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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铁路国有原因:筹款自建成地方士绅敛财借口--国家史册(2)
客观来讲,当时提出的路权收归国有[GuoYou]的政策并非全无道理。
1903年7月,新任四川[SiChuan]总督锡良上奏清廷,请求“自设川汉铁路[TieLu]公司[GongSi]”。这一建议得到上至朝廷[ChaoTing]下到各省绅商的一致支持,民间自筹资金的铁路[TieLu]商办运动一时进入高潮。但是,高涨的爱国热情过后,商办铁路[TieLu]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川汉铁路[TieLu]兴办以来,数年来仅筹集到全路所需款数的十分之一,照此速度,还须90—100年的时间这条铁路[TieLu]方能完成。此外,川汉铁路[TieLu]公司[GongSi]经营管理不善,财目混乱,贪污浪费严重。已筹集1000万元路款,被层层贪污挪用的就达200余万之巨。另一方面,四川[SiChuan]为筹资修路,抽租过重,百姓深受其苦。其他商办铁路[TieLu]也不容乐观。“数年以来,粤则收股及半,造路无多”;“湘、鄂则开局多年,徒资坐耗”。
当精通经济事务的盛宣怀刚升任邮传部尚书,便向摄政王明确表达了铁路[TieLu]筑路权收归国有[GuoYou]的主张。1911年5月9日,清政府[QingZhengFu]新内阁随即作出将商办铁路[TieLu]收回国有[GuoYou]的决议,命盛宣怀与度支部“悉心筹划,迅速请旨办理”。收路上谕颁发仅仅10日后,清政府[QingZhengFu]便签署了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的借款合同。
抗议初起
最初,宜万段铁路[TieLu]负责人听到有铁路[TieLu]国有[GuoYou]之议时,还表示“自当尽量欢迎”。然而,当邮传部、度支部制定的收路细则出来时,四川[SiChuan]“欢迎之心,变为延缓,变为峻拒”。收路细则对湘、粤、鄂三省路股归还较优,所有股款都有归还,而四川[SiChuan]则仅仅换回实际上用于铁路[TieLu]建设的股款,而并不换回全部股款。群情汹汹的湘鄂粤诸省渐渐平缓下来,而川人的“欢迎之心”却被凉水浇透。
四川[SiChuan]铁路[TieLu]公司[GongSi]总共募集了1400万两的股款本,是以强制方式、“值百抽三”地从地租中征收的,它涉及到三千余万四川[SiChuan]男女,股东代表就是百余州县的大小绅商。后来领导过保路运动的吴玉章就说:“全川六七千万人民,不论贫富,对民办铁路[TieLu]多发生了经济上的联系。”然而,按收路细则估算,只有大约700万两股款,可用来换取政府的股票。这与川人要求“川省人民办路用款,应照数拨还现银”的目标相去甚远,而盛宣怀更是态度强硬地表示四川[SiChuan]股款乃为川汉铁路[TieLu]公司[GongSi]损失,政府的钱来自全国百姓,政府没有权力慷全国百姓之慨,来弥补四川[SiChuan]商办铁路[TieLu]公司[GongSi]自己造成的投机损失。
更让川人愤怒的是,几番上书内阁为四川[SiChuan]咨议局代奏呈文,言明“群情激切”,“请暂缓接收川路”的四川[SiChuan]总督王人文,被清廷严厉申饬。
同年6月1日,盛宣怀、端方发给王人文“歌电”,指示处理川路原有股款的办法。称清政府[QingZhengFu]欲将现存已用之款,一律填给股票,如果川路股款定要筹还,朝廷[ChaoTing]只有再借外债。19世纪末,清政府[QingZhengFu]制定了庞大的铁路[TieLu]建设计划,然而由于国内资金短缺,不得不向国外贷款。外国列强乘机将铁路[TieLu]的管理权、人事权、稽核权、购料权等相继揽入手中。贷款合同中还往往规定,“中方必须以全路产业作为借款抵押,如果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外方将把铁路[TieLu]占为己有。”据此条约,中国不但要忍受重利盘剥,而且以往还有丧权之危。正因如此,20世纪初,中国很多地区发起了收回铁路[TieLu]权利的运动,商办铁路[TieLu]才由此发端。现在,路权国有[GuoYou],却又向外国借款,路权岂不是又要旁落了么?
王人文深知后果严重,故将电文密不宣示。而盛宣怀、端方对此十分不满,竟于7日致电川汉铁路[TieLu]宜昌分公司[GongSi]经理李稷勋,令其向成都总公司[GongSi]索阅“歌电”,王人文才不得不将之公布于众。
这一道电文无疑是火上浇油,朝廷[ChaoTing]夺路之仇未去,又添卖路之恨,四川[SiChuan]的士绅商贾、黎庶百姓被激怒了。
6月13日,清政府[QingZhengFu]与四国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文本到达成都。合同一经公布,立即引起了川人的强烈反对。在激进派的报纸上,到处是批判盛宣怀卖路、卖国的文章。四川[SiChuan]各界人士也纷纷表示“借此丧失国权之款,不在路归国有[GuoYou],而在名则国有[GuoYou],实为外人所有”。
如果说,开始抗议收路细则是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量,那么从这时起,保路,已不再是为自己争利,而转化成“保家卫国”。
破约保路
6月17日,成都岳府街上被围得水泄不通,川汉铁路[TieLu]公司[GongSi]的第七次股东大会正在此举行。大会开始后,罗纶、邓孝可等相继登坛演讲,痛陈时事,都声泪俱下。郭沫若在《反正前后》里这样描述当日的情形:罗纶一登坛向全场的人行了一礼,开口便用很宏朗的声音说:“我们四川[SiChuan]的父老伯叔!我们四川[SiChuan]人的生命财产——拿给盛宣怀给我们卖了!卖给外国人去了!”简单说了几句,便嚎啕大哭起来,全场也跟着大哭,足足有二十三分钟。随后罗纶挥拳猛一砸桌子,向全场大声吼道:“我们要誓死反对!我们要组织一个临时的机关,一致反抗,反抗到底!商人罢市!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人抗纳租税!”台下同呼“赞成!”“保路同志会顿时便成立起来”,随即推举蒲殿俊、罗纶为正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