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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银行的创设与金融业发展--中国年鉴网
山东[ShanDong]金融业,在民国初期旧式钱庄、银号仍占很大比重,但新式银行[YinXing]也开始发展。外国金融机构迅速扩张,货币制度紊乱,给社会经济带来不利影响。1912年,山东[ShanDong]有钱庄977家,占全国总数的22%,列第一位;资本总额4338111元,占全国总数的0.06%,列第四位。典当111家,占全国总数的0.03%;资本总额3236525元,占全国总数的0.04%。钱庄系规模较小的信用机构,独立经营兑换、存放款及发行兑换券等业务,营业范围只限于本地方。山东[ShanDong]钱庄业主要分布于商业较发达的地区,据1912年调查,钱庄在20家以上的县份有:昌邑(83家)、黄县(79家)、章丘(73家)、潍县(40家)、历城(37家)、利津(35家)、莱芜(26家)、福山(23家)。1914年调查,章丘74家,福山及烟台51家,黄县及龙口47家,济南及历城40家,潍县和益都各34家、长山及周村29家、莱芜29家、利津28家、禹城22家、恩县20家。由于新式银行[YinXing]的兴起及外国金融势力的膨胀,以及钱庄经营管理制度的保守,山东[ShanDong]钱庄业逐渐衰落。1913年全省有944家,1914年为911家,1920年为674家,1926年为596家。当铺的日常业务,主要是收当和取赎,同时也接收存款,发行信用货币,是广大城乡原来普遍存在的高利贷信用机构。清末民初,随着当税加重和新式金融业的发展,当铺业务范围减小,存放款也逐渐减少,所以倒闭、歇业者甚多。清代光绪年间山东[ShanDong]有典当200余家,至1913年尚存102家,除历城有9家、章丘有6家以外,其余各县均在5家以下。
这一时期,外国金融机构在山东[ShanDong]各商埠迅速增加,且均享有发行纸币等权利。青岛为外国银行[YinXing]设立的集中地之一。1898年,德国德华银行[YinXing]在青岛设立分行;1912年,英国汇丰银行[YinXing]、俄国华俄道胜银行[YinXing]均在青岛设立分行;1913年,日本横滨正金银行[YinXing]亦在青岛设立分行。烟台也是外国银行[YinXing]活动的重点地区。1911年,华俄道胜银行[YinXing]在烟台设立支行,正金银行[YinXing]、汇丰银行[YinXing]亦有纸币在该埠流通。胶济铁路通车后,济南、潍县等地也有外国银行[YinXing]分行的设立。各外国银行[YinXing]都大肆发行纸币,以求扩大在华势力范围。如日本横滨正金银行[YinXing]为了夺得在山东[ShanDong]金融业中的优势地位,在龙口开埠后即开设龙口银行[YinXing],垄断了该埠金融业,并以10万元资本大量发行纸币、铜元和军用票,向龙口、黄县、招远一带推行,致使中国银行[YinXing]、交通银行[YinXing]纸币无人问津。
山东[ShanDong]中国新式银行[YinXing]的设立和发展,是在外国银行[YinXing]势力不断膨胀的刺激下,伴随近代产业的兴起而出现的。民国以后,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业有了显著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大战结束之初,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业进入黄金时代。交通银行[YinXing]于1911年在烟台设立分行,1912年在峄县、德县设立分行,1913年在济宁设立分行,1915年在龙口设立分行。中国银行[YinXing]于1913年在青岛、济南、烟台设立分行,至1916年又先后在滕县、济宁、周村、惠民、临沂、潍县、临清、泰安、桑园、龙口、掖县、胶县等地设立了分行。山东[ShanDong]地方银行[YinXing]及全国二流银行[YinXing]分行亦相继建立。1915年有通惠工商银行[YinXing]、上海银行[YinXing]分行的设立;1916年有中国实业银行[YinXing]、齐鲁银行[YinXing]的设立;1918年有东莱银行[YinXing]、当业银行[YinXing]的设立;1919年有大陆银行[YinXing]分行、丰大银行[YinXing]的设立;1920年有懋业银行[YinXing]的设立;1921年有边业银行[YinXing]分行的设立。绝大多数新式银行[YinXing]为商办和官商合办,除经营存放款、汇兑、保险等业务外,还大量承销公债,为北洋军阀政府及各派军阀筹措军政各费,从中获取暴利。
此外,1912年8月,山东[ShanDong]设立官办省银行[YinXing]——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额定资本500万元,实收1411200元。总行设于济南,历城、青岛、周村、潍县、烟台、菏泽、章丘、长山、泰安、滕县、济宁等地设有分行。该行发行货币有银两票、银元票及钱票3种。1912年流通额为:银两票约140万元、银元票约200万元、钱票约200万吊;1913年流通额为:银两票约合37万元、银元票约13万余元、铜元票约合14万元。1913年12月,该行与中国银行[YinXing]订约,将发行准备金拨交中国银行[YinXing]代为收兑,收齐销毁,自此该行成为商业银行[YinXing]。1916年12月发行额为:银两票66893元、银元票95814元、铜元票104913元。1924年,北洋军阀政府财政部核准该行发行额为500万元。到1925年底,该行所发行钞票为1023153元。
民国初年,山东[ShanDong]市面流通的货币有银、银元、制钱、钱票、铜元等数种,以银元及制钱为主。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入山东[ShanDong]后,大量搜购制钱,造成制钱流通基本断绝。1916年以后,山东[ShanDong]流通的货币以银元及铜元为主,发行钱票者日多,物价逐年上涨。
张宗昌督鲁后,山东[ShanDong]金融业进入最混乱的时期。张以军事善后特捐,筹设官办山东[ShanDong]省银行[YinXing]。1925年9月5日该行正式成立,总行设于济南,将奉军于1924年所设青岛地方银行[YinXing]改为分行,原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改为山东[ShanDong]商业银行[YinXing](1926年3月倒闭)。该行拥有在省内发行钞票的独占权,除中国、交通两行外,其他银行[YinXing]及钱庄所发纸币,一概不准流通,未及两个月,省行钞票流通于省境者即达300万元。省钞及军用票的相继大量发行,使纸币充斥市面,导致物价飞涨,各业停滞。而专营买卖省钞、军用票的银号,则到处开设,各大银号为维持营业计,亦从事买卖。1927年张宗昌为抵抗国民革命军北伐,将省钞增发至数千万元。旋以兑现无着,信用丧失,省内银行[YinXing]、钱庄受此牵连而倒闭者达数十家。山东[ShanDong]省银行[YinXing]亦无法生存,于1928年4月完全停闭。这时,省内所存银行[YinXing],仅有历史较久、资本雄厚的中国、交通银行[YinXing]等几家。
1928年国民党接管山东[ShanDong]省政后,为控制和垄断经济各部门,对金融业实行整顿和管制。1930年10月韩复榘主鲁,决定设立山东[ShanDong]民生银行[YinXing],资本额600万元,由财政厅发行金库券300万元,各县负担300万元。1932年7月该行正式成立,营业除存放款外,兼代省金库,总行设于济南,先后在青岛、烟台、周村、临沂、枣庄、惠民、威海卫等地设办事处,并在平、津、沪、汉等地设代办处。该所对山东[ShanDong]民营企业和农村施行多种贷款,在辅助工商业发展方面起过一定的作用。1936年2月该行呈准发行辅币券250万元,截至七七事变时,该行共印角票1000万元,实际流通5831万元。
1930年10月省政府决定拨款10万元,设立平市官钱局,调节地方金融,增加官办营业收益。1931年1月该局正式成立,总局设于济南,潍县、博山、济宁、滕县、临清等地设分局。初时发行铜元角票50万元,嗣又续发100万元。截至七七事变前,共发行铜元票676万元,实际流通429万元。这一时期,山东[ShanDong]设有中国银行[YinXing]、交通银行[YinXing]、中央银行[YinXing]、中国实业银行[YinXing]、上海银行[YinXing]、大陆银行[YinXing]、明华银行[YinXing]、东莱银行[YinXing]、山左银行[YinXing]、中鲁银行[YinXing]、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农工银行[YinXing]。外国银行[YinXing]则有:汇丰银行[YinXing]、正金银行[YinXing]、朝鲜银行[YinXing](1920年,日本)、正隆银行[YinXing](1920年,日本)、德华银行[YinXing]、济南银行[YinXing](1923年,日本)、麦加利银行[YinXing](1927年,英国)、信济银行[YinXing](1933年,美国)等13家总行或分行。其中,日本在山东[ShanDong]的金融势力最大。
韩复榘主鲁初期,山东[ShanDong]钱庄业曾有所恢复。1932年全省有银号、钱庄、汇兑庄、放账铺、钱铺等686家。1935年11月国民党实行“币制改革”,逐渐取缔各省发行的钞票,银号、钱庄库存的现银全被封存,兑换业务停止,陷入破产或歇业。如济南原有钱庄业96家,实行“改革”后减为68家,1937年仅余52家。典当业也出现类似情况。
1937年12月,日本侵略军占领济南,立即接管山东[ShanDong]民生银行[YinXing]、平市官钱局等国民党金融机构。此后,日军于占领各重要城镇时又接管了当地的中国金融机构。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又陆续接管了青岛汇丰银行[YinXing]、麦加利银行[YinXing]、烟台汇丰银行[YinXing]、威海汇丰代理店、泰茂洋行等英国系统的金融机构。
在接管中外金融机构的同时,日本侵略者逐步在其占领区设立伪金融机构。1938年2月,日本设立“中国联合准备银行[YinXing]”,统制华北金融。至1942年6月,该行在山东[ShanDong]占领区陆续设立分行、办事处、纸币兑换所、外汇局办事处、票据交换所等机构15处。
1939年9月,日伪政权在山东[ShanDong]设立了鲁兴银行[YinXing]。1942年3月,在济南设立了山东[ShanDong]农业银行[YinXing]。1939年8月,又在青岛设立了大阜银行[YinXing]。原有日系银行[YinXing],如正金银行[YinXing]、朝鲜银行[YinXing]、济南银行[YinXing]、青岛兴业银行[YinXing]等也相继复业。同时,还增设了安田储蓄银行[YinXing]、大阪储蓄银行[YinXing]、山东[ShanDong]创业股份公司、山东[ShanDong]无尽会社等隶属于日本不同财阀或部门的金融机构。
日军初占山东[ShanDong]时,军用票曾一度充斥市场。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YinXing]设立后,明令发行作为“国币”的联银券,与日元等价流通使用。初期发行面额有100元、10元、5元、1元、5角、2角、1角、5分、0.5分等10种。1939年6月统计,联银券发行数量为:济南26871000元、青岛26007000元、烟台4559000元、龙口212000元、威海卫112000元。随着侵略战争耗费的逐步扩大,日本占领区工农业生产日趋萎缩,准备金严重不足的联银券发行速度加快,并不断贬值。1944年开始发行面值500元的钞票,1945年更开始发行面值3000元和5000元的大钞。
日伪政权为了解决日益膨胀的财政支出,在统治区实施强制集聚资金的政策,借以加强金融统制。其办法主要是:开展商民有奖储蓄活动;承办公债,榨取资金;控制私人手中联银券的数量;通过控制银行[YinXing]存放款业务,实行资金调节,确保周转灵活;开办票据交易所,融通各类资金。但是,这些活动都伴随日本侵华战争的失败而垮台。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在山东[ShanDong]敌后无金融可言。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抢夺山东[ShanDong]抗战胜利果实,在一些大中城市接收日伪银行[YinXing],重建官商金融机构。1945年底,国民党山东[ShanDong]省政府接收伪鲁兴银行[YinXing],将其改为山东[ShanDong]省银行[YinXing],资本额4000万元。接着,中央银行[YinXing]派员接收了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YinXing]及日本正金银行[YinXing]、朝鲜银行[YinXing]分行;中国银行[YinXing]派员接收了日本济南银行[YinXing];交通银行[YinXing]派员接收了日伪华北工业银行[YinXing];原商业银行[YinXing]性质的大陆、东莱、上海三行均自行清理,继续营业。1946年国民党中央财政部在济南设立中央信托局及中央合作金库、邮政储金汇业局分支机构,中国农民银行[YinXing]驻鲁机构亦行复业。国民党借接收之机,大肆进行金融抢掠,开始时将法币与伪联币等价流通,后又将伪联币压至6元兑法币1元,随后法币币值狂跌,1947年山东[ShanDong]解放区北海币1元平均兑法币18.05元,1948年1元平均兑574.6元。山东[ShanDong]国统区物价飞涨,法币贬值,致使有些地区出现自发的银元货币市场。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公布《金元券发行办法》,决定发行金元券,进行所谓“币制改革”,限9月30日前将法币及东北流通券兑换成金元券(法币300万元折合金元券1元);同时还公布了《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禁止买卖金银外币,凡持有者都必须兑换成金元券。这种掠夺性的金融政策亦在国民党控制的山东[ShanDong]济南、青岛等大城市推行,其结果并不能抑制物价飞涨、货币贬值,金元券原计划发行20亿,很快增至60亿。9月24日济南解放后,人民政府立即肃清金元券,先以2400元、后以2000元北海币兑换1元金元券,很快完成兑换计划,结束了国民党造成的金融币制混乱状态,使北海币迅速占领市场。
山东[ShanDong]解放区的金融始于1938年下半年,当时山东[ShanDong]大部分地区沦陷,金融市场极度混乱,国民党法币和省钞不敷流通,不能兑现。为此,中共胶东区特委于1938年11月以公私合营的形式创办了北海银行[YinXing],发行1角、2角、5角、1元等4种北海币(亦称北币、北海票)。
此后,随着山东[ShanDong]抗日根据地财政工作的逐步统一和走上正轨,山东[ShanDong]抗日根据地的金融工作也不断发展。1940年6月,清河区建立了北海银行[YinXing]清河分行。省战工会成立后,鲁中区设立了山东[ShanDong]北海银行[YinXing]总行,原胶东区北海银行[YinXing]改为分行。1941年,设立了北海银行[YinXing]滨海区分行。1942年,又设立了鲁南区支行。1943年春,北海银行[YinXing]总行由鲁中迁至滨海,滨海分行与总行合并,鲁中区设立分行。至此,北海银行[YinXing]形成了从总行、分行、支行、县办事处到代办所的机构系统。银行[YinXing]业务也由发行北海币逐步扩大到储蓄、汇兑、借贷、投资诸方面。到1943年6月,北海币发行总额达2亿元。是年,北海币的流通情况,计农业贷款占25.41%,工业贷款占12.25%,合作贸易贷款占10.43%,信用贷款占6.52%,政府往来占14.39%,基金占12.52%,材料费占4.45%,损失费占2.25%,现存款占11.78%。
随着北海银行[YinXing]的扩大,为了保护解放区财政经济的发展,打击日伪的经济破坏,山东[ShanDong]解放区进行了停用法币、禁用伪钞的斗争。这场斗争的进行,反过来又推动了山东[ShanDong]解放区北海币统一市场的形成。从1944年1月到1945年1月,北海币流通范围扩大数倍,发行量由2亿余元增至6亿元。1944年12月,滨海、鲁中、鲁南三地区实现了北海币统一发行。1945年增发北海币4亿元。到抗战胜利前夕,山东[ShanDong]抗日根据地约有7亿元北海币在市场流通,实现了北海币的完全统一,形成了独立自主的本位币市场。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山东[ShanDong]解放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和财政经济的不断发展,山东[ShanDong]解放区的金融业也进一步壮大起来。1948年上半年,北海银行[YinXing]机构增加了50个单位,其中县级单位增加了43个。同年11月,华北、山东[ShanDong]、晋绥、陕甘宁各解放区政府协商决定,将华北银行[YinXing]、北海银行[YinXing]、西北农民银行[YinXing]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于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钞票(新币),定为上述地区本位货币,统一流通;原发行货币(旧币)逐步收回。1949年2月,山东[ShanDong]各级机关、公营企业、民间一切商业往来、款项收付、新老债权债务及货物标价、契约合同,均一律改以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钞票“元”为计算本位。同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决定将北海币等各种旧币全部收回。到1949年底,北海币已收回发行额的56%。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组建新中国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山东[ShanDong]省银行[YinXing]同时行使金融行政管理和业务经营双重职能。新的金融管理体制在山东[ShanDong]开始建立。
这一时期,外国金融机构在山东[ShanDong]各商埠迅速增加,且均享有发行纸币等权利。青岛为外国银行[YinXing]设立的集中地之一。1898年,德国德华银行[YinXing]在青岛设立分行;1912年,英国汇丰银行[YinXing]、俄国华俄道胜银行[YinXing]均在青岛设立分行;1913年,日本横滨正金银行[YinXing]亦在青岛设立分行。烟台也是外国银行[YinXing]活动的重点地区。1911年,华俄道胜银行[YinXing]在烟台设立支行,正金银行[YinXing]、汇丰银行[YinXing]亦有纸币在该埠流通。胶济铁路通车后,济南、潍县等地也有外国银行[YinXing]分行的设立。各外国银行[YinXing]都大肆发行纸币,以求扩大在华势力范围。如日本横滨正金银行[YinXing]为了夺得在山东[ShanDong]金融业中的优势地位,在龙口开埠后即开设龙口银行[YinXing],垄断了该埠金融业,并以10万元资本大量发行纸币、铜元和军用票,向龙口、黄县、招远一带推行,致使中国银行[YinXing]、交通银行[YinXing]纸币无人问津。
山东[ShanDong]中国新式银行[YinXing]的设立和发展,是在外国银行[YinXing]势力不断膨胀的刺激下,伴随近代产业的兴起而出现的。民国以后,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业有了显著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和大战结束之初,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业进入黄金时代。交通银行[YinXing]于1911年在烟台设立分行,1912年在峄县、德县设立分行,1913年在济宁设立分行,1915年在龙口设立分行。中国银行[YinXing]于1913年在青岛、济南、烟台设立分行,至1916年又先后在滕县、济宁、周村、惠民、临沂、潍县、临清、泰安、桑园、龙口、掖县、胶县等地设立了分行。山东[ShanDong]地方银行[YinXing]及全国二流银行[YinXing]分行亦相继建立。1915年有通惠工商银行[YinXing]、上海银行[YinXing]分行的设立;1916年有中国实业银行[YinXing]、齐鲁银行[YinXing]的设立;1918年有东莱银行[YinXing]、当业银行[YinXing]的设立;1919年有大陆银行[YinXing]分行、丰大银行[YinXing]的设立;1920年有懋业银行[YinXing]的设立;1921年有边业银行[YinXing]分行的设立。绝大多数新式银行[YinXing]为商办和官商合办,除经营存放款、汇兑、保险等业务外,还大量承销公债,为北洋军阀政府及各派军阀筹措军政各费,从中获取暴利。
此外,1912年8月,山东[ShanDong]设立官办省银行[YinXing]——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额定资本500万元,实收1411200元。总行设于济南,历城、青岛、周村、潍县、烟台、菏泽、章丘、长山、泰安、滕县、济宁等地设有分行。该行发行货币有银两票、银元票及钱票3种。1912年流通额为:银两票约140万元、银元票约200万元、钱票约200万吊;1913年流通额为:银两票约合37万元、银元票约13万余元、铜元票约合14万元。1913年12月,该行与中国银行[YinXing]订约,将发行准备金拨交中国银行[YinXing]代为收兑,收齐销毁,自此该行成为商业银行[YinXing]。1916年12月发行额为:银两票66893元、银元票95814元、铜元票104913元。1924年,北洋军阀政府财政部核准该行发行额为500万元。到1925年底,该行所发行钞票为1023153元。
民国初年,山东[ShanDong]市面流通的货币有银、银元、制钱、钱票、铜元等数种,以银元及制钱为主。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侵入山东[ShanDong]后,大量搜购制钱,造成制钱流通基本断绝。1916年以后,山东[ShanDong]流通的货币以银元及铜元为主,发行钱票者日多,物价逐年上涨。
张宗昌督鲁后,山东[ShanDong]金融业进入最混乱的时期。张以军事善后特捐,筹设官办山东[ShanDong]省银行[YinXing]。1925年9月5日该行正式成立,总行设于济南,将奉军于1924年所设青岛地方银行[YinXing]改为分行,原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改为山东[ShanDong]商业银行[YinXing](1926年3月倒闭)。该行拥有在省内发行钞票的独占权,除中国、交通两行外,其他银行[YinXing]及钱庄所发纸币,一概不准流通,未及两个月,省行钞票流通于省境者即达300万元。省钞及军用票的相继大量发行,使纸币充斥市面,导致物价飞涨,各业停滞。而专营买卖省钞、军用票的银号,则到处开设,各大银号为维持营业计,亦从事买卖。1927年张宗昌为抵抗国民革命军北伐,将省钞增发至数千万元。旋以兑现无着,信用丧失,省内银行[YinXing]、钱庄受此牵连而倒闭者达数十家。山东[ShanDong]省银行[YinXing]亦无法生存,于1928年4月完全停闭。这时,省内所存银行[YinXing],仅有历史较久、资本雄厚的中国、交通银行[YinXing]等几家。
1928年国民党接管山东[ShanDong]省政后,为控制和垄断经济各部门,对金融业实行整顿和管制。1930年10月韩复榘主鲁,决定设立山东[ShanDong]民生银行[YinXing],资本额600万元,由财政厅发行金库券300万元,各县负担300万元。1932年7月该行正式成立,营业除存放款外,兼代省金库,总行设于济南,先后在青岛、烟台、周村、临沂、枣庄、惠民、威海卫等地设办事处,并在平、津、沪、汉等地设代办处。该所对山东[ShanDong]民营企业和农村施行多种贷款,在辅助工商业发展方面起过一定的作用。1936年2月该行呈准发行辅币券250万元,截至七七事变时,该行共印角票1000万元,实际流通5831万元。
1930年10月省政府决定拨款10万元,设立平市官钱局,调节地方金融,增加官办营业收益。1931年1月该局正式成立,总局设于济南,潍县、博山、济宁、滕县、临清等地设分局。初时发行铜元角票50万元,嗣又续发100万元。截至七七事变前,共发行铜元票676万元,实际流通429万元。这一时期,山东[ShanDong]设有中国银行[YinXing]、交通银行[YinXing]、中央银行[YinXing]、中国实业银行[YinXing]、上海银行[YinXing]、大陆银行[YinXing]、明华银行[YinXing]、东莱银行[YinXing]、山左银行[YinXing]、中鲁银行[YinXing]、山东[ShanDong]银行[YinXing]、农工银行[YinXing]。外国银行[YinXing]则有:汇丰银行[YinXing]、正金银行[YinXing]、朝鲜银行[YinXing](1920年,日本)、正隆银行[YinXing](1920年,日本)、德华银行[YinXing]、济南银行[YinXing](1923年,日本)、麦加利银行[YinXing](1927年,英国)、信济银行[YinXing](1933年,美国)等13家总行或分行。其中,日本在山东[ShanDong]的金融势力最大。
韩复榘主鲁初期,山东[ShanDong]钱庄业曾有所恢复。1932年全省有银号、钱庄、汇兑庄、放账铺、钱铺等686家。1935年11月国民党实行“币制改革”,逐渐取缔各省发行的钞票,银号、钱庄库存的现银全被封存,兑换业务停止,陷入破产或歇业。如济南原有钱庄业96家,实行“改革”后减为68家,1937年仅余52家。典当业也出现类似情况。
1937年12月,日本侵略军占领济南,立即接管山东[ShanDong]民生银行[YinXing]、平市官钱局等国民党金融机构。此后,日军于占领各重要城镇时又接管了当地的中国金融机构。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又陆续接管了青岛汇丰银行[YinXing]、麦加利银行[YinXing]、烟台汇丰银行[YinXing]、威海汇丰代理店、泰茂洋行等英国系统的金融机构。
在接管中外金融机构的同时,日本侵略者逐步在其占领区设立伪金融机构。1938年2月,日本设立“中国联合准备银行[YinXing]”,统制华北金融。至1942年6月,该行在山东[ShanDong]占领区陆续设立分行、办事处、纸币兑换所、外汇局办事处、票据交换所等机构15处。
1939年9月,日伪政权在山东[ShanDong]设立了鲁兴银行[YinXing]。1942年3月,在济南设立了山东[ShanDong]农业银行[YinXing]。1939年8月,又在青岛设立了大阜银行[YinXing]。原有日系银行[YinXing],如正金银行[YinXing]、朝鲜银行[YinXing]、济南银行[YinXing]、青岛兴业银行[YinXing]等也相继复业。同时,还增设了安田储蓄银行[YinXing]、大阪储蓄银行[YinXing]、山东[ShanDong]创业股份公司、山东[ShanDong]无尽会社等隶属于日本不同财阀或部门的金融机构。
日军初占山东[ShanDong]时,军用票曾一度充斥市场。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YinXing]设立后,明令发行作为“国币”的联银券,与日元等价流通使用。初期发行面额有100元、10元、5元、1元、5角、2角、1角、5分、0.5分等10种。1939年6月统计,联银券发行数量为:济南26871000元、青岛26007000元、烟台4559000元、龙口212000元、威海卫112000元。随着侵略战争耗费的逐步扩大,日本占领区工农业生产日趋萎缩,准备金严重不足的联银券发行速度加快,并不断贬值。1944年开始发行面值500元的钞票,1945年更开始发行面值3000元和5000元的大钞。
日伪政权为了解决日益膨胀的财政支出,在统治区实施强制集聚资金的政策,借以加强金融统制。其办法主要是:开展商民有奖储蓄活动;承办公债,榨取资金;控制私人手中联银券的数量;通过控制银行[YinXing]存放款业务,实行资金调节,确保周转灵活;开办票据交易所,融通各类资金。但是,这些活动都伴随日本侵华战争的失败而垮台。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在山东[ShanDong]敌后无金融可言。日本投降后,国民党抢夺山东[ShanDong]抗战胜利果实,在一些大中城市接收日伪银行[YinXing],重建官商金融机构。1945年底,国民党山东[ShanDong]省政府接收伪鲁兴银行[YinXing],将其改为山东[ShanDong]省银行[YinXing],资本额4000万元。接着,中央银行[YinXing]派员接收了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YinXing]及日本正金银行[YinXing]、朝鲜银行[YinXing]分行;中国银行[YinXing]派员接收了日本济南银行[YinXing];交通银行[YinXing]派员接收了日伪华北工业银行[YinXing];原商业银行[YinXing]性质的大陆、东莱、上海三行均自行清理,继续营业。1946年国民党中央财政部在济南设立中央信托局及中央合作金库、邮政储金汇业局分支机构,中国农民银行[YinXing]驻鲁机构亦行复业。国民党借接收之机,大肆进行金融抢掠,开始时将法币与伪联币等价流通,后又将伪联币压至6元兑法币1元,随后法币币值狂跌,1947年山东[ShanDong]解放区北海币1元平均兑法币18.05元,1948年1元平均兑574.6元。山东[ShanDong]国统区物价飞涨,法币贬值,致使有些地区出现自发的银元货币市场。
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公布《金元券发行办法》,决定发行金元券,进行所谓“币制改革”,限9月30日前将法币及东北流通券兑换成金元券(法币300万元折合金元券1元);同时还公布了《人民所有金银外币处理办法》、《中华民国人民存放国外外汇资产登记管理办法》,禁止买卖金银外币,凡持有者都必须兑换成金元券。这种掠夺性的金融政策亦在国民党控制的山东[ShanDong]济南、青岛等大城市推行,其结果并不能抑制物价飞涨、货币贬值,金元券原计划发行20亿,很快增至60亿。9月24日济南解放后,人民政府立即肃清金元券,先以2400元、后以2000元北海币兑换1元金元券,很快完成兑换计划,结束了国民党造成的金融币制混乱状态,使北海币迅速占领市场。
山东[ShanDong]解放区的金融始于1938年下半年,当时山东[ShanDong]大部分地区沦陷,金融市场极度混乱,国民党法币和省钞不敷流通,不能兑现。为此,中共胶东区特委于1938年11月以公私合营的形式创办了北海银行[YinXing],发行1角、2角、5角、1元等4种北海币(亦称北币、北海票)。
此后,随着山东[ShanDong]抗日根据地财政工作的逐步统一和走上正轨,山东[ShanDong]抗日根据地的金融工作也不断发展。1940年6月,清河区建立了北海银行[YinXing]清河分行。省战工会成立后,鲁中区设立了山东[ShanDong]北海银行[YinXing]总行,原胶东区北海银行[YinXing]改为分行。1941年,设立了北海银行[YinXing]滨海区分行。1942年,又设立了鲁南区支行。1943年春,北海银行[YinXing]总行由鲁中迁至滨海,滨海分行与总行合并,鲁中区设立分行。至此,北海银行[YinXing]形成了从总行、分行、支行、县办事处到代办所的机构系统。银行[YinXing]业务也由发行北海币逐步扩大到储蓄、汇兑、借贷、投资诸方面。到1943年6月,北海币发行总额达2亿元。是年,北海币的流通情况,计农业贷款占25.41%,工业贷款占12.25%,合作贸易贷款占10.43%,信用贷款占6.52%,政府往来占14.39%,基金占12.52%,材料费占4.45%,损失费占2.25%,现存款占11.78%。
随着北海银行[YinXing]的扩大,为了保护解放区财政经济的发展,打击日伪的经济破坏,山东[ShanDong]解放区进行了停用法币、禁用伪钞的斗争。这场斗争的进行,反过来又推动了山东[ShanDong]解放区北海币统一市场的形成。从1944年1月到1945年1月,北海币流通范围扩大数倍,发行量由2亿余元增至6亿元。1944年12月,滨海、鲁中、鲁南三地区实现了北海币统一发行。1945年增发北海币4亿元。到抗战胜利前夕,山东[ShanDong]抗日根据地约有7亿元北海币在市场流通,实现了北海币的完全统一,形成了独立自主的本位币市场。
抗日战争胜利后,随着山东[ShanDong]解放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和财政经济的不断发展,山东[ShanDong]解放区的金融业也进一步壮大起来。1948年上半年,北海银行[YinXing]机构增加了50个单位,其中县级单位增加了43个。同年11月,华北、山东[ShanDong]、晋绥、陕甘宁各解放区政府协商决定,将华北银行[YinXing]、北海银行[YinXing]、西北农民银行[YinXing]合并,成立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于12月1日起发行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钞票(新币),定为上述地区本位货币,统一流通;原发行货币(旧币)逐步收回。1949年2月,山东[ShanDong]各级机关、公营企业、民间一切商业往来、款项收付、新老债权债务及货物标价、契约合同,均一律改以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钞票“元”为计算本位。同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决定将北海币等各种旧币全部收回。到1949年底,北海币已收回发行额的56%。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组建新中国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YinXing]山东[ShanDong]省银行[YinXing]同时行使金融行政管理和业务经营双重职能。新的金融管理体制在山东[ShanDong]开始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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