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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呼吁广东东莞取消治安联防费--国家史册

  
多方呼吁广东东莞取消治安联防费--国家史册
  2007年,高埗镇高埗村。出租屋管理办公室联合当地公安分局开展“治窝”清查行动。一批没有暂住证的新莞人被要求当场办证及缴纳治安联防费。一些人因为身上没钱,在铁栏杆内焦急等待“亲友的救赎”。  南都记者梁清摄

  封面报道

  COVER STORY

  聚焦治安联防费

  ■核心提示

  近日,东莞一家公司不满派出所重复收取治安联防费,且认为收费“不合理不合法”,将东莞市物价局和所在地派出所告上法庭。8月25日,塘厦警方在第六次千人整治行动中,带走一批新莞人。被抓的人称:大部分都缴纳了30元至50元不等的治安联防费。7月25日,广州正式叫停了收取7年之久的治安联防费,而在更早之前的2002年,深圳市正式停收了“流动人口治安联防费”。治安联防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并激起了热烈讨论。

  夹在广深两大城市之间的东莞,治安联防费至今已经收取了整整18年,但何时取消取缔这一收费项目,目前暂无时间表,不过,中堂镇已经率先宣布停收治安联防费,这或许昭示着中堂样本在不久的将来被全市仿效。

  本报自今日起推出系列报道《聚焦治安联防费》。您对收取治安联防费有何看法?在被收费的过程中,有何遭遇?可致电22883366与南都记者交流。

  当年:暂住证捆绑联防费成新莞人恐怖回忆

  因为办理暂住证往往捆绑收取治安联防费,而那些关于暂住证的恐怖记忆,仍然残留在不少新莞人的心里。

  “房东会通知我们,警察去西边屋我们就跑到东边躲,他们去东边查我们再跑回西边,冬天,很多人都来不及穿衣服,站在阳台上,冻得发抖,女孩子也一样”。今年31岁的周云方,和工友掌握了一套应对查暂住证的“经验”,有的工友结伴拿席子和被子去墓地上睡,以防被查暂住证,也有的去江边养猪人家里睡,“治安员不敢去查,怕有人想不开直接跳江。”

  “前几年查暂住证,半夜都来查,敲门敲得吵翻天;你没有暂住证,他们只是罚款,不要求你去办证;但下次再查,还是要罚款。”来东莞务工15年的张绪斌,说起当年被查证的经历,仍心有余悸。“查暂住证的,一般都是治安员打头阵,有时候民警也会随同。”在张绪斌看来,查处暂住证很大程度成了部分人牟利的手段。

  在描述东莞打工妹生存状况的网络文学作品《我是一朵飘零的花》中,作者房忆萝用大量的文字描述了被查暂住证时的惊恐,“我俩大吃一惊,回头看时,只见身后一个男人边喊‘站住’边摇摇晃晃向我们走来,身上竟然穿着治安队的衣服。我赶紧道:”我没带暂住证,快跑!‘“而同样,在打工诗人郑小琼的不少诗作里,也有大量类似的描写:那个疲倦的外乡人/小心而胆怯/你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胆小的人/像躲在浓荫下的灯光一样……

  如今:新莞人查居住证被抓警方叮嘱“带好办证的钱”

  8月25日上午,东莞塘厦公安分局抽调近千名警力开展了第六次千人整治行动,带走一批新莞人。被带走的新莞人表示,他们大部分都缴纳了30元至50元不等的费用。

  当日,塘厦近千警力分头前往出租屋,先是登记新莞人个人信息,然后要求出示居住证,不少未办理居住证的新莞人当即被带回派出所。临出门前,警方叮咛他们“记得要带好办证的钱。”据被带回派出所的新莞人回忆,当天被带回派出所的至少有几百人,“他们用货车拉了一车又一车,全都是带回派出所,交了钱就可以走人了。”被带走的新莞人最终交了30元到50元不等的费用,得到一张行政事业性收据后回到住处,而这笔被收取的费用,主要是为居住证的照相费和治安联防费。

  “不像几年前东莞有些镇查暂住证,当时抓人粗暴得很,现在好多了,只把你带回派出所,办了证就可以让你走了。”当日被带回派出所的刘先生,表示尽管对警方的行为有些不满,但他认为,和当年上街随意抓人办暂住证相比,警方此举已经是“相当温柔了”。

  民间在行动

  多方呼吁:

  东莞不差钱应取消联防费

  关于治安联防费的去留,东莞市政府近期会有方案出台,究竟是叫停还是怎样,再等等吧。

  ———东莞市财政局直属分局局长翟才善8月1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公司状告派出所“收费不合理”

  近日,东莞南城一家仅有4名员工的公司向派出所缴纳了一年1000元的治安联防费,但公司员工办居住证时又被要求每人再交30元治安联防费。该公司不满派出所重复收费,将东莞市物价局和派出所分别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收费的行政许可,退还所收费用。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

  公司负责人罗先生觉得治安联防费不合理,委托潘秋波律师起诉东莞市物价局和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新城派出所,“希望能跟广州一样,最终取消治安联防费”。

  潘秋波认为,治安联防费不合法,也不合理。根据广东省政府颁布的《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群众治安联防组织是群众自治组织,用于治安联防所需的各项开支定期结算公布。而派出所并不属于治安联防组织,治安联防组织需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所以派出所收取治安联防费有违法之嫌。

  人大代表建议“应停止征收”

  2008年的东莞市两会上,人大代表何志邦就曾提出,停止征收每人每年30元的治安联防费。他的这一建议引发广泛关注,不少新莞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纷纷表示赞同。何志邦解释,东莞改革开放30年,财政收入不断创新高,对于缴纳的每人每年30元的治安联防费,可以考虑由市政府代交。

  紧邻东莞的惠州市,邱玉棠等14位人大代表也在2008年当地两会上,集体提出《关于取消治安联防费、改善流动人员登记管理的建议》,他们认为,流动人员登记管理模式存在很大不足,而根据他们的调查,治安联防费是改善流动人员登记管理的主要障碍。他们在《建议》中指出,治安联防费的收取在实际执行中已严重扭曲,严重影响警民关系、公安形象和外来工对惠州的归属感。

  邱玉棠等人建议,取消治安联防费后,派出所聘请协警费用由财政承担;同时取消纸质暂住证,改为流动人员电脑登记制,登记应该是免费和便利的。有关人士认为,惠州市人大代表的这些建议对东莞都有较大参考意义。

  专家呼吁“仿效广州取消收费”

  得知广州取消治安联防费一事,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东省省情调查与对策咨询专家胡刚表示,治安联防费的收取虽然费用不多,但是长年累月,对于外来人口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该费用把人分成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本身是带有地域歧视的。

  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省内其他城市也应该向广州学习,取消治安联防费,“落后的地区如果财政上压力较大,可以延缓取消治安联防费的时间”,但是一定要有取消治安联防费的时间表。而东莞不属于落后地区,取消收取治安联防费不会带来财政上的压力。

  联防费18年

  曾取消又复收

  兜转18年仍收30元

  1993

  开始收费30元/人年

  早于1993年,东莞就开始收取“治安管理费”。如今能查到东莞最早收取治安联防费的依据,是1993年东莞市政府办下发的东府办[1993]16号文:《关于收取治安管理费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创造一个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1993年第一次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决定,向社会收取社会治安管理费。用于“充实警力,加强装备,健全机构,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通知规定这笔费用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收缴,而具体的收费标准为:常住、暂住人口每人每年缴交30元,每年一次性缴清,原则上在上半年完成。通知中专门提到该费用的分成比例:七成归镇(区)公安部门使用,三成上缴市公安部门统一调配使用。通知要求公安部门要设立治安管理费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由市公安局做好调控和监督。这份文件于1993年起开始实施。

  1997

  费用上调60元/人年

  后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粤府[1995]68号)中,明确广东省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按每人每月3元至6元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东莞市人口治安管理费的标准也就此调整。

  1997年1月2日,东莞市物价局联合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东价[1997]001号文件《关于调整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内文表示,东莞市暂住人口的治安管理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5元调整为5元,即暂住人口要缴交的治安管理费,由原来每年30元增至60元。

  2002

  取消收费次年复收

  这笔费用再次调整是在2003年。此前在2001年底,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发出《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来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取消多项收费。作为全国外来人口最多的省份,广东省也就此作出“表率”,从2002年起,取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

  但没多久,广东省公安厅即发布《关于取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费后有关情况的报告》[粤公(报)字〔2002〕84号],交由省物价局研究。2003年1月28日,省物价局复函(即粤价函[2003]41号)重新明确对“治安联防费”的收取。

  早于1990年2月1日,《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就开始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群众治安联防组织及其成员的活动经费和经济报酬,实行“民筹公助”的办法,主要从受益单位和个人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中解决,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此项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项用于治安联防所需的各项开支,并定期结算公布。

  2003

  更名“治安联防费”30元/人年

  粤价函[2003]41号文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各地可参照当地居民的收费标准对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收取治安联防费,用于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此收费为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2.5元,全年不超过30元,具体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东莞市物价局为此再做出调整:将原本收取的“治安人口管理费”更名为“治安联防费”,对暂住人口的收费标准与省里统一,为2.5元/人月。相当回落到1993年收取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之初的标准。除了更名,其它事项维持不变。

  东莞市物价局介绍,至今整个东莞市关于“治安联防费”的收费仍是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的粤价函[2003]41号,标准仍为:暂住人口2.5元/人月。

  部门回应

  正组织讨论方案快出台

  对于治安联防费,东莞相关部门一直以该话题敏感为由,大多拒绝对此进行回应。到底该不该取消收取这笔费用?

  东莞市政法委、综治委、公安局、物价局等多个相关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征收治安联防费是政府行为,又是省政府批准征收的,他们本身都无权决定治安联防费是否应取消。

  东莞市财政局直属分局局长翟才善8月1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治安联防费的去留,市政府在近期会有方案出台,“究竟是叫停还是怎样,再等等吧”。翟才善认为,关于治安联防费的去留,政府也在看社会的反应。目前,东莞市政府已经下文要求市直各局办、各镇街就治安联防费的事情进行讨论,并上交讨论意见。翟才善强调,对于一般预算收入达277 .8亿元的东莞市财政来说,1 .3亿元的治安联防费还不到6%。“如果叫停,对东莞财政有影响,但影响不大。”

  尽管多个关联部门均表示尚未接到取消治安联防费的通知,但中堂镇从今年起就已经停止了这项收费。今年8月2日,在全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的汇报发言中,中堂镇江南社区党支部书记钟灿坤透露,他们社区今年起,已经免除了新莞人的治安联防费,并为所有新莞人免费办理居住证。钟灿坤表示,不仅是江南社区,整个中堂镇从今年起都免除了新莞人的治安联防费。

  治安联防费实行“民筹公助”的办法,应该是受益群众筹钱来管理治安联防队等,并在受益群众中形成一个治安委托协议,群众治安联防组织为社区提供治安保障。

  但多年来东莞市政府为何要求将联防费上缴到公安机关指定账户,并上交给财政?该评论批评:“现在政府部门收取治安联防费,就好比是在拿企业的治安费来发分红。

  ———网友“恶人谷”

  网友评论

  “民筹”为何变“官办”?

  网络上有关治安联防费的讨论从未间断。今年7月底,广州全面取消向外来人口收取治安联防费后,微博上关于治安联防费的议题又再度被搅热。根据微博和天涯等网站上的相关讨论,多数东莞网友并不清楚治安联防费收费的具体,大多是在收到催缴通知,或是查看个人工资单时,才发现这一收费项目。有网友将其戏称为“保护费”,部分网友甚至表示没听说过。

  更多人则将矛头对准东莞现在的治安状况,网友@糖果80就在微博上发问:交了也就算了,但怎么没见东莞治安好起来,被盗被抢还是那么多?

  另外,早于2009年7月1日,网友“恶人谷”则在凤凰论坛上贴出“法律界人士香蕉男人的专评”,直接提出,现东莞市治安联防费的收费依据是《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但根据该规定,治安联防费根本就不是“行政性收费”,政府部门根本无权收取。

  评论称,治安联防费实行“民筹公助”的办法,应该是受益群众筹钱来管理治安联防队等,并在受益群众中形成一个治安委托协议,群众治安联防组织执行协议,为社区提供治安保障,而不是由政府大包大揽。

  但多年来东莞市政府为何要求将联防费上缴到公安机关指定账户,并上交给财政?该评论批评:“现在政府部门收取治安联防费,就好比是在拿企业的治安费来发分红”。

  微博言论

  @于滨505:希望东莞的阿sir能真正为老百姓服务,少办这种丢人的事。先不说搭车的事,单说收取治安联防费,为何治安还这么乱?收了这个费他们自己心安吗?还搭车收费,抓治安护百姓的时候怎么不说搭车服务呢?

  @ kaluce:东莞治安联防费已收了18年,规定个体工商户200元/年,怎么还有居民居住安全需要缴费才能保证的?这不就是明摆的“保护费”吗?政府收取纳税人钱财本应对人民的居住环境起到保护作用,为了治安良好还需要另外缴费,这是什么道理?这是强盗做法还是政府做法?

  @东莞电台江晓:治安联防费是个痛!公安的义务就是维护治安,有财政专款,为什么要市民出呢?

  统筹:南都记者 罗禹雨

  采写:南都记者 李平 陈淑仪 实习生 王涛 梁梦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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