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大国崛起 > 行业崛起 > 汽车 >
“三包有效期”应提至 “5年或15万辆公里”--国家年鉴(2)
●热议
专家贾新光:汽车厂家不听话怎么办?所以这个办法应该具有可操作性,权威性,这不同于召回,召回可以企业自愿。
车主陈先生:已经整整过去七年,而整车三包的有效期还是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标准实在应该提高。
网友大陈:除一个月内退车的不需补偿费用外,其它任何方式的退车补偿公式:[(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0.5%-0.8%)。以一台价格10万行驶5万公里的小车计算,按0.5%折旧则需减2.5万,按0.8%折旧则减4万,比二手车市场的估价还低。
前天,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了关于召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的通知。
这是一份迟到7年的通知。早在2004年底,质检总局就曾就“汽车三包”草案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但随后一直难产。
一晃七年,中国车市已变了一个天,从“轿车进家庭”潮流初起,迅速进入了汽车社会。“三包”者,即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此次,意见稿终于写上“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总原则。
对于已列入汽车大国的中国来说,每年有近2000万辆汽车的销量,“汽车三包”的出台对于消费者来说已经刻不容缓。
“汽车三包”上升至法规
质检总局表示,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质检总局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质检总局法规司将会同质量司,拟于10月下旬在总局举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现面向社会征集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
与2004年的草案相比,此次”汽车三包“也将由之前的部门规章上升为国务院条例,其法律效力和管理权限都将大幅提升。
据长期关注“汽车三包”的汽车分析师贾新光介绍,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是以2004年的征求意见稿为框架,进行了少量的修改,但是基本框架未变,主要的条文未变,而一些规定更加具体。
例如,2004年稿的第八条:“销售商应当销售经制造商检验合格的产品,同时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汽车产品经过修复,或者办理过任何购车手续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 被删去了“汽车产品经过修复,或者办理过任何购车手续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