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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立医院7月起取消药品加成--国家形象
医药分开能否斩断“以药养医”利益链?
新华网深圳7月4日电(记者 吴俊) 实行了近60年的“以药养医”制度,终于在深圳画上了句号。从7月1日起,深圳取消全市所有公立医院2962种医保目录药品15%-25%的加成,实现“进货价卖药”。此举旨在斩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药品挂钩的利益链条,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药价真的降了
连日来,深圳各大公立医院都在醒目位置贴出“取消药品加成”公告,不少细心的患者留意了7月1日前后的药费单,发现7月1日后到医院买药比此前实实在在地享受了“八五折”甚至“七五折”优惠。
7月1日凌晨,深圳市人民医院计算机室格外忙碌,工程师们紧张地输入各种指令,为取消药品加成进行数据库调整。7月1日零时10分,全院处方和收费系统全面更新,该院全部医保目录中的药品由“零售价”改成“进货价”,西药最高15%的加成以及中药最高25%的加成已被取消。
7月1日零时12分,沈女士成为深圳市人民医院第一位享受“零加成”购药的市民。她因患胆囊炎到该院急诊,医生给她开了两天的静脉注射药,其中4瓶奥硝挫氯化钠注射液,单价从28.64元下降到24.9元,4瓶合计节省了近15元。
对于一些定期到医院复诊、开药的患者来说,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实惠更为明显。在北大深圳医院就诊的患者凌小姐告诉记者,她每星期都会到该院复诊一次,以前复诊开药时,每支外用盐酸氨酮戊酸散约790元,7月1日再次到该院开这种药,发现一支只要680元。
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从1954年开始实行药品加成制度,这对当时医疗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率为西药最高15%,中药最高25%。此前深圳很多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并未达到最高限幅,所以此次取消加成的幅度只能说最高达到15%或25%。同时,深圳公立医院的药品都由广东省医药采购平台阳光采购,医院不能单独议价,因此不存在医院擅自“虚构进货价”的可能。
从“以药养医”到“以技养医”
深圳从7月1日起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的同时,将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分级提高诊疗服务收费标准,以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据深圳卫人委介绍,深圳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金12元,其中三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金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其中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人次提高24元。
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说,深圳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承担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疗费用增加部分,而提高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造成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亏空,由深圳市政府财政兜底补贴。
深圳将分“两步走”取消药品加成:第一步先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和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实施,第二步等门诊诊金和住院诊查费两个收费项目价格调整后再面向全市全部就医人群取消所有药品的加成。
部分公立医院在“以技养医”上迈出了改革第一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于7月1日试业,这是深港医疗领域联袂合作的首家公立医院。该医院实行全科门诊“打包收费”,收费标准为130元/人次,打包项目涵盖门诊挂号费、诊金、基本检查费、非严重伤口处理费及七天内基本药品费等。
记者从深圳市社保局医保处了解到,130元/人次收费可以刷医保卡,其中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14元,患者的个人账户承担116元。
深圳福田区中医院院长张天奉认为,取消药品加成、调高诊疗费,更能体现医生的技术劳务价值,并有利于医生开“精方”。
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
长期以来,我国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医务人员收入与“卖药”挂钩,滋生了药品从药厂到医生层层吃“回扣”等医疗腐败问题,成为群众看病贵的重要症结。
深圳市卫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过去,公立医院的运营、发展费用很大程度上靠药品加成解决,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长期低于成本,一定程度上刺激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多用药、用高价药。
《深圳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工作方案》提出了“1+6”综合改革措施,即以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医院药房竞争机制,改进药品采购方式,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改革将打断过度用药利益链条,减轻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经深圳社保部门测算,此项改革后,深圳每年可以减轻参保人自付费用2.09亿元,其中门诊费用1.99亿元,住院费用0.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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