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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军的奖励证章--中国年鉴
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及奖励证书。总政治部根据《纪律条令》有关规定,设计制作了一、二级英雄模范勋章和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等纪念章,重新设计制作了一、二、三等功奖章和奖励证书,近日陆续下发部队。为此,本报特辟专版,详细介绍我军奖励证章的新变化、新亮点、主要元素、历史沿革等,同时扼要介绍部分外军的最高级别勋章,以飨读者。
变化
我军有关部门从2010年初就开始着手证章的设计工作,组织军事博物馆等单位展开设计工作,先后40多次修改设计方案。
即将启用的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在证章种类、图案样式、规格大小、材料质地等方面较之1979年版均有很大变化。
证章种类:新式证章从原版的5枚增加为17枚。原版5枚证章中包括2枚英雄模范奖章和3枚立功奖章,新式证章增加了12枚纪念章,并将一、二级英雄模范奖章调整为一、二级英雄模范勋章。此外,12枚纪念章另分为5个类别,即:国防服役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其中,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三类纪念章分别设置金银铜三个级别。
图案样式:新证章图案共同设置了军徽元素,红星八一军徽在证章中心熠熠生辉,再分别融入红旗、桂叶、长城等元素,使17枚新证章之间既形成统一的体系,又可突显自身特色。
规格大小:在规格设计上,新证章尺寸普遍增大、更显厚重。
材料质地:在材料质地上,原版证章材质较为单一,新版金、银、铜质纪念章则分别按铜质镀金、铜质镀银和紫铜材质制作,英雄模范勋章和一等功奖章中间军徽用纯金制作,二等功奖章主体为纯银,彰显了荣誉的层次性。
原因
随着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深入推进,奖励工作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2010年修订的《纪律条令》将英雄模范奖章调整为英雄模范勋章,增设5类纪念章,进一步创新发展了我军奖励形式。已使用32年的立功奖章也有必要进行改进。依据条令制作颁发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有利于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更好地调动广大官兵立足本职、建功军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亮点
这次增加的国防服役、卫国戍边、献身国防、和平使命、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5类纪念章。增设这5类纪念章是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丰富奖励形式,增强奖励工作的实效性。新修订《纪律条令》增加了颁发纪念章的内容,明确国防服役纪念章用于褒奖长时间服现役的官兵,卫国戍边纪念章用于褒奖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官兵,献身国防纪念章用于褒奖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光荣牺牲或致残的官兵,和平使命纪念章用于褒奖执行国际维和、联合反恐等涉外军事任务的官兵,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用于褒奖执行军委赋予的作战、抢险救灾、处突维稳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官兵。
颁发
勋章、奖章、纪念章
勋章、奖章、纪念章颁发给2011年8月1日后受到相应奖励的人员;7月31日前受到奖励的,不予补发或换发。纪念章颁发给2011年8月1日后符合《纪律条令》有关规定条件的人员;2011年7月31日前退出现役或牺牲、病故的,不予补发。
国防服役纪念章
分金、银、铜质三种。金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35年以上的官兵;银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20年以上、不满35年的官兵;铜质纪念章颁发给服现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官兵。设置这样的年限主要是考虑服现役满35年以上的官兵,基本上是师职以上干部,其中绝大部分将服役至退休,因而给其颁发最高等级的金质纪念章。同时,服役满10年的官兵一般为营连职干部或中级士官,服役满20年的官兵,一般为团职干部或高级士官,对符合这些条件的官兵,相应颁发铜质或银质纪念章。
卫国戍边、献身国防纪念章
卫国戍边、献身国防纪念章分金、银、铜质三种,金质纪念章颁发给军队烈士,银质纪念章颁发给因公牺牲军人,铜质纪念章颁发给因公致残军人。
卫国戍边纪念章颁发给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官兵,颁发条件比较复杂。其中,对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不满2年的;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不满4年的;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3年、不满6年的;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不满8年的;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5年、不满10年的,可授予铜质纪念章。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时间,累计超过以上相应规定时间2倍或3倍以上的,可授予银质或金质纪念章。
对间断在上述地区服役的官兵,其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时间可作累计。对在不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之间调动工作的,服役时间可按不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颁发纪念章规定时间相应的倍数关系进行换算。如,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半年,相当于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工作2年半。鉴于金质纪念章是最高级别,获得金质纪念章后仍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不再重复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