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网是忠实记录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成就及国家方针政策的唯一综合性国家年鉴网,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做好方志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打造网上国史馆,推进国家史志信息化的建设的具体举措。中国年鉴网通过推出“阅后即定”等新技术,让历史能定时凝固下来,致力为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个人提供网上与移动历史空间,让每个行业、地区、单位以及个人都有自己的一部史记,都能在历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热点内容
推荐内容
网站首页 > 史海沟沉 > 史林笔谭 >
处理“钟枚生事件”的历史“法玩笑”--国家史册
1961年,因“集体偷粮罪”,湖南沅江农民钟枚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971年刑满释放;2010年,钟枚生在申诉时,极偶然地看到了自己25年前的再审无罪判决——早在1985年岁末,沅江法院就已为他平反。今年——2011年8月,沅江法院成立“钟枚生事件”调查处理小组,着手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
1961年属于三年困难时期之一,20岁的钟枚生是生产队的仓库保管员。那时“大办食堂”,自家不许开伙,吃不饱肚子的饥饿感,是国人的最深感受。在种什么长什么的江南,情况也不妙,我父亲曾跟我说,那时没粮食吃,还好有糠,可是糠吃下去无法消化,大便拉不出来,只得用竹篾条往肛门里硬挖……作为物质的粮食,对人,尤其对农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无论哪个年代都一样。看电影《白毛女》,透过杨白劳就知道没有余粮的日子尤其年关多么难过;读著名作家刘恒的小说名篇《狗日的粮食》,就明白没有粮食的“粮食”为何得诅咒;看女作家虹影的长篇《饥饿的女儿》,就晓得饥饿年代的苦难为什么令人不寒而栗……
为了活命,一些“狡猾”的农民偷点粮食,还真是一个现实。可是钟枚生却是稀里糊涂地变成了“罪大恶极”的“偷粮贼”,父亲的阶级成分也由“贫下中农”被人为改成“地主”,他这个“地主的儿子”就“顺理成章”地被判了十年。这是历史给钟枚生开的第一个“司法玩笑”。但一个个荒唐岁月过去,时光终于到了改革开放时期。1985年,沅江法院为钟枚生冤案平反。可谁都没有想到,“平反”了却没有“昭雪”——冤案没有得到及时洗刷,历史跟钟枚生开了第二个“司法玩笑”,作出无罪判决了,当事人却并不知晓,因为平反判决书没送达,至于原因,如今已经没有人能用证据来解释清楚了。
这一切,看来只能归结为“历史的笔误”了。我们的国家民族走过的司法法律之路,就是这样的。早在19世纪初,德国著名历史法学家萨维尼就提出一个著名命题——“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政制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壮大而壮大”,当这一民族丧失其个性时,这个民族的法也就趋于消逝……不能否认,萨维尼所洞见的“法律是民族意识的有机产物”、“法律与民族生活、民族精神相互共生”,是一种客观的司法法律存在,我们其实就是这样。然则,在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之后,我们的法律在体现民族精神的基础上,也更多地接受了世界司法文明之光,更多地尊重证据、尊重人权、尊重法律本身的尊严。
由是观之,今天我们对待钟枚生冤案,一是坦然承认历史的错误,而且是历史的两次错误,坚决告别历史带来的“法玩笑”;二是从现实出发,有错必究,知错必改,在司法法律层面给予公民钟枚生以赔偿。目前钟枚生已向沅江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给予国家赔偿51万多元、精神赔偿100万元。这个数额可以依据法律酌定,但“赔偿”是唯一的弥补路径。
走过跌宕起伏的历史时期,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希望国家是平平安安的,社会是平平安安的,家庭是平平安安的,个人是平平安安的……真的,民安才能国泰,同样,国泰才能民安啊!
(徐迅雷 作者系系杭州《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员,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