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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宗教崇拜的形式--国家史册
先秦时期齐、鲁两国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源远流长,如果追溯其源头,与东夷文化、殷商文化以及周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早在东夷文化时期,齐鲁故地已经产生了最初的关于“天神”的观念和巫术。从考古发掘的资料看,在大汶口文化中已反映出当时人对“天”的崇拜[ChongBai],当时墓葬中出土的陶罐,往往绘有朱彩的太阳图案,而在莒县陵阳河出土的陶尊上,也刻有日、月、山或日和云的图形。《礼记·郊特牲》说:“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注说:“天之神,日为尊。”所以这些描绘有太阳图形的陶器极有可能为祭天之器,说明当时对天神的祭祀已经盛行。此外,大汶口的墓葬中已有以龟甲随葬的习俗,这些龟甲有的还有钻孔,可能与占卜有关。这说明当时大概已出现了专业的宗教[ZongJiao]人士巫,巫术也已产生,并在民间流行。这种原始的遗风在齐地长期流行,直到秦汉时犹存。如《汉书·地理志》说:“始桓公兄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
夏代齐鲁地区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的情况因资料的匮乏很难做出较完整的描述。至殷商时期,作为东夷族一支的商人已经形成了较有系统的天神崇拜[ChongBai]。商人称至上神为“帝”。在商代后朝,除自然[ZiRan]神“帝”外,商人又有了祖先神的崇拜[ChongBai],将自己的先王也称为“帝”,如甲骨卜辞中的“帝祖”、“帝乙”、“帝辛”等,为了与其相区别,商人将至上神称之为“上帝”。“上帝”作为至高无上的自然[ZiRan]神,具有广泛的自然[ZiRan]权能,可以“令风”、“令雨”、“令雷”、“降堇(馑)”等,并对战争的胜负和商王的命运有着支配权力。此外,商人还崇拜[ChongBai]自己的祖先神和其它的自然[ZiRan]神灵。“上帝”不是商人的保护神,它与商人的祖先神性质不同,是高高在上君临人间的宇宙主宰,既可以保佑商人,又可以降灾以惩罚商人,所以“上帝”是外在自然[ZiRan]力的神化,是难以接近沟通的神灵。“上帝”的产生是商人面对莫测的自然[ZiRan]界并把它神化的产物,反映了他们对外部自然[ZiRan]主宰的敬畏,并试图通过崇拜[ChongBai]祭祠与之建立起一种沟通关系。为了进一步与“上帝”联系,商人引入了祖先神的崇拜[ChongBai]作为自己的保护神,并借助于祖先神的中介来接近“上帝”。甲骨卜辞中的“宾于帝”即指这种关系。商人早期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是自然[ZiRan]神崇拜[ChongBai],但随着祖先神崇拜[ChongBai]的出现,表明商人“天神”观念的变化,有一种把“神”人格化的倾向。商人的宗教[ZongJiao]观念是浓厚的,通过巫史的占卜来揣测“上帝”的意志成为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这从殷墟中出土的大量的甲骨卜辞可以得到印证。
周代的宗教[ZongJiao]观念,与商人相比有一个较大的变化。商人对鬼神迷信,“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但周人则不然,他们尤其注重现实的“礼仪”与“道德[DaoDe]”,相反对“鬼神”之事产生了怀疑,采取了“事鬼敬神而远之”的态度。受此影响,在周人的心目中,“天命”人格化和道德[DaoDe]化了,“天”具有主持正义、惩罚邪恶的道德[DaoDe]品格,所以若服膺“天命”,人一定要讲道德[DaoDe],否则将因违背天命而受到惩罚。周人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的另一个特点是建立了天神与祖先神紧密结合的二元崇拜[ChongBai],这就是《礼记》所说的“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天帝也”。周人常说“尊天敬祖”,“天”与“祖”一体化了,而这种一体化是建立在重视道德[DaoDe]的基础上的。如周人在祭祀中是“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帝”即“天帝”,“后稷”则是周族的祖先神,他们都是道德[DaoDe]的典范与化身,在这种祭祀崇拜[ChongBai]中,反映出周人注重人事、崇尚道德[DaoDe]的价值观念。
自西周以来,齐国与鲁国是立国于今山东地区的两个最大的诸侯国。齐国和鲁国虽然同为西周的封国,但由于在建国的过程中,两国的统治者采取了不同的文化政策,即对周文化和东夷一殷商文化的取舍有异,所以形成了各有特色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文化。
先看齐国的宗教[ZongJiao]文化。齐国建立在薄姑氏的故地,薄姑是殷商的与国,当地的东夷文化传统深厚。加上齐国的开国君主姜尚本为“东夷之士”,所以齐国统治者对当地的殷商—东夷文化采取了一种宽容的态度,在立国之初实行了“简其礼,因其俗”的政策。反映在宗教[ZongJiao]文化方面,也就形成了别具特色的、与东夷—殷商文化一脉相承的齐国宗教[ZongJiao]文化体系,其主要内容是以自然[ZiRan]“天道”观为主,辅之以自然[ZiRan]神系统和神仙系统。齐国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的基本特征是它的自然[ZiRan]化属性。这种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文化继承了东夷—殷商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的传统,突出了天神的自然[ZiRan]权能,表现出自然[ZiRan]神崇拜[ChongBai]的特点。
首先看齐的“天道”观。最早的关于“天道”的观念产生于东夷。《管子·五行》篇说:“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殷商的“上帝”的观念与东夷的“天道”观有明显的联系,而齐的“天道”观与之有着继承关系。其共同点是鲜明的自然[ZiRan]属性。《左传》记载的晏婴的一段话比较典型地说明了齐国的天道观念。齐景公时,天空出现了彗星。按照迷信的说法,彗星的出现是一种凶兆,齐景公十分恐慌,下令让太祝官禳解之。晏婴听说后对景公说:“禳解的方法是没什么用处的,只能自找难看。天道是自然[ZiRan]的,它只会按照自己的固有规律发展,不会被人事所干扰,用禳解的方法去试图影响客然自然[ZiRan]的天道,又有什么意义?有一种说法认为彗星的出现是要扫除一些污秽,如果国君您在政治上清白,不必畏惧它;但如果国君您在政治上不检点,即使禳除也不会达到目的。天道是不受贿赂的!”从晏婴的话中可以看出,齐的“天道”观有二重性,既有“天道不谄”的自然[ZiRan]客观性,又有天道“除秽”的神秘主义倾向,但“天道自然[ZiRan]”的观念是占主导地位的。
其次看齐国的鬼神观念。在齐人观念中的鬼神,多具有自然[ZiRan]属性。齐人认为鬼神几乎是无所不在的,似乎有一种泛神论的倾向。如“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沈有履,灶有髻”等等。齐人的“鬼”,往往是自然[ZiRan]物灵性的表现,似乎并不具有善恶的道德[DaoDe]属性和赏善罚恶的意志性。但作为一种自然[ZiRan]存在,却神秘地成为某种先兆,隐约地反映了一种自然[ZiRan]与人事的神秘关系。如《史记·封禅书》说:齐桓公称霸中原,想要封禅泰山。管仲劝阻他说:“古代的圣王实行封禅大典,要获得各种祥瑞后才能付诸实施,如‘鄗上之黍,北里之禾’,‘东海致比目之鱼,西海致比翼之鸟,然后物有不召而至者十有五焉’。而如今凤皇麒麟未见,嘉谷不生,而蓬藜荒草遍地,鸱枭恶禽频至,说明鬼神对此也不赞成!”后来齐国的这种鬼神观念被改造为祥瑞灾异的征兆观念,成为齐宗教[ZongJiao]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次是齐地的“八神将”崇拜[ChongBai]。关于“八神将”崇拜[ChongBai],据《史记·封禅书》说:“八神将自古而有之,或曰太公以来作之。齐所以为齐,以天齐也。其祀绝莫知起时。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天齐渊水,居临淄南郊山下者。二曰地主,祠泰山梁父。盖天好阴,祠之必于高山之下,小山之上,命曰‘畤’;地贵阳祭之必于泽中圜丘云。三曰兵主,祠蚩尤。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境也。四曰阴主,祠三山。五曰阳主,祠之罘。六曰月主,祠之莱山。皆在齐北,并渤海。七曰日主,祠成山,成山斗入海,最居齐东北隅,以迎日出云。八曰四时主,祠琅邪。琅邪在齐东方,盖岁之所始。皆各用一牢具祠,而巫祝所损益。”可知“八神将”指天、地、兵、阴、阳、月、日、四时八神,且“八神”崇拜[ChongBai]为齐地由来已久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从“八神”看,除“兵主”蚩尤为人格神外,其余七神皆为自然[ZiRan]神灵,反映了齐地宗教[ZongJiao]文化的基本特征。“八神”中多相对峙之范畴,如“天地”、“阴阳”、“日月”等,说明齐地的矛盾观念形成极早,联系到之后齐人创阴阳五行学说,大概二者之间有一种前后相承的关系。
最后,齐的宗教[ZongJiao]文化中还有所谓的“神仙”观念。《汉书·艺文志》说:“神仙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于其外者也。”超脱生死是神仙的主要标志。原始的神仙观念应起源于古代的东夷族。《后汉书·东夷列传》说:“《王制》云:‘东方曰夷。’夷者,柢也,言仁而好生,万物柢地而出。故天性柔顺,易以道御,至有君子不死之国焉。”最早的长生不老的观念产生于此。加之齐地濒海,海市蜃楼的奇幻又给人以玄念遐想,遂逐渐形成了所谓的神仙说。自战国时期以来至于秦汉,由于统治者的尊奉,神仙说获得了大的发展。齐威王、齐宣王、燕昭王、秦始皇、汉武帝等都耗费巨大财力与物力,去寻找海中的三仙山,以求不死之药,神仙说风靡一时。后在秦汉之际,神仙说演化为方仙道,曾盛极一时,并成为原始道教的源头之一。
再看鲁国的宗教[ZongJiao]文化。鲁国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则与齐有着不同的内容和特点。鲁国分封在“少昊之墟”,其原始居民是“商奄之民”,鲁公伯禽实行了“变其俗,革其礼”的强力改革,用周文化移风易俗,所以周的传统文化成为鲁国社会的主流文化。但由于鲁国国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殷民六族”和“商奄之民”还具有相当强的宗族势力,周统治者不得不对其传统文化采取了一种妥协包容的态度,部分东夷一殷商文化传统也保留下来。所以在鲁国的宗教[ZongJiao]文化上,形成了以周的传统宗教[ZongJiao]文化为主流,以东夷—殷商宗教[ZongJiao]文化为辅的格局。具体地说,鲁国主流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以“天命观”为主体,辅以鬼神观念。而墨翟“天志”、“明鬼”的宗教[ZongJiao]思想则是东夷—殷商宗教[ZongJiao]文化的孑遗。
鲁国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最显著的特征是它的道德[DaoDe]化的属性。从崇拜[ChongBai]的对象看,它们都是道德[DaoDe]神格化的产物。如在“天命”崇拜[ChongBai]中,“天命”被赋予了更多的道德[DaoDe]色彩,成为道德[DaoDe]权威的化身。如孔子就说过:“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意思是说:天赋予道德[DaoDe]使命于我,一个桓魋的捣蛋算得了什么?天成为道德[DaoDe]价值的体现者。在讲鬼神崇拜[ChongBai]时,鬼神也成为道德[DaoDe]的承载者,祭祀鬼神的仪式成为道德[DaoDe]训练的实践。如孔子说:“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强调态度决定一切。程颐对此解释说:“祭先,主于孝;祭神,主于恭敬。”注重的是道德[DaoDe]感情的培养。所以曾参有一句话很有代表性:“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在儒家为代表的鲁国主流宗教[ZongJiao]文化看来,鬼神崇拜[ChongBai]不过是道德[DaoDe]训练实践的手段。
从鲁国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的对象看,人格神灵占主导地位,而选择人格神偶像时,道德[DaoDe]成为唯一的选择标准。《国语·鲁语》曾说:在选择确定祭祀对象时,圣王认为,那些为民典范的人,为国牺牲的人,为国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才能成为祭祀对象。而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道德[DaoDe]高尚的人。鲁国重视社稷之神的祭祀。社神和稷神原为自然[ZiRan]神灵,社神为土地神,稷神为谷神,周族以农耕立国,尤其注重社稷之神的祭祀。但在后来的鲁国祀典中,社神改为“能平九土”的后土,而稷神则改为周的祖先弃,社稷之神成为具有道德[DaoDe]属性的人格神。这种变化,反映了鲁国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中的伦理性和宗法性特征。
除此之外,作为鲁国宗教[ZongJiao]文化组成部分的墨子宗教[ZongJiao]思想也同样表现出道德[DaoDe]化的倾向。墨子的宗教[ZongJiao]思想主要体现在“天志”、“明鬼”的主张中。墨子的“天志”和鬼神意志同样负荷着道德[DaoDe]的使命,并成为推行其道德[DaoDe]主张的工具。《墨子·天志》篇说:“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明鬼》篇也说“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尽管墨子“天志”、“明鬼”的宗教[ZongJiao]主张在文化层次上与鲁国主流的宗教[ZongJiao]文化存在着差别,带有一种原始宗教[ZongJiao]观念的印记,但还是表现出鲁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征。鲁国正统的宗教[ZongJiao]文化因其鲜明的道德[DaoDe]价值取向,所以对“淫祀”采取了一种强烈的排斥态度。孔子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反对不讲道德[DaoDe]原则的祭祀行为。墨子也认为“淫祀无福”,强调了祭祀的道德[DaoDe]原则性。道德[DaoDe]原则性是鲁国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的灵魂所在。
进入战国时期,随着齐鲁地区在政治上的一体化,特色各异的齐文化与鲁文化也渐次走向融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文化。这一系统以自然[ZiRan]崇拜[ChongBai]为其主要特征,又吸收了鲁宗教[ZongJiao]文化中神格道德[DaoDe]化的理论,建立了以后在中国历史上占主导地位的宗教[ZongJiao]文化理论。这种宗教[ZongJiao]文化理论的主要精神成果是阴阳五行学说和原始道教理论。
“阴阳”和“五行”的原始思想很早就在齐鲁之地形成并流行。“阴阳”学说见于“八神”,而“五行”的观念较早见之于《墨子·贵义》篇。《贵义》篇有“常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以文中之意推,应以“戊己杀黄龙于中央”。这一说法传承有自,可能与殷商的“帝五”观念一脉相承。从齐宗教[ZongJiao]文化发展史的角度考察,阴阳五行学说的形成应是齐的“天道”观发展的必然结果。在齐的宗教[ZongJiao]崇拜[ChongBai]文化中,“天道”是外在自然[ZiRan]力的象征,既具有自然[ZiRan]客观的属性,又表现出“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倾向。所以齐的“天道”观在进入战国后分别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是形成了黄老学说中的“自然[ZiRan]无为”的天道思想,一是形成了邹衍的阴阳五行思想。前者的性质是一种唯物的哲学思想,而后者则是一种具有神秘主义倾向的准宗教[ZongJiao]思想。齐的“天道”作为外部自然[ZiRan]力量的概括,其形象是模糊抽象的,但其存在又是具体可见的,主要表现为自然[ZiRan]现象的规律变化。“天道”的抽象性和模糊性为其神秘主义的论证提供了思想发挥的空间。邹衍“天人感应”的神秘主义哲学,用“阴阳”这一“自然[ZiRan]”的力量去概括自然[ZiRan]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因,又用“五行”这种“自然[ZiRan]”的模式去描绘自然[ZiRan]界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还用所谓的“祥”去阐释天人之间的关系,赋予了“天”以道德[DaoDe]性主宰的形象。其中的“祥”和“灾异”学说,显然吸收了鲁的宗教[ZongJiao]文化中的神格道德[DaoDe]化的内容。邹衍的阴阳五行学说在秦汉时期影响甚大。秦始皇信奉这一学说,按照“五德转移”的说法,把秦视为“水德”,周朝为火德,水克火,借以论证了秦代周为天下正统的合理性。在汉代,董仲舒借用阴阳五行学说改造儒学,创立了新儒学体系。董仲舒儒学的核心是“灾异”说。所谓“灾异”,自然[ZiRan]灾害为“灾”,自然[ZiRan]变异为“异”。凡世俗的统治者在政治统治中违反了道德[DaoDe]原则,则上天就根据其错误的大小分别显示“灾”或“异”以警惧之。“灾异”成为“天”的意志的表现,并成为儒家进行改制的依据。
道教作为传统的民间宗教[ZongJiao],也是齐鲁宗教[ZongJiao]文化的产物。神仙崇拜[ChongBai]是道教信仰的核心,而神仙说是齐传统宗教[ZongJiao]文化中的重要内容。齐的神仙说的移植与发展,形成了原始道教的神仙理论。如原始道教的经典《太平经》认为:“委气神人乃与元气合形并力。”可见“委气神人”具有“自然[ZiRan]”的属性,显然受到了齐的传统宗教[ZongJiao]文化的影响。原始道教的形成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方仙道,求神仙方药;一是黄老道,主张黄老君崇拜[ChongBai]。这两种宗教[ZongJiao]形式皆属于齐的宗教[ZongJiao]文化系统,它们的结合,最终促成了原始道教的产生。原始道教的另一个特点是其宗教[ZongJiao]理论和宗教[ZongJiao]仪式中浸透了阴阳五行学说的精神,并夹杂着许多巫术方技。如《后汉书·襄楷传》就说:“《太平清领书》,其言以阴阳五行为家,而多巫觋杂语”,“专以奉天地顺五行为本,亦有兴国广嗣之术。”《太平清领书》即原始道教经典《太平经》。其中的“巫觋杂语”和“阴阳五行”的观念,构成了原始道教的主干部分,由此可见齐鲁宗教[ZongJiao]文化对原始道教的强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