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入刊,辉煌成就永载共和国史册! 入刊咨询热线: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联系人:刘雪、杨靖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国国情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汇同中国国情手册编辑部共同主办,并由北京政研院具体承办,旨在通过平面与网络互动,帮助领导干部轻松了解我国情况,牢记国情,科学发展;同时选拔各行业、地区中的优秀典型,以便入编中国国情,树立国家典范。
中国亲稳网是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帮助领导干部读懂读薄,安全面对互联网为宗旨,以亲稳舆论导向平台为基础为核心,以发掘汇报、舆情监测、维稳监测软件为龙头,以舆情发布、传播、推广、交流软件为重点,帮助各行业、地区、单位重点传播推广正面舆情,占领舆论主阵地,同时动态监测负面舆情,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以便共同营造领导亲民、基层稳定之良好格局,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网站首页 > 现代复兴 >

林彪夫妇窃夺文物始末:总价343万仅付款766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核心提示:林彪[LinBiao]、叶群拿走文物[WenWu]字画1858件,图书5077册,笔134支,纸1451张,本159本,唱片1083张。有的没收钱。收钱的共计766.55元。按国内收购价应为3431661元。其中珍品118件。

  本文摘自《百年潮》杂志2004年第1期 作者:章涧青  原题为: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主要成员窃夺文物[WenWu]记

  林彪[LinBiao]、江青反革命集团[JiTuan]是一伙什么样的罪犯?一般人都知道他们[TaMen]犯的是妄图颠覆国家政权的政治罪,而实际上,他们[TaMen]还是一伙大贪官,是窃夺国家及私人文物[WenWu]的窃贼。这后一点,知道的人不多。现在一些中青年人有一种奇怪的倾向:因为痛恨腐败,便认为“文化大革命”有理,认为“文革”是一场反腐败的、正确的革命。此倾向实大谬也。

  这些中青年人产生这种误区,其实是情有可原的。试问,谁向他们[TaMen]详细公布过林、江集团[JiTuan]窃夺文物[WenWu]的罪状呢?谁曾把这些贪官盗取文物[WenWu]的帐目一笔笔公诸于天下了呢?记得林、江集团[JiTuan]倒台以后,故宫博物院曾在一个很僻静的院落里办过一个小型展览,披露林、江集团[JiTuan]掠夺文物[WenWu]的某些情况,但材料[CaiLiao]很不充分,办的时间又很短,参观者前后最多不过3000人左右,所以一般人并不了解林、江集团[JiTuan]窃夺文物[WenWu]的详情。前几年,有两个美国人写了一本《康生传》,其中披露了康生窃夺文物[WenWu]的一些情况,但并未涉及林、江集团[JiTuan]的其他人。国内出版的一些康生传记之类书籍也是这种情况。总之,从目前有限的信息中,一般人是很难详知林、江集团[JiTuan]窃夺文物[WenWu]的罪状的。因此,那些中青年人认为林、江只是权臣,而不是贪官,进而误认为文革是反贪官、反腐败的革命,也就不奇怪了。

  一份史料

  正像“文革”的许多问题至今仍是一笔糊涂帐一样,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窃夺文物[WenWu]的罪状恐怕也不可能搞得那么完整、清晰。但大致的帐目、清单总是应该有的。因为他们[TaMen]窃夺(以低价购得天价文物[WenWu]等手段)文物[WenWu]时毕竟要进国家文物[WenWu]仓库,掠得文物[WenWu]时也毕竟要办一下手续,这样,就有了清单,他们[TaMen]也就留下了罪证,同时还有目睹他们[TaMen]犯罪的证人。我手中就存有这样的一份清单。我想,这样的清单不会是唯一的,肯定还有其他这样的清单存世。

  但我这一份却反映出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窃夺文物[WenWu]的许多情况,因而是很有史料价值,很宝贵的。这是一份18页的原始材料[CaiLiao],都是目睹窃宝者罪状的手续经办人写的揭发材料[CaiLiao]。这18页材料[CaiLiao],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成员窃夺文物[WenWu]的记录,二是某篆刻家为林彪[LinBiao]、陈伯达制印的情况说明。第一方面的内容包括三份材料[CaiLiao]:

  1、《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成员到文物[WenWu]库房拿走文物[WenWu]的记录》;2、《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成员到文物[WenWu]管理处盗窃文物[WenWu]记录》;3、《由北海库“提供”资料文物[WenWu]库文物[WenWu]情况》。第二方面的内容为一份材料[CaiLiao]:《给林彪[LinBiao]、陈伯达刻图章砚台的经过》。这些材料[CaiLiao]都写于林彪[LinBiao]事件发生后不久,写作者均为北京市文物[WenWu]局职工,内容均为当事人的所见所知,材料[CaiLiao]均是当事人亲笔书写的原件,上面都有他们[TaMen]的亲笔签名。

  在这些材料[CaiLiao]中,没有关于江青集团[JiTuan]的内容。这是因为,当时江青集团[JiTuan]尚未倒台,气焰正炽。因此,我所持有的这十几页材料[CaiLiao],实际上只是一份反映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窃夺文物[WenWu]情况的材料[CaiLiao],若将其冠一总名,可称之为《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主要成员窃夺国家及私人文物[WenWu]的若干记录》。

  窃夺纪略

  这些记录涉及了林彪[LinBiao]集团[JiTuan]的哪些人呢?计有:叶群、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林立果。此外,还有林彪[LinBiao]某秘书、叶群某秘书、陈伯达某秘书、陈伯达的儿子、李作鹏的老婆、邱会作的老婆胡敏、戚本禹等。

  关于他们[TaMen]窃夺文物[WenWu]的次数、种类、时间等具体情况,还是让《记录》来提供证言吧。

  一、来北京市文管处的人物、时间、次数

  叶群来文物[WenWu]管理处三次。第一次是1968年4月25日晚同陈伯达一起来的,第二次是1970年5月2日同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此人不属林彪[LinBiao]反革命集团[JiTuan]案案犯,故隐其名)一起来的,第三次是1971年7月10日晚10点。第一次来没拿东西[DongXi]。第二次拿东西[DongXi]最多,到库房见什么要什么。第三次来之前一星期就打电话告知“首长要来”。

关于我们 媒体报道 在线申报 文档下载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链接中国年鉴网,载入国家史册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特色总网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亲稳
中国商权产业联盟旗下网站:商权公司 商权生活 中国生活 定推生活 先健生活 汽车生活 旅游生活 百货生活 圣农生活 志高家电 开创水产 实达智能 智光节能 迪马到家 金森秀 美秀网 房团网 拼图易
中国年鉴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09110630-6号 中国年鉴网提供入编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 征订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 助您载入 中国年鉴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