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史海沟沉 > 史海遗贝 >
清代考课中自陈制度的兴衰--中国年鉴
自陈是清前期官员考课中的一道重要程序,官员陈述自己的政绩或过失,由负责考察的机构进行审核,上报皇帝,由皇帝裁定。清代自陈制度始行于顺治初年,废止于乾隆十七年,前后存在了一百多年。本文试图对清代考课中的自陈之制进行研究,揭示制度的发展变化,探讨该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及其被废除的原因。
一 自陈制度的建立
清朝入关之初,继承了明代的考课制度,包括考满与考察。所谓“考满”,“论一身所历之俸”①,“三年给由,曰初考,六年曰再考,九年曰通考”②,根据三次考核的结果做一综合考察,九年之内,“二考称职,一考平常,从称职;二考称职、一考不称职,或二考平常、一考称职,或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考者,俱从平常;二考平常,一考不称职,从不称职”③。考满是一种任满考核的方式,以此作为官员升秩增俸的依据,是对前代循资考课的继承。所谓“考察”,是定期对所有官员同时进行考核的制度,包括两种:京官称之京察,六年一次;外官称之外察,三年一次。京察是对在京官员、顺天府、应天府官员的考察,外察则是对地方官员的考察,由于考察与外官朝觐并行,也称朝觐考察。内外官员的考课都是层级考察,最后由吏部主持。考察的标准有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疲、不谨等八目。明代武官的考课单独进行,称为“军政”,“武之军政,犹文之考察也”4。
顺治时期,清代考课制度基本照抄明代,包括考满、京察、大计明代的外察、军政。随着政权的稳定,清初统治者开始逐渐变通。康熙元年1661年,废京察、大计、军政,只行考满。康熙四年,废除考满。康熙六年,正式恢复京察、大计、军政。康熙二十四年,停止京察。雍正时期,恢复京察,自此形成了以三年京察、三年大计、五年军政为主体的清代考课制度。负责京察和大计的中央机构包括吏部、都察院、吏科、河南道乾隆之后改为京畿道;负责军政的中央机构是兵部、都察院、兵科、河南道京畿道。
明代京察时,“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武官军政时,“五府大臣及锦衣卫堂上官自陈候旨,直省总兵官如之”5,此外,文武官员考满时,亦有自陈。清代保留了自陈制度,“三载考绩,文武大臣具疏自陈,袭前明旧制也”6,包括了京察自陈、军政自陈、考满自陈等三种。
1.京察自陈
顺治十三年1656年,举行京察,对全体京官进行考察。二月,皇帝谕吏部:“其六年一次,会行京察之例,三品以上自陈,尔部会同都察院察议具奏。”7“三品以上京官及在外督抚具疏详开履历及有无过犯,据实自行陈奏,取自上裁。其出征、奉差、丁忧、生病、养亲、给假者,俟回任之日,行查未结者,俟事结之日,俱令自陈。”8康熙元年,又增加了京察自陈的范围,规定盛京四部侍郎也要照例自陈。
康熙二十四年,停止京察,京察自陈也随之停止。
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奉旨:“在京部院衙门官员三年京察一次系好事”9,“命在京部院衙门,复行三年考察例”10。同时,议定:“在京三品以上满汉官员令其自雍正元年起至雍正三年止,将三年内行过事迹过愆,于雍正四年三月内自陈。在外督抚、盛京五部侍郎、奉天府府尹等官,于雍正四年四月内照例自陈。”(11)这样,在康熙朝旧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奉天府府尹自陈。此后,又规定王、贝勒、贝子、公及领侍卫内大臣兼文职者,遇京察之年,俱应自陈。
2.军政自陈
顺治九年六月,“兵部奏请于寅、申年举行军政”(12),上谕允行。据康熙《大清会典》的记载,“顺治十一年,题准军政例”(13),合计共十条,详细规定了军政考察的日期、机构、文册、考察标准、奖赏处分等等,但这项规定中并没有武官军政自陈的规定。
康熙六年,上谕命令“提督及总兵官俱令自陈”(14)。康熙七年,规定:“提督仍令自陈,总兵官令总督提督会同考核。若无总督省份,令提督会同巡抚考核。”这样,总兵官在军政时不需要自陈。康熙十一年,又题准提督、总兵官俱令自陈。自此,绿营军队中的提督、总兵官在军政之年自陈之制不变,直至乾隆十七年。
康熙六十一年,将八旗武官纳入军政考察范围内。次年规定:“领侍卫内大臣、八旗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步军统领俱系近御大臣,不必自陈。”(15)这样,八旗的高级武官在军政之年,不需要自陈,体现了满汉差异。此外,王、贝勒、贝子、公及领侍卫内大臣兼都统等职者,在军政之年也需要自陈。
3.考满自陈
清朝入关之前,就有考满之制,但并不完善。入关之初,学习明代的考满制度,开始有考满自陈。三品以上京官“令其自行陈奏,黜陟取自上裁”;四品堂官“令其自陈,黜陟取自上裁”(16)。这样,首先将在京三品以上文官、四品堂官纳入自陈的范围,其余官员则由直属上司考察,不需要自陈。顺治九年,规定“督抚照在京官考满”(17),这样地方总督、巡抚在考满时,也需要有自陈。
康熙四年正月,山西道御史季振宜上《停止考满三疏》,陈述考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为“部院大臣上疏自陈,不过铺张履历功绩,博朝廷表里羊酒之赐”(18)。此外,奏疏中列举了考满的诸多弊端,包括奖多惩少、钻营奔竞等等。季振宜的奏疏得到了朝廷的重视,命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会议讨论,最终将考满制度废止,“其自陈各官,均应停止”。(19)这样,随着考满制度的废止,考满自陈之制停止了。
除了这三种自陈之外,有时统治者也会临时对官员进行考核,要求品级较高的官员自陈。其方法与上述三种自陈基本一样,此处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