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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控制目标3大焦点:居民支付能力为何被忽略--中国年鉴
中新网3月31日电(房产频道 位宇祥)近日,随着“国八条”规定的“大限”的临近,各城市政府陆续公布“新房价[FangJia]格控制目标[MuBiao]”,这些目标[MuBiao]一经公布就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中新网房产频道梳理发现,这些热议的话题中“各地发布控制目标[MuBiao]为何延缓?”、“控制目标[MuBiao]为何变成上涨目标[MuBiao]?”、“控制标准中为何缺失居民支付能力?”等三大焦点最受关注。
各地公布控制目标[MuBiao]为何动作缓慢?
今年1月公布的“新国八条”规定,2011年各城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MuBiao]、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FangJia]格控制目标[MuBiao],并于一季度公布。
虽然部分二三线城市在3月中旬公布了房价[FangJia]调控目标[MuBiao],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直到距“大限”还有两三天才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价[FangJia]格控制目标[MuBiao]。其中,28日晚间,上海在四大城市中最先公布今年新建住房价[FangJia]格控制目标[MuBiao],北京、广州、深圳均在29日公布。
住建部在此前也曾敦促地方政府在一季度末出台房价[FangJia]调控目标[MuBiao],为何各地迟迟不肯公布控制目标[MuBiao],而是集中在最后的期限里出台呢?
有媒体评论指出,如果房价[FangJia]目标[MuBiao]定得过高,与中央遏制房价[FangJia]过快上涨的政策初衷背离;房价[FangJia]目标[MuBiao]定得过低,执行不利的话将会受到上级问责;如果执行过于严苛则会影响开发商热情,影响“十二五”开局之年的成绩单。
业内人士分析,之所以部分二三线城市先公布了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也是因为这些城市房价[FangJia]相比一线城市本来就不算高,因此即使公布了,也不会成为众矢之的。而一线城市迟迟不公布年度房价[FangJia]目标[MuBiao],反映出地方政府怕做“出头鸟”的心态。
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为何变上涨目标[MuBiao]?
中新网房产频道对比已公布城市年度“控制目标[MuBiao]”发现,除北京外,没有一个城市出现“降”字,且绝大多数的房价[FangJia]涨幅都定在10%左右。分析人士认为,调控异化为涨价目标[MuBiao],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房价[FangJia]上涨预期。
经济学博士马红漫认为,表面看来,房价[FangJia]增幅与地方经济增长挂钩、与居民收入水平正相关符合逻辑。但如今房价[FangJia]绝对水平畸高现象普遍存在,买房已然成为普通百姓不可承受之重,在“遏制房价[FangJia]过快上涨”的调控指挥棒下,各地“限价标准”难免被误读为“涨价标准”。应该看到的是,主管部门只有尽早明确将“房价[FangJia]下跌”作为调控目标[MuBiao],市场对房价[FangJia]走势的预期才可能统一与合理。
中国房地产学会执行会长、北京房地产学会常务副会长陈贵表示,对于承担拉动地方经济重任的房地产来说,个别地方政府可能并不想调控。就目前这些城市公布的全年上涨10%左右的房价[FangJia]调控目标[MuBiao],充分说明了地方政府的不情愿情绪,也可以说是试探性的。
广发证券(000776,股吧)房地产行业分析师沈爱卿认为,目前各地公布的房价[FangJia]调控目标[MuBiao]反映出“地方政府觉得控房价[FangJia]的难度是非常大的”。而目标[MuBiao]被指助长房价[FangJia]上涨预期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房价[FangJia]不是那么容易降下来。
控制标准中为何缺失居民支付能力?
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公布的调控目标[MuBiao],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目标[MuBiao]、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三个因素。中新网房产频道梳理发现,已公布的房价[FangJia]控制目标[MuBiao]绝大多数只提及当地GDP增速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鲜有提及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有分析认为,房价[FangJia]涨幅与当地年度GDP增长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MuBiao]挂钩,既是科学的也是可行的。但也有人指出,对于“望房兴叹”的民众来说,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才是最现实的参考标准,如果居民无法承担目前的房价[FangJia],那么即便房价[FangJia]增幅控制在G D P增幅以内,人们还是买不起房。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表示,由于一套住房的总体价格要远大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基数不一样,尽管增幅相同,但购房者要承担的房价[FangJia]上涨成本要远大于增加的可支配收入。他举例称,如果一个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万元,当年度增幅为10%,则一个购房者可支配收入将增加3000元。但按照这一比例,一套总价100万元的住房总价可上涨10万元,两者相去甚远。
那么,房价[FangJia]调控目标[MuBiao]该如何确定呢?有媒体评论认为,房价[FangJia]调控目标[MuBiao]不应挂钩GDP而应挂钩国民收入。因为GDP是反映“国富”的指标,而房价[FangJia]支付主体不是国家,而是民众,因此必须用反映“民富”指标的收入来作为房价[FangJia]调控的目标[MuBiao]。
也有分析认为,衡量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房价[FangJia]收入比”就是一个重要的指标,而且它也是国际通行的判断房价[FangJia]泡沫水平的工具。目前我国一线城市房价[FangJia]收入比明显偏高,各地如将“降低房价[FangJia]收入比”作为房价[FangJia]目标[MuBiao],显然更合理。或者,也可将房价[FangJia]与CPI挂钩,将房价[FangJia]控制在“不超过CPI涨幅”较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