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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1923年郭沫若南京搂抱亲吻胡适真相--中国年鉴(2)
就在这期间,同在上海的胡适和郭沫若有了第一次的见面。郭沫若在十年后写成的《创造十年》中这么回忆道:“……大约是带着为我饯行的意思罢,在九月初旬我快要回福冈的前几天,梦旦先生下了一通请帖来,在四马路上的一家番菜馆里请吃晚餐。那帖子上的第一名是胡适博士,第二名便是区区,还有几位不认识的人,商务编译所的几位同学是同座的,伯奇也是同座的。”〔2〕但胡适在8月9日的日记却这样记载着:“周颂九、郑心南约在‘一枝香’吃饭,会见郭沫若君。”〔3〕日记中并没有提到高梦旦,更不是为郭沫若饯行,日期则确为8月9日,而不是9月初。郭沫若的回忆显然有误。至于两人见面后彼此的印象如何呢?胡适显然对郭沫若的印象并不佳,他在日记上说:“沫若在日本九州岛学医,但他颇有文学的兴趣。他的新诗颇有才气,但思想不大清楚,功力也不好。”〔4〕至于郭沫若,在三天之后,他又和朋友朱谦之到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拜访过胡适,这件事在胡适日记有记载,但郭沫若的文章却始终未曾提到过。只是在十年后的回忆,将第一次的会面化作了嘲讽的文字,郭沫若说:“大博士进大书店,在当时的报纸上早就喧腾过一时。我听说他的寓所就是我晚间爱去散步的那LoveLane的第一号,是商务印书馆特别替他租下的房子,他每天是乘着高头大马车由公馆里跑向闸北去办事的。这样煊赫的红人,我们能够和他共席,是怎样的光荣呀!这光荣实在太大,就好像连自己都要红化了的一样。”〔5〕就当时而言,他们两人的名望、地位、身份、待遇竟然显出如此大的差别,郭沫若的不平与不满很大程度上是因此而生发的。所以不久之后,他们两人便打起了一场笔墨官司。
事情的起因是1922年8月,郁达夫本着创造社反对“投机的粗翻滥译”的前提,在《创造》季刊一卷二期上发表了《夕阳楼日记》,指责“少年中国学会”的余家菊,自英文转译德国威铿所著《人生意义与价值》一书中有许多错误。然而不巧的是,郁达夫自己的译文也出了错误,而且使用骂人的词句。结果被胡适抓住把柄,于是胡适就在九月十七日的《努力周报》二十期发表《骂人》的短文,他承认余家菊的译文有错,但郁达夫的改译却是“几乎句句大错”,而且有“全不通”的地方。胡适还指责郁达夫等“骂人”是“浅薄无聊而不自觉”;并以教训的口吻说:“我们初出学堂门的人”,“相差有限”等等。这篇短文引起郭沫若在十一月《创造》季刊一卷三期上发表了《反响之反响》一文,他抓住了胡适改译中的“错误”、“不通”和“全不通”的地方,进行了强烈的反击。此后,张东荪、吴稚晖、陈西滢、徐志摩以及成仿吾,都介入了论战。
据郭沫若说,这场争论的收场,还是胡适主动采取“一种求和的态度”,才算了结的。1923年5月15日,胡适主动给郭沫若和郁达夫写了一封长信,其中谈道:“至于我的《骂人》一条短评,如果读者平心读之,应该可以看出我在那里只有诤言,而无恶意。我的意思只是要说译书有错算不得大罪,而达夫骂人为粪蛆,则未免罚浮于罪。……至于末段所谓‘我们初出学堂门的人’,稍平心的读者应明白‘我们’是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并不单指‘你们’,尤其不是摆什么架子。……我很诚恳地希望你们宽恕我那句‘不通英文’的话,只当是一个好意的诤友,无意中说的太过火了。如果你们不爱听这种笨拙的话,我很愿意借这封信向你们道歉。——但我终希望你们万一能因这两句无礼的话的刺激,而多念一点英文;我尤其希望你们要明白我当初批评达夫的话里,丝毫没有忌刻或仇视的恶意。……最后,我盼望那一点小小的笔墨官司,不至于完全损害我们旧有的或新得的友谊。”〔6〕郭沫若收到信后马上回复胡适说:“先生如能感人以德,或则服人以理,我辈尚非豚鱼,断不致因小小笔墨官司便致损及我们的新旧友谊。”〔7〕历时十个月的争论终于划下句点。胡适以其特有的绅士派头,至少在表面上“就像是从来没有发生一样”,但郭沫若却不免是心存芥蒂的。
此后,据《志摩日记》记载,1923年的10月,双方在上海有过互访和宴请。首先是10月11日,徐志摩“与适之、经农,步行去民厚里一二一号访沫若,久觅始得其居。沫若自应门,手抱襁褓儿,跣足,敞服(旧学生服),状殊憔悴,然广额宽颐,怡和可识。入门时有客在,中有田汉,亦抱小儿,转顾间已出门引去,仅记其面狭长。沫若居至隘,陈设亦杂,小孩掺杂其间,倾跌须父抚慰,涕泗亦须父揩拭,皆不能说华语;厨下木屐声卓卓可闻,大约即其日妇。坐定寒暄已,仿吾亦下楼,殊不话谈,适之虽勉寻话端以济枯窘,而主客间似有冰结,移时不涣。沫若时含笑睇视,不识何意。经农竟噤不吐一字,实亦无从端启。五时半辞出,适之亦甚讶此会之窘,云上次有达夫时,其居亦稍整洁,谈话亦较融洽。然以四手而维持一日刊、一月刊、一季刊,其情况必不甚愉适,且其生计亦不裕,或竟窘,无怪其以狂叛自居。”〔8〕这次会面,双方可说是并不愉快的。而第二天郭沫若带着他的大儿子回访徐志摩,并送徐志摩一册《卷耳集》,那是郭沫若对《诗经》的新译。
而10月15日《志摩日记》这样记载:“前日(案:指13日)沫若请在美丽川,楼石庵自南京来,胡亦列席。饮者皆醉,适之说话诚恳,沫若遽抱而吻之。”这是“郭沫若亲吻胡适”的最早说法。而到了1978年,唐德刚在《胡适杂忆》一书中作了这样的回忆:“胡先生也常向我说:‘郭沫若早期的新诗很不错!’他并且告诉我一个故事,有一次在一个宴会上他称赞郭沫若几句,郭氏在另外一桌上听到了,特地走了过来,在胡氏脸上kiss了一下,以表谢意。”〔9〕到了1984年,胡颂平编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里,明确的标明在1960年6月2日(星期四),胡适曾对他作了以下的叙述:“今天先生说起:郭沫若这个人反复善变,我是一向不佩服的。大概在十八、九年之间,我从北平回到上海,徐志摩请我吃饭,还请郭沫若作陪。吃饭的中间,徐志摩说:‘沫若,你那篇文章(是谈古代思想问题,题目忘了),胡先生很赏识。’郭沫若听到我赏识他的一篇文章,他跑到上座来,抱住我,在我的脸上吻了一下。我恭维了他一句,他就跳起来了。”〔10〕
面对这三种说法,有相当多的歧异,似有辨析之必要。首先,请客的日期,徐志摩认为10月13日,唐书没有明说,而依胡书推算当在1929年或1930年间。第二,谁请的客,徐志摩说郭沫若,而唐书没有明说,胡书则说徐志摩请客,郭沫若作陪。第三,是为了赞美郭沫若何事,才引起郭之亲吻。徐志摩没有明说,唐书则认为和郭之新诗有关,而胡书则认为是郭沫若所写的一篇“谈古代思想”的文章。真可谓众说纷纭,但真相只有一个。后来胡适日记出版了,于是,我们找到1923年10月13日的日记,赫然记载着:“沫若邀吃晚饭,有田汉、成仿吾、何公敢、志摩、楼(石庵),共七人。沫若劝酒甚殷勤,我因为他们和我和解之后,是第一次杯酒相见,故勉强破戒,喝酒不少,几乎醉了。是夜,沫若、志摩、田汉都醉了。我说起我从前要评《女神》,曾取《女神》读了五日,沫若大喜,竟抱住我和我接吻。”这该是第一手的数据,因此唐德刚的“郭氏在另外一桌上听到了,特地走了过来,在胡氏脸上kiss了一下,以表谢意”,是有些戏剧化。因为当晚赴宴的一共七人,不可能分开坐两桌。至于郭沫若亲胡适是因为《女神》新诗的备受肯定,而不是谈古代思想的文章。当然有些回忆的文字,因时间的久远难免失真,它永远是比不上当时所记下的日记来得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