济角度讲,我们是全盘学习苏联的体制,它有一系列奖励[JiangLi],但市场经济国家[GuoJia]几乎没有国家[GuoJia]奖励[JiangLi],有也是很少很少,基本上都是民间设奖的。从执政者的角度讲,国家[GuoJia]设奖体现的是国家[GuoJia]意志,民间设奖是从学术上奖励[JiangLi]社会精英,设奖的目的明显不同。当时执政者是想无论从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上奖励[JiangLi]一些人(比如上世纪50年代钱学森、华罗庚等人),这是国家[GuoJia]设奖的目的,所以我说国家[GuoJia]奖是从计划体制延续下来的,但那时计划体制不会出现太多问题,因为当时的社会比较简单,管理比较死,没有这么多的可能性。”
王志新认为,搞研究“真正的动力不在设奖,比如应用研究,它的动力是市场需求,它是靠市场、靠竞争,研究不会因为你设不设奖而做得好与不好,研究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它是不可能通过设奖而鼓励而得到提高的。比如搞基础研究,一是要有兴趣,二是要培养人才。研究是水到渠成的事,要脚踏实地,不可能为了得诺贝尔奖而去搞研究。”王志新强调,“搞科研不能靠奖来调动积极性,但计划经济体制下设立的国家[GuoJia]奖恰恰就是这个目的。”
在王志新看来,在当下,取消国家[GuoJia]奖不会影响科研教学和生产,“取消这个奖项会怎么样?不会怎么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这个社会不会影响什么,而改却很难。”他认为,之所以对是否取消国家[GuoJia]奖励[JiangLi]有争议,是因为“一部分人认为奖励[JiangLi]已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而一部分人还想借此获得一些额外的东西”。他所指的这些“额外的东西”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还包括诸如满足自身的虚荣心、得到相关部门的承认等等非物质层面的。他认为,这已违背了设奖的初衷。
针对王志新的看法,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认为,“(这个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我觉得国家[GuoJia]奖励[JiangLi]的导向作用还是要有,不能一‘取’了之,况且国家[GuoJia]奖励[JiangLi]制度是依法建立的。”
据这位专家介绍,《共同纲领》第43条就曾明确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奖励[JiangLi]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1954年我国正式把“奖励[JiangLi]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写入第一部宪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几年间,国务院陆续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奖励[JiangLi]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科学奖励[JiangLi]条例》。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八章“科学技术奖励[JiangLi]”中明确规定:“国家[GuoJia]建立科学技术奖励[JiangLi]制度,对于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公民、组织,给予奖励[JiangLi]”,又进一步明确了国家[GuoJia]科技[KeJi]奖励[JiangLi]的法律地位,推动了国家[GuoJia]科技[KeJi]奖励[JiangLi]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我们要建立法制化国家[GuoJia],首先就要依法办事。另外,一项制度的建立总是有其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而随着环境的变化,制度也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或者被更科学的制度所取代。但现有条件下,完全取消国家[GuoJia]奖项似乎不太现实。”
曾担任过多届全军科技[KeJi]奖评审专家、现任中国海军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的尹卓少将,在接受本刊采访时也坦率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科技[KeJi]奖励[JiangLi]有存在的必要,对科技[KeJi]奖励[JiangLi]要作历史性的评价。”他强调说,“这一体制机制在改革开放初期对提振科技[KeJi]人员的信心、科技[KeJi]地位的不断提升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但任何机制都有从生到死的过程,科技[KeJi]奖励[JiangLi]也是这样,不是说机制已经腐化,而是已经过了30年,现在已经开始到了死亡期了。现在我们提出建立创新型国家[GuoJia],30年前的科技[KeJi]评价、奖励[JiangLi]机制已经在约束我们建立创新型国家[GuoJia],制约了科技[KeJi]事业的发展。这就好比一个大人穿了一件孩提时的衣服。并不是说我们当初设计的这个机制是错误的,但现在我们需要一个新的科技[KeJi]评价机制和奖励[JiangLi]机制。所以奖励[JiangLi]机制还要有,这是个导引性的,让全国人民不要忘记科技[KeJi]对生产力作出的贡献。”
尹卓认为,“奖励[JiangLi]机制是评价体系中最突出的部分,实际上对科技[KeJi]工作起了一个指挥棒的作用,起了一个战略引导的作用。之所以现在被广泛关注,就是它的引导作用。”在他看来,“科技[KeJi]奖励[JiangLi]这个评价体系过于量化和物化。整个科技[KeJi]评价体系,从上到下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链,形成了‘癌变’。如果再不处理,我们下一步建设创新型国家[GuoJia]的战略一定会被这个东西给扼杀,影响非常之大、非常之深远。”所以,国家[GuoJia]奖如何定位、奖励[JiangLi]的目的是什么、奖什么、如何奖?这一系列问题都亟待解决。
国家[GuoJia]外国专家局原局长马俊如教授认为,“科技[KeJi]奖励[JiangLi]作为激励创新的一个重要手段,对我国科技[KeJi]发展起到了激励加油的作用。”
他认为,奖励[JiangLi]应该促成获奖者精神升华,不要成为拜金主义者。一方面让被奖励[JiangLi]者感到物质的安慰,另一方面则是激励获奖者继续创新,为社会做更多更重要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产生“辐射效应”,鼓励和带动更多的有志者克服困难去搞创新。也只有这样,奖励[JiangLi]工作的价值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希望国家[GuoJia]科技[KeJi]奖励[JiangLi]工作坚定不移地把握正确的奖励[JiangLi]方向,并能影响其他各种各样的奖励[JiangLi]回归到激励精神升华,激励创造性上来,在社会风气方面起到树立正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