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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光绪朝的继统之争--中国年鉴网
一、立嗣危机
1875年1月12日,同治病亡,其无子。有清一朝首次遇到需从皇帝子嗣外寻找继承人的严重情况。宗祧继承的原则是“有子立嫡,无子立后”,无子时,以人为方式弥补自然血缘的缺憾,以获得继承人,即为立嗣,以续承宗庙世系。帝嗣的选立,则不仅攸关皇脉延续,更与国家命运关系重大。翁同龢对选嗣过程有亲历记述:“戌正,摘缨青褂。太后召诸臣入,谕云此后垂帘如何?枢臣中有言宗社为重,请择贤而立,然后恳乞垂帘。谕云,文宗无次子,今遭此变,若承嗣年长者实不愿,须幼者乃可教育,现在一语即定,永无更移,我二人同一心,汝等敬听,则宣布曰某。维时醇郡王惊遽敬唯,碰头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1]。当晚,载湉从醇王府被迎入宫,成为清朝入主中原后的第九代皇帝。与此同时,两宫也完成再次垂帘听政的“合法化”手续:“朕恭呈慈安……慈禧懿旨,览王大臣等所奏,更觉悲痛莫释,垂帘之举,本属一时权宜,惟念嗣皇帝此时尚在冲龄,且时事多艰,王大臣等不能无所禀承,不得已姑如所请”[2]。
一般认为,慈禧选帝主要基于以下考虑:载湉年幼,仅只4岁,便于慈禧垂帘听政,如果拥立长君,听政便不合法度。载湉与慈禧关系密切,他是咸丰弟奕譞和慈禧妹叶赫那拉氏所生,既是慈禧的侄子又是外甥。另层原因是,载湉与同治同属“载”字辈,这有违常理,原本继承同治帝位的应该在同治下一辈(“溥”字辈)中寻找,但那样一来,将使慈禧成为虽尊而疏的太皇太后,同治皇后将成为皇太后,慈禧的垂帘听政间隔一辈变得失去名义。所以慈禧只能在同治同辈中寻找。王国维尝言:“盖天下之大利莫如定,其大害莫如争。任天者(制度)定,任人者争。定之以天,争乃不生。故天子、诸侯之传世也,继统法之立子与立嫡也,······皆任天而不参以人,所以求定而息争也”[3]。同治无子,无法天定,本身就面临“任人者争”的风险和变数,慈禧立嗣顿使宫廷中的各种关系愈发复杂,潜伏下三大危机,也就是有三种关系必须调适。第一,先帝与后帝的关系,光绪继嗣咸丰,光绪之子却要继嗣同治,其间如何理顺?宗祧继承的根据就是血缘与辈份的关系,满人入关前,并无过继法条的规定,时有先兄弟后子侄袭职情况的发生。入关后,受汉族立继嗣子观念的影响,继嗣行为渐趋规范。康熙十年规定:“如无子嗣,准将近族之子,过继为子”[4]。明确选立继嗣对象是“子”而非兄弟,皇室自然不能例外。但慈禧却打破成例,实行兄终弟及,而非父位子继。因事情牵扯到两宫听政和三代皇帝(前朝皇帝咸丰、大行皇帝同治、当朝皇帝光绪),有些利益还互有冲突,有顾此失彼的情况,又使得臣僚的立言特别谨慎。第二,慈禧与同治皇后的关系,慈禧为了揽权,刻意防止在同治下辈中寻找继承人,将光绪的帝位得来不是同治,而是跳到上一辈,来自十三年前就已经去世的咸丰,这样,慈禧还是皇太后,同治后却成了“皇嫂”。这于情(放弃自己亲生儿子)于理(改变顺序继承)都不顺,也使同治皇后与光绪的关系,与两宫的关系,在宫廷中的地位,在在难堪。第三,光绪与醇亲王奕譞的关系,即要防止因其为皇帝生父而操控政权的可能。
在三种关系中,第三种关系最容易解决。各方都不愿此种局面出现,即便是当事人奕譞也没有这种能量和胆量。1875年1月15日,朝廷讨论“醇亲王辞免差事折”。翁同龢上密疏请求为奕譞保留“神机营差事”。未被慈禧采纳,密奏留中未发。第二种关系比较棘手,但同治后无拳无勇,随其很快去世部分得以解决,却也成为后来事发的引子。而以第一种关系最复杂,因其直接牵扯“储位密建”祖制的恪守和继嗣继统间的矛盾悖逆,涉及到三代皇帝乃至皇绪帝位的正统性。正统危机在选嗣当下即已发生,“诸臣承懿旨后,即下至军机处拟旨,潘伯寅意必宣明书为文宗嗣,余意必应书为嗣皇帝,庶不负大行托付,遂参用两人说定议”[5]。从记述看,太后只是提出人选,细节并无考虑,而由近臣来弥缝。翁同龢、潘祖荫的讨论一下子抓到了问题关键,就是如何处置同治、光绪两帝间的平衡,为光绪立嗣寻找入乎情理的解释,慈禧在立嗣时对此明显缺乏考量。
果不其然,光绪即位未几,风潮便起。1875年2月20日,内阁侍读学士广安首先将问题提出:“窃维立继之大权,操之君上,非臣下所得妄预也”。但因事情处置于“理”上仍待“变通”,“又非臣下所可缄默也”。广安为同治鸣不平:“惟是奴才尝读宋史,窃有感焉。昔太祖遵母后之命,传弟而不传子,厥后太宗偶因赵普一言,传子竟未传侄,是废母后成命。遂起无穷斥驳。”有鉴于史,广安建议将“我皇上将来生有皇子,自必承继大行皇帝为嗣,接承统绪”的安排“即请饬下王公大学士六部九卿会议,颁立铁券,用作奕世良模”。即用“颁立铁卷”这一封建王朝的最高立法方式将此固定下来,成为不容更替的铁定安排,以防日后有变。广安奏折并未深究继嗣中的各种矛盾,只是要求将既定安排用更稳固的方式定格。但这也触犯了慈禧的敏感神经,“广安奏请饬廷臣会议颁立铁券等语。冒昧渎陈,殊堪差异,广安著传旨申饬。”[6]
因事涉天子,非一己一姓的家务事,而是天下事。中国的士人们又有着视天下为己任的不绝如缕的传统,“言谈微中”的狂优和持“道”不屈的君子,即使在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候也没有绝迹。正因此等人物的前仆后继,保持着中国政统和道统的基本稳定。何况慈禧所行不道,要想堵塞天下悠悠众口是不可能的。1875年3月27日,同治皇后死,“道路传闻,或称伤悲致疾,或云绝粒陨生”。御使潘敦俨又挺身发难:“默念穆宗嗣统未有定议,孝哲毅皇后又仰药殉,遂疏请表彰穆后潜德,更谥号。”此种暗指大犯忌讳,朝旨“斥其以无据之词率登奏牍,实属谬妄,交部严议。”结果是罢官免职。天下有道,君子出而扶持君主,天下无道,君子归当隐士。此后,潘敦俨“归隐于酒,阅二十余年卒”。[7]
严厉惩处之下,挺身赴义者仍续起不绝。君臣父子为中国传统理念的大纲,中国古代家、国不甚分的体制使君权渗透着父权,君臣关系某种程度上映透着父子关系,“天子”并非就是真正的天之子,而更多的是人之君,正如父母不会不犯错误一样,帝位的秉持者也非永远正确,因此就有接受规劝的必要。臣民的“子弟”身份使之只能安于被统治者的地位,但同时也使“子弟”们多少保有了一些规劝长辈的传统义务。虽因过问的是“天大的事”,说得不合适,会引来绝大麻烦。好在,士大夫自古即有“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自置于必死之地”而不辞的志气。因此,“规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政治文化传统,士子是这种传统的中心承担者,以“帝位之师”自居。[8]晚清,士子的这一地位存在已经斑驳陆离,前几次谏言均被驳回或严谴,无奈中,只得行之以激切,其中真正有不得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