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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执法廉明--国家史册
郯城[TanCheng]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为古郯国故地,早在旧时器时代,这里已有人类活动,为东夷族的发源地。西周时建有古郯国(是少昊氏族的后裔),是我国历史上建立最早的文明古国之一。从全县境内发现的旧石器、细石器地点有40余处,新石器时代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遗存有20多处,考古资料和《左传》记载的鲁昭公十七年郯子朝鲁的事及古代、近代和现代涌现出的一批卓有成就的历史人物都可以证实郯城[TanCheng]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两汉时期,这里孕育出一批影响全国的儒学大师和严格执法、断案公平、“黑白分明”的循吏,如后苍、于公、薛氏等,其中于公以执法廉明留名后世的典型之一。
《汉书》卷七十一《于定国列传》载:“于定国,字曼倩,东海[DongHai]郯人也,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立生祠,号曰于公祠。”在今郯城[TanCheng]县城西2里许,有于公墓一座,该墓东西宽100米,南北长140米,中心封土高7米。传说于公死后,葬于此处,起初坟墓如常,并不很大。由于他治狱事迹感人,死后群众无不[WuBu]痛心怀念,自发地肩挑背负,添土聚坟,你来我往,不期然就聚成了一个高大的坟墓。墓前有清康熙三十九年郯城[TanCheng]知县赵节重立石碑一幢,碑文为“汉于公墓”。该墓现保存完整,于1978年12月被公布为县级重点保护文物。
据史料记载,于公为西汉昭帝至宣帝时郯城[TanCheng]县狱吏、东海[DongHai]郡决曹,他精通法律,治狱得当严明。他在供职期间,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往往彻夜不眠,千方百计为受冤者寻求解脱之路,做到“求其生而不得,而死者与我皆无恨也”。他以这样的精神治狱,自然不会冤死人,枉决案。当时,汉武帝为了扩大疆域,加重徭役,增收赋税,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与压榨,弄得民穷财尽,苦不堪言。至昭、宣二帝时,仍是凶荒四起,民不聊生。于公为狱吏时,在押犯人[FanRen]多是因为逃避徭役或是交不起官家的钱粮而被捕的。于公对这些人寄予同情,总是尽量设法使之早日出狱,尤其对鳏寡孤独罹罪者,恪外怜恤,总是在饮食、住宿等方面给以照顾,让其少受折磨和痛苦。据传说,某一年,除夕至,家家忙年货准备过年,而监狱内的在押犯人[FanRen]们,一个个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因为不能和家人团聚而万分愁苦。于公看到这情景,心中也很难过。经过反复考虑,他决定放这些犯人[FanRen]们回家[HuiJia]过年,与家人团聚。在当时,这样做是要冒被杀头的风险的,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于是[YuShi]他就把犯人[FanRen]们召集起来,对他们说:“岁尽腊除。谁无父母子女,谁不盼着回家[HuiJia]团聚。你们都被关在这儿,可心早已飞到外面去了,我不想看到大家这么痛苦,今天与你们约定,大年三十放你们回家[HuiJia],新年过后,初三日返回,不准逾期,如逾期不回或者私自逃走,定当加倍治罪。”犯人[FanRen]听后,无不[WuBu]欢喜,都感动得热泪盈眶,纷纷表示:“我们一定按时返回,决不连累大人。”犯人[FanRen]们高高兴兴地回家[HuiJia]过年去了,而其他狱卒却不愿意了,纷纷指责于公自作主张,连累大家,有的要报告上级。于公此时心里也是七上八下,万一犯人[FanRen]们不回来怎么办?可是,人已经走了,后悔也没有用了。他就对其他狱卒说:“谁都有父母,希望大家能理解我的这一做法,假如上边怪罪下来,一切后果由我承担,与大家无关。”其他狱卒听他这样说,也就无话可说了。结果,到了初三下午,犯人[FanRen]们全部返回了。可见于公执法严,用法明,以至于犯罪之人无不[WuBu]感其德以信报之。据说,于公死后,凡是出狱之犯人[FanRen],都兜一捧土为于公添坟,以表敬意,可见其德之深也。
于公为东海[DongHai]孝妇鸣冤的故事在郯城[TanCheng]一带广为流传。汉时,郯城[TanCheng]为东海[DongHai]郡驻地。在于公为东海[DongHai]郡决曹时,发生了一起东海[DongHai]孝妇冤案。后来元朝大戏曲家关汉卿以此为题材,写成剧本《窦娥冤》,使孝妇事迹辗转流传。
孝妇为汉东海[DongHai]郯人,由于年代久远,其姓名已无从考证。据民间传说为现郯城[TanCheng]县高峰头镇周岗村人,姓周名青。年少时许与城里一富家子弟,未及成婚,男方即得重病,婆母为给儿子冲喜,就备下厚礼,前往周家求早日成婚,周青母亲就同意了。周青虽然不大愿意,但母命难违,只好违心答应了。成婚不久,其丈夫就去世了。周青于是[YuShi]就担起了侍奉公婆的义务。公公婆婆[PoPo]见她年轻轻的就守了寡,多次劝她改嫁,可是周青就是没同意,勤勤恳恳侍奉婆婆[PoPo]十几年。有一年的春天,天大旱,民皆无食,周青只好和邻居大嫂们下湖挖野菜度春荒。在郯城[TanCheng]一带有一种带刺野菜叫芑芑菜,人们经常食用。有一天周青挖了一筐芑芑菜,回家[HuiJia]的路上又拾到两枚铜钱,周青非常高兴,用拾到的铜钱买了点香油。回到家后,把芑芑菜煮熟,放上点盐,淋上香抽,自己没舍得吃一口,全端给了婆婆[PoPo],婆婆[PoPo]问她吃了吗,她对婆婆[PoPo]说:“已经吃过了。”很长时间没尝到油腥的婆婆[PoPo]几口就把芑芑菜吃干净了。
第二天早晨,周青起床后,就下湖挖野菜去了。中午她回家[HuiJia]后,见婆婆[PoPo]还没起床,就去敲了敲婆婆[PoPo]的门,见没有反应,就把门推开了,进去一看,婆婆[PoPo]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她赶快跑过去,叫了几声也不应,探了探婆婆[PoPo]的鼻息,已经死去多时了。这时周青吓得哭了起来。哭声惊动了四邻八舍,邻居们都赶来了,劝她不要太伤心,还是先料理后事要紧。在邻居们的帮助下,总算把一些准备工作做好了。出殡的那一天,小姑与周青发生了争执,她以为母亲是被周青害死的。姑嫂二人争执不下,就闹到了县衙门。昏愦的县令也不问青红皂白,就让衙役把周青抓了起来,关进监狱。在严刑拷打之下,周青违心地承认了婆婆[PoPo]是自己害死的,于是[YuShi]被判处死刑,待秋后处斩。
于公为此案件,寝食不安,通过明察暗访,察知这是一桩大冤案。周青婆婆[PoPo]是因为吃了放了香油的芑芑菜而死的。从中医学上讲,芑芑菜犯香油,而周青是不知道的,她只是在尽孝心的时候无意害死了婆婆[PoPo]。于公掌握了这些证据后,百般为周青辩白,寻求生路。无奈昏愦的县官,愚昧的太守[TaiShou],不顾于公再三劝谏,不听百姓呼声,不作详查细询,糊里糊涂地将周青判处死刑,致使无罪的周青遭诛,人闻之无不[WuBu]流泪。周青狱成后,于公携带全部狱词,哭诉于太守[TaiShou]府门,后弃职回家[HuiJia]。
到了秋季决狱之时,周青受刑之日,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周青曾对天许下几个心愿:一是,“青若有罪杀,血当顺下,若枉死,当逆流。”行刑已,血果然缘幡而上。二是,若青冤死,郡中必枯旱三年。此后东海[DongHai]郡果然三年不雨,赤地千里,寸草不生,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是天为之报孝,而东海[DongHai]人民何罪,却遭此无妄之灾?
后来,新太守[TaiShou]到任,面对东海[DongHai]郡的凄惨景象,感到很痛心,询问郡中老者,方知是天谴不公。于是[YuShi]就去拜访于公。当谈到东海[DongHai]大旱,是因周青蒙冤,上苍报应时,于公就将有关周青的全部案卷呈给新太守[TaiShou],并恳请新太守[TaiShou]为周青平冤。新太守[TaiShou]看完全部案卷后,觉得周青是冤枉的,于是[YuShi]就亲自到周青冢去致祭,旌表其墓。据传说,太守[TaiShou]致祭后,天立刻降大雨,是岁大熟。百姓为周青之冤因于公而得平,无不[WuBu]欢呼称颂。
于公为管狱小官,月俸汉秩不过八斛,但他公正廉明,不置私产,终身只有茅屋数间,生活仅得温饱。于公对子女要求却非常严格,对其子定国,常常课以法学,并联系自己一生的治狱经验,让他精心研究,最后终于学有大成。有一年,于公家乡的里门倒了,族里人要重修,于公说:“里门再盖要高大一些。”众人问其缘故,他说:“我一生治狱,没造成一起冤案,虽终身贫穷,但子孙必有兴者,定有安车驷马出入其门。”于公死后,他的儿子定国继父职仍为县狱吏,郡决曹。因为他少年学法精深,并受其父熏陶,造诣颇深。任职期间,恪遵父训,治狱更加勤谨,政绩卓著,声闻遐尔,故而屡被升迁,由狱吏而廷尉,终至大丞相,封西平侯。其孙于永以孝行闻,官至御史大夫,安车驷马果然出入其门。
西汉至今已2000多年,于公也早已作古,但他公正执法、治狱严明的做法,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汉书》卷七十一《于定国列传》载:“于定国,字曼倩,东海[DongHai]郯人也,其父于公为县狱史,郡决曹,决狱平,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郡中为之立生祠,号曰于公祠。”在今郯城[TanCheng]县城西2里许,有于公墓一座,该墓东西宽100米,南北长140米,中心封土高7米。传说于公死后,葬于此处,起初坟墓如常,并不很大。由于他治狱事迹感人,死后群众无不[WuBu]痛心怀念,自发地肩挑背负,添土聚坟,你来我往,不期然就聚成了一个高大的坟墓。墓前有清康熙三十九年郯城[TanCheng]知县赵节重立石碑一幢,碑文为“汉于公墓”。该墓现保存完整,于1978年12月被公布为县级重点保护文物。
据史料记载,于公为西汉昭帝至宣帝时郯城[TanCheng]县狱吏、东海[DongHai]郡决曹,他精通法律,治狱得当严明。他在供职期间,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往往彻夜不眠,千方百计为受冤者寻求解脱之路,做到“求其生而不得,而死者与我皆无恨也”。他以这样的精神治狱,自然不会冤死人,枉决案。当时,汉武帝为了扩大疆域,加重徭役,增收赋税,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剥削与压榨,弄得民穷财尽,苦不堪言。至昭、宣二帝时,仍是凶荒四起,民不聊生。于公为狱吏时,在押犯人[FanRen]多是因为逃避徭役或是交不起官家的钱粮而被捕的。于公对这些人寄予同情,总是尽量设法使之早日出狱,尤其对鳏寡孤独罹罪者,恪外怜恤,总是在饮食、住宿等方面给以照顾,让其少受折磨和痛苦。据传说,某一年,除夕至,家家忙年货准备过年,而监狱内的在押犯人[FanRen]们,一个个愁眉苦脸唉声叹气,因为不能和家人团聚而万分愁苦。于公看到这情景,心中也很难过。经过反复考虑,他决定放这些犯人[FanRen]们回家[HuiJia]过年,与家人团聚。在当时,这样做是要冒被杀头的风险的,但他也顾不了那么多了。于是[YuShi]他就把犯人[FanRen]们召集起来,对他们说:“岁尽腊除。谁无父母子女,谁不盼着回家[HuiJia]团聚。你们都被关在这儿,可心早已飞到外面去了,我不想看到大家这么痛苦,今天与你们约定,大年三十放你们回家[HuiJia],新年过后,初三日返回,不准逾期,如逾期不回或者私自逃走,定当加倍治罪。”犯人[FanRen]听后,无不[WuBu]欢喜,都感动得热泪盈眶,纷纷表示:“我们一定按时返回,决不连累大人。”犯人[FanRen]们高高兴兴地回家[HuiJia]过年去了,而其他狱卒却不愿意了,纷纷指责于公自作主张,连累大家,有的要报告上级。于公此时心里也是七上八下,万一犯人[FanRen]们不回来怎么办?可是,人已经走了,后悔也没有用了。他就对其他狱卒说:“谁都有父母,希望大家能理解我的这一做法,假如上边怪罪下来,一切后果由我承担,与大家无关。”其他狱卒听他这样说,也就无话可说了。结果,到了初三下午,犯人[FanRen]们全部返回了。可见于公执法严,用法明,以至于犯罪之人无不[WuBu]感其德以信报之。据说,于公死后,凡是出狱之犯人[FanRen],都兜一捧土为于公添坟,以表敬意,可见其德之深也。
于公为东海[DongHai]孝妇鸣冤的故事在郯城[TanCheng]一带广为流传。汉时,郯城[TanCheng]为东海[DongHai]郡驻地。在于公为东海[DongHai]郡决曹时,发生了一起东海[DongHai]孝妇冤案。后来元朝大戏曲家关汉卿以此为题材,写成剧本《窦娥冤》,使孝妇事迹辗转流传。
孝妇为汉东海[DongHai]郯人,由于年代久远,其姓名已无从考证。据民间传说为现郯城[TanCheng]县高峰头镇周岗村人,姓周名青。年少时许与城里一富家子弟,未及成婚,男方即得重病,婆母为给儿子冲喜,就备下厚礼,前往周家求早日成婚,周青母亲就同意了。周青虽然不大愿意,但母命难违,只好违心答应了。成婚不久,其丈夫就去世了。周青于是[YuShi]就担起了侍奉公婆的义务。公公婆婆[PoPo]见她年轻轻的就守了寡,多次劝她改嫁,可是周青就是没同意,勤勤恳恳侍奉婆婆[PoPo]十几年。有一年的春天,天大旱,民皆无食,周青只好和邻居大嫂们下湖挖野菜度春荒。在郯城[TanCheng]一带有一种带刺野菜叫芑芑菜,人们经常食用。有一天周青挖了一筐芑芑菜,回家[HuiJia]的路上又拾到两枚铜钱,周青非常高兴,用拾到的铜钱买了点香油。回到家后,把芑芑菜煮熟,放上点盐,淋上香抽,自己没舍得吃一口,全端给了婆婆[PoPo],婆婆[PoPo]问她吃了吗,她对婆婆[PoPo]说:“已经吃过了。”很长时间没尝到油腥的婆婆[PoPo]几口就把芑芑菜吃干净了。
第二天早晨,周青起床后,就下湖挖野菜去了。中午她回家[HuiJia]后,见婆婆[PoPo]还没起床,就去敲了敲婆婆[PoPo]的门,见没有反应,就把门推开了,进去一看,婆婆[PoPo]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她赶快跑过去,叫了几声也不应,探了探婆婆[PoPo]的鼻息,已经死去多时了。这时周青吓得哭了起来。哭声惊动了四邻八舍,邻居们都赶来了,劝她不要太伤心,还是先料理后事要紧。在邻居们的帮助下,总算把一些准备工作做好了。出殡的那一天,小姑与周青发生了争执,她以为母亲是被周青害死的。姑嫂二人争执不下,就闹到了县衙门。昏愦的县令也不问青红皂白,就让衙役把周青抓了起来,关进监狱。在严刑拷打之下,周青违心地承认了婆婆[PoPo]是自己害死的,于是[YuShi]被判处死刑,待秋后处斩。
于公为此案件,寝食不安,通过明察暗访,察知这是一桩大冤案。周青婆婆[PoPo]是因为吃了放了香油的芑芑菜而死的。从中医学上讲,芑芑菜犯香油,而周青是不知道的,她只是在尽孝心的时候无意害死了婆婆[PoPo]。于公掌握了这些证据后,百般为周青辩白,寻求生路。无奈昏愦的县官,愚昧的太守[TaiShou],不顾于公再三劝谏,不听百姓呼声,不作详查细询,糊里糊涂地将周青判处死刑,致使无罪的周青遭诛,人闻之无不[WuBu]流泪。周青狱成后,于公携带全部狱词,哭诉于太守[TaiShou]府门,后弃职回家[HuiJia]。
到了秋季决狱之时,周青受刑之日,车载十丈竹竿,以悬五幡,周青曾对天许下几个心愿:一是,“青若有罪杀,血当顺下,若枉死,当逆流。”行刑已,血果然缘幡而上。二是,若青冤死,郡中必枯旱三年。此后东海[DongHai]郡果然三年不雨,赤地千里,寸草不生,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是天为之报孝,而东海[DongHai]人民何罪,却遭此无妄之灾?
后来,新太守[TaiShou]到任,面对东海[DongHai]郡的凄惨景象,感到很痛心,询问郡中老者,方知是天谴不公。于是[YuShi]就去拜访于公。当谈到东海[DongHai]大旱,是因周青蒙冤,上苍报应时,于公就将有关周青的全部案卷呈给新太守[TaiShou],并恳请新太守[TaiShou]为周青平冤。新太守[TaiShou]看完全部案卷后,觉得周青是冤枉的,于是[YuShi]就亲自到周青冢去致祭,旌表其墓。据传说,太守[TaiShou]致祭后,天立刻降大雨,是岁大熟。百姓为周青之冤因于公而得平,无不[WuBu]欢呼称颂。
于公为管狱小官,月俸汉秩不过八斛,但他公正廉明,不置私产,终身只有茅屋数间,生活仅得温饱。于公对子女要求却非常严格,对其子定国,常常课以法学,并联系自己一生的治狱经验,让他精心研究,最后终于学有大成。有一年,于公家乡的里门倒了,族里人要重修,于公说:“里门再盖要高大一些。”众人问其缘故,他说:“我一生治狱,没造成一起冤案,虽终身贫穷,但子孙必有兴者,定有安车驷马出入其门。”于公死后,他的儿子定国继父职仍为县狱吏,郡决曹。因为他少年学法精深,并受其父熏陶,造诣颇深。任职期间,恪遵父训,治狱更加勤谨,政绩卓著,声闻遐尔,故而屡被升迁,由狱吏而廷尉,终至大丞相,封西平侯。其孙于永以孝行闻,官至御史大夫,安车驷马果然出入其门。
西汉至今已2000多年,于公也早已作古,但他公正执法、治狱严明的做法,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学习。